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办理准生证需要男女双方至少是女方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的配合。一般来讲,先到准备给宝宝落户的城市领取空白的准生证,然后需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取得初婚初育证明,男女双方有单位的,还需要取得各自单位出具的证明,并且需要各自的单位在准生证上进行盖章。最后拿着经过田志盖章的准生证,到城市计划生育部门进行登记审批,领取准生证。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