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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什么?

2024-07-28 来源:要发发教育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一项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纳税人在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基本减除费用和其他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父母可以选择按100%或50%扣除标准,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更改。对于境外教育,需要留存相关证明资料备查。

法律分析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子女教育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拓展延伸

解读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适用条件和限制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指针对纳税人在教育方面的支出,提供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根据相关规定,该政策适用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包括有子女的纳税人以及法定监护人。具体的适用条件包括子女年龄、教育阶段、就读学校类型等方面的限制。此外,该政策还存在一些限制,如扣除额度的上限、教育费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要求。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校证明、费用发票等,以便享受相应的扣除优惠。因此,在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时,纳税人需要了解并满足相关的适用条件和限制,确保符合政策规定,以便获得税收减免的权益。

结语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中一项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纳税人在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和其他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根据规定,纳税人每个子女每月可按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支出。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0%扣除,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纳税人需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五十五条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 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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