一、办理流程
(一)中心已实现通存、通取,缴存职工持办理业务所需的真实有效材料原件到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意一个分中心或者管理部窗口申请办理缴存、提取业务(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除外)。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初步审核无误后录入系统待复审。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复审人员进行审核,有需终审的业务提交待负责人终审。
(四)审核通过后,窗口初审工作人员打印业务受理办结单据,缴存职工签字,款项通过支付系统转入账户。
二、办理材料
(一)身份证
1、申请人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配偶办理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
(二)婚姻关系证明
1、申请人提取公积金用于配偶方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2、申请人委托配偶办理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特别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