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公积金缴存的构成和计算方法,包括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且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单位可以在各5%至7%范围内,自主确定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分析
公积金缴存由两部分构成: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这两部分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3.度上海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单位可以在各5%至7%范围内,自主确定公积金缴存比例。
拓展延伸
公积金基数是指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按照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应当是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而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 ÷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数。
因此,公积金基数的计算方法相对简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需要包含职工的加班费、津贴和补贴等工资性收入。此外,如果职工的工资总额中包含了社会保险费等其他费用,也需要将这些费用纳入住房公积金基数中。
总之,公积金基数的计算方法并不复杂,但需要仔细考虑工资组成中的各项费用。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结语
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其中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也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职工和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确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共同承担公积金缴存的义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