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的律师费收取标准主要分为三种方式:按件计酬、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以及计时收费。对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或代理申诉案件,通常采用按件计酬的方式,每件费用为1000-10000元或1000-6000元,具体根据案件进入再审程序与否以及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采用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方式,具体收费比例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对于所有法律事务,均可采用计时收费的方式,按照有效工作时间和律师个人收费标准来计算出具体费用。有效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制定,而律师个人收费标准则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个人专业能力、执业年限以及在业界的社会信誉等制定。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