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借款人逃避债务,担保人可以根据合同类型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对于一般保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代替债务人偿还借款。
法律分析
借款人跑了留下财产担保人,如果属于一般保证,那么可以先到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如果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则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债务人的借款。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拓展延伸
担保人的追偿策略:应对借款人逃跑的损失
担保人在借款人逃跑后面临损失时,可以采取一系列追偿策略来应对。首先,担保人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起诉借款人追回欠款。其次,担保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尽量减少损失。此外,担保人还可以申请冻结借款人的资产,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追偿。另外,担保人可以向借款人的雇主或其他相关方追讨欠款。此外,担保人还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担保机构的帮助,以减轻自身的经济压力。总之,担保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一套追偿策略,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身利益。
结语
在借款人逃跑留下财产担保人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可以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债务人的借款。担保人可以采取多种追偿策略,如起诉借款人、协商赔偿、冻结资产等,以保护自身利益。担保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恰当的追偿策略,确保最大化地追回欠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