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马湾新村绿化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马湾村
3、工程内容:绿化区域内土地整理、土方运输、微地形整理、苗木种植、后期管理养护等(具体详见苗木工程量清单)。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包文明施工。
5、质量标准:所有施工工程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合同工期:
1、工程自20xx年3月 16日至4月16日止,工期30天
2、施工中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停工,仅顺延工期,不计取费用。
三、工程质量
1、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到95%以上,未成活部分乙方应及时补栽补种,工程自通过验收一年后所有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2、外购种植土应适宜苗木生长,现场取土应实地土壤改良,所有乔木须带土球,树干皮不得有损伤,苗木种植应先高后低、先内后外,种植顺序应按大乔木——小乔木——灌木——地被植物顺序进行。
四、合同价款及结算方法:
1、本工程合同造价为 万元,(大写): 。合同造价为完成图纸内及甲方提供所有苗木工程量清单内苗木栽种所需的苗木人工施肥、运输、机械设备、施工管理、现场养护、利润、税金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
2、决算造价=合同造价+变更调整部分+签证。
3、工程完工,甲方苗木工程量清单内完成栽种数量少于或等于清单中数量的,数量按实际数量。价格按乙方投标报价表相应价格结算。实际栽种数量大于清单数量的,超出部分苗木价格按甲乙双方市场考察价格结算。
4、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实际栽种的苗木在甲方苗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或苗木规格不同的,苗木栽种数量按实际栽种数量,苗木价格按甲乙双方市场考察价格结算。
5、工程完工,甲乙双方按施工图纸、变更单、签证单等对苗木实际栽种数量、成活数量现场清查统计,按上述工程价款调整原则进行最终决算。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决算价的85%,余款质保期满一年并且苗木成活率达到100%一次付清(无息)。
六、竣工验收及养护管理
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归档资料及竣工图,整理成册,并且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自所有工程施工完毕并经甲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3、养护期内承包人负责绿化的日常种植、养护、补栽、移植、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灌溉、覆土、微地形整理等。
4、验收完工后,苗木丢失、损坏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4、养护期内水电费由发包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养护期满后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 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 方: 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