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公司
法定地址:
乙方:
国籍:
住址:
护照/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是下列中的第 类人员,甲方拟聘用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劳务服务,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专项劳务服务,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信守:
A、已办理退休手续;
B、已办理内退手续;
C、已办理协议离岗手续,并且协议尚未到期;
D、有学籍的在校学生;
E、与第三人已经签署合法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一条 定义和释义
以下名词除本合同条款另有解释和约定外具有以下定义和释义:
1.1 本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于上述时间和地点达成的本《劳务服务合同》;
1.2 专项劳务服务:是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专项劳务服务;
1.3 第三人:本合同签约双方之外的任何自然人、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组织。
第二条 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及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专项劳务服务的内容为: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详细内容、质量标准以及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的资质
3.1 乙方应受过良好的教育或专业培训具有提供甲方所需劳务的资质。
第四条 劳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1 甲方按照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
1、乙方的劳务报酬按每小时 元人民币计收,甲方于每月 号前以现金形式向乙方依法支付上一个月的累积报酬。或者;
2、乙方的劳务报酬按批次计收,甲方于乙方完成该次劳务后的 日内以现金形式依法支付。
4.2 乙方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3乙方提供专项劳务有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利直接在给乙方的报酬中抵扣。
第五条 合同期限
5.1 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乙方义务
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及附件如期向甲方提供劳务并交付成果。 因乙方提供劳务导致甲方面临第三人权利追索、被提起仲裁或诉讼及产生任何纠纷的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处理上述事宜
第七条 甲方义务
7.2 甲方不得强令乙方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劳务配备必要的配套设施、设备及环境,并保证该设备、设施、环境的安全。
7.3 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报酬。
7.4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8.1 乙方没有任何传染性疾病且身体健康适宜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劳务。
8.2 乙方没有违反刑事法律的记录 乙方已经知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部内容。
8.3 乙方提供的劳务没有侵犯他人法律权利且没有使用权属有争议的财产、技术、权利。
第九条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9.1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具有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劳务协议的权限。
9.2 甲方所需劳务不具有任何非法目的。
第十条 非合伙、雇佣关系
10.1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签订而成为甲方的合伙人。
10.2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签订而成为甲方员工。
10.3 乙方的人事档案由乙方或与乙方具有合法劳动关系的第三人保管,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乙方或与乙方具有合法劳动关系的第
三人缴纳。乙方不具有且不能宣称具有甲方员工的身份。
第十一条 保密
11.1 甲乙双方都有互相保守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11.2 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受害方有权利要求泄密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2.1 合同到期日前经协商一致可提前变更、解除合同。
12.2 乙方提供的劳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不经预告而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2.3 如乙方面临刑事或治安的追诉、制裁及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甲方可不经预告而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2.4 乙方不能或预计不能提供劳务连续达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和乙方签订的劳务合同。
12.5 乙方罹患疾病继续提供劳务将严重危及其自身健康或甲方员工身心健康的双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2.6 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设备、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乙方提出意见后拒不消除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续签
13.1 本合同到期日前 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签劳务合同。
13.2 合同到期后双方未能续签劳务合同的原劳务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四条 责任的承担及免除
14.1 甲方无故迟延支付乙方报酬的按迟延支付总额的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2 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约定的劳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3 因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设备及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4 乙方提供的劳务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5 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对方向第三人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的责任承担方有权向过错方进行追偿。
14.6 任何一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在劳务的提供过程中非因自己的过错产生的事故、损害的补偿、赔偿责任。
14.7 由乙方自行承担劳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无过错责任。
14.8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或证明导致签署本合同的,本合同无效,并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争端的解决
15.1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选择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5.2 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时的仲裁规则。
15.3 仲裁为终局仲裁,一经生效对双方均产生约束力。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自双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
16.2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