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工程开工前
由作业工区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编制完成后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部长复核后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审批完成后下发作业工区执行。
第二条、技术交底的编制依据:
1、施工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2、工程合同及业主要求。
3、采用的定型图及现行的施工规范、验标。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指标。
5、作业指导书。
第三条、技术交底的'范围:
1、各分项、分部工程。
2、关键工序、特殊过程。
第四条、技术交底的方法:
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工区技术人员必须向领工员(或工班长)进行具体的书面技术交底。交底资料必须详细、直观、准确并对领工员(或工班长)提出的疑问做出明确的答复和详细的解释,必要时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技术交底由各作业工区技术人员按施工技术交底要求编制,作业工区技术负责人复核,工程管理部部长审核签认后下达。
第五条、技术交底的内容:
1、施工图纸、设计补充通知、变更设计结果、图纸核查记录、材料代用等有关技术文件。
2、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
3、工程任务与进度要求,各专业、各工序相互配合关系。
4、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
5、施工注意事项、质量标准、操作要点、安全事项等。
6、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材料数量清单及供应计划。
7、重点单位工程和特殊分项工程的设计图纸,或细部详图。
8、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法。
9、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操作方法及要求标准。
10、中线控制桩橛、高程控制桩橛、以及相应的文字说明。
11、冬季、雨季特殊条件下施工技术措施。
12、各类砼、砂浆的配合比。
13、分部、分项工程或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工艺流程及检验评定标准。
14、施工过程对环境的要求。
15、质量通病的预防要求。
第六条、编写要求:
1、作业工区技术人员在充分了解和掌握施工设计图纸的意图、结构、构造特点和技术要求后方可进行技术交底。
2、凡属工程结构的形状、尺寸、平面、立面位置、数量、各项工程的操作标准和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等主要技术资料,一律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
3、技术交底中涉及的施工平、立面图或示意图必须由作业工区技术人员自行绘制。图中的尺寸、单位标注清晰,文字书写工整。
4、各种技术交底,由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相互存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