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或者拒绝履行的,权利人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
1. 递交申请:在法院判决完毕后,如果败诉的债务人在有效时间内没有选择上诉,也没有履行判决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书。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主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缴纳一定的执行费用。
2. 受理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之后,会按照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查,确定强制执行是否合法适当。另外,还是调查败诉的债务人是否有执行能力,强制执行是否有效。此外,如果债务人对裁定不服,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 通知债务人履行:当法院发出执行书后,会首先交给执行人员。同时,执行人员也会通知到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实施执行。
4. 进行强制执行:在进行执行之前,执行人员会首先讨论并确定执行方案,有时候也会找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在强制执行完毕后,执行人员还会把具体情况通知给申请执行的机关。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法院会中止执行,待有财产时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