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不算做违约。
1、考虑组合贷款:
有一些朋友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会发现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这个时候就可以考虑采用组合贷款的形式。组合贷款不仅利息比纯商业贷款要低,而且可以解决当下贷款额度不够的麻烦。但是大家也要注意组合贷款手续比较麻烦,而且批贷时间比较长,所以要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
2、考虑换其他银行:
有些人因为银行流水或者征信等因素,会被审批较为严格的银行降低贷款额度,在这个时候其实大家也可以去咨询其他的银行,因为有些银行可能对某些方面审核不是那么严格,从而顺利批贷。
3、考虑加担保人:
有些人因为工作或者收入等因素,银行会觉得无法保证每月按时还贷而降低贷款额度,这时贷款人可以考虑增加一位担保人,以此让银行增加贷款额度。
1、选择房产:
如果购房者想要贷款买房,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签合同交首付:
购房者在缴纳了定金之后,可以先将首付款准备好,一般过段时间就会缴纳首付款签合同了。购房合同尤为重要,一般包括房屋的面积、单价、总价、楼栋、楼层、单元和户号等,同时还要协商相关注意事项和补充条款,包括交房后出现意外情况的责任划分和处理办法。
3、办理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4、签订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