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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的性质有哪些

2025-01-04 来源:要发发知识网
第1种观点: 一、财产继承的性质是什么1、财产权利的继承。并且财产继承的客体范围具有限定性。继承是处理死者财产的法律制度。作为继承的客体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他人的财产、国家、或集体的财产都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继承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继承的基本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份额的根据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如相关规定配偶各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规定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2、法定继承中对法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份额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等方面的规定,任何组织和公民均无权予以改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财产继承权的主体:1. 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 遗嘱指定的继承人;3. 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第3种观点: 财产继承的性质是财产权利的转移。继承人继承的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被继承人在生前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这里所说的民事权利包括涉及到财产的所有权、债权以及关于智力成果所产生的权利。一、怎么去继承著作权与专利权中的财产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但是个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如作品的稿酬,出版、改编、上演作品所得报酬等,则可列入遗产发生继承。继承著作权,是继承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得稿酬权。所谓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其所取得专利的某项发明或设计所享有的专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及外观设计专利权。继承专利权是继承人在专利权的保护期间内,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权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继承其中的财产权利部分,如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权、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等。而人身权利部分如专利署名权,则不在继承范围内。二、民事权利有哪些民事权利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主要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财产继承权。公民的民事权利从其出生至其死亡,都享有法定的民权权利,在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公民有权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保护。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三、死体在胎儿出世后怎么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为死体时,视为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继承份额返还给被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根据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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