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前款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颁布之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时,不存在给当事人举证期限。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颁布施行之后,根据该“规定”的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制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在公告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之后,又给当事人举证期限,通常做法是:×××:本院受理×××与你×××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公告期满后30日为举证期。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日上午×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综上所述,法院公告送达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颁布之后,法院在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的同时,应当给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并限期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