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借款有法律责任,保证人需承担责任。担保合同有效期分为明确约定和未约定两种情形,保证期间不可中止、中断和延长。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主合同当事人串通欺诈、担保人被欺诈胁迫、债权转让未经同意、超过保证期间。
法律分析
一、给别人担保借钱有法律责任吗
给别人担保借钱有法律责任的,为他人借款担保,债务人不还款的,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合同有效期
担保合同有效分为两种情形:
1.明确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应在此期间内向担保人主张债权,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
2.未约定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6个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三、什么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存在下列情形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
4.超过保证期间的。
结语
担保借款涉及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人为他人借款担保,债务人不还款时,保证人需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合同有效期可明确约定或默认为最后还款期限届满后六个月。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提供保证、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权、以及超过保证期间。担保人需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