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1、户口在家里,档案自己带走,或者由学校寄回家所在人才交流中心。
2.所谓人才市场存放档案,是指你在大学的所有档案记录寄存到人才市场。在三方协议书上就有档案寄存地点,这个是学校在你毕业后替你保管,然后寄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另外你自己取出来也可以。如果你没明确把档案写明寄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而你又不去学校领取,则档案会做遗弃处理,学校可能会寄到你家里,或者直接销毁。三方协议书上写明了档案是否寄存到单位,如果不填写,则档案会寄存到户口所在地。
3.学校要达到就业指标,强迫你们就业。如果你找到满意的单位,再好不过。如果你找的是不满意的单位,在协议书上把违约金事项谈小些,另外如果你是找熟人的话,违约金谈为0。违约金是双方约定的,不是单位单方强制的'。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