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秋季开学教育收费的自查报告(共含12篇),欢迎阅读与收藏。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茉莉清香”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收费政策情况
对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学校做到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并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二、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从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三、违规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招生收费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开设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更没有以此等名义乱收费。
四、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的情况
1、去年9月以来,学校未违规进行大面积补课,但我校初三毕业班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后的时间义务为部分后进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2、去年9月以来,学校无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竞赛班、提高班和补习班等)和有关中小学各类竞赛活动等。也没有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由学校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培训班。
3、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违规由家长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课外补课活动。没有将将教育资源出租给其他单位,用于对中小学生的办班、补课等教学活动。没有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内容的合作项目。
五、代办收费(含服务性收费)使用情况
1、去年9月以来,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之前将代办收费项目、使用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告家长书》形式向学生家长或学生公示,在学期结束时,学校向学生家长或学生提供结算清单,并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的规定,整改报告《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2、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存在借代办收费(含服务性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代办费的课外教育活动费;学生服(校服)费;报刊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学生平安保险费;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午餐费等项目没有超过规定费用。
六、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积极接纳,未违规收取各类费用。
七、违规强行征订教辅材料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不向学生强行征订在市教委确定的书目之外的教辅材料(包括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教师也决不以布置作业为名,强制学生购买教师指定的教辅材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对于转学的学生,认真做好各类转学手续,没有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
九、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十、学校不存在出租出借场地(不含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情况。
十一、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一直以来,学校始终认真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公示在校门口规定的公示栏内,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五项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实行帮困助学情况
本校现有教师志愿者队伍三支,参与义务辅导活动的教师70人,今年以来对1000多人次的学生义务辅导。今年以来,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措施,凭“助学券”一律免交午餐费。学期结束给一些困难学生赠送了蚕丝被。学校还从公用经费和“爱心帮困”基金中帮困助学。用于学生的帮困专项资金2、2724万元,受益学生总人数45人。
总之,在本次规范收费的自查中,对应自查要求,没有发现任何违规收费现象。我们将以此自勉,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学校秋季开学收费自查报告
学校秋季开学收费自查报告一: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行政会议上专题学习教育局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并在全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部署了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收费政策情况
对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学校做到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并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从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三、违规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招生收费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开设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更没有以此等名义乱收费。
四、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的情况
1、去年9月以来,学校未违规进行大面积补课,但我校初三毕业班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后的时间义务为部分后进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2、去年9月以来,学校无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竞赛班、提高班和补习班等)和有关中小学各类竞赛活动等。也没有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由学校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培训班。
3、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违规由家长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课外补课活动。没有将将教育资源出租给其他单位,用于对中小学生的办班、补课等教学活动。没有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内容的合作项目。
五、代办收费(含服务性收费)使用情况
1、去年9月以来,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之前将代办收费项目、使用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告家长书》形式向学生家长或学生公示,在学期结束时,学校向学生家长或学生提供结算清单,并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的规定。
2、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存在借代办收费(含服务性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代办费的课外教育活动费;学生服(校服)费;报刊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学生平安保险费;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午餐费等项目没有超过规定费用。
六、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积极接纳,未违规收取各类费用。
七、违规强行征订教辅材料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不向学生强行征订在市教委确定的书目之外的教辅材料(包括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教师也决不以布置作业为名,强制学生购买教师指定的教辅材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对于转学的学生,认真做好各类转学手续,没有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
九、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十、学校不存在出租出借场地(不含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情况。
十一、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一直以来,学校始终认真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公示在校门口规定的公示栏内,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五项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实行帮困助学情况
本校现有教师志愿者队伍三支,参与义务辅导活动的教师70人,今年以来对1000多人次的学生义务辅导。今年以来,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措施,凭“助学券”一律免交午餐费。学期结束给一些困难学生赠送了蚕丝被。学校还从公用经费和“爱心帮困”基金中帮困助学。用于学生的帮困专项资金2、2724万元,受益学生总人数45人。
总之,在本次规范收费的自查中,对应自查要求,没有发现任何违规收费现象。我们将以此自勉,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学校秋季开学收费自查报告二:
南川中心学校:
按照中心学校要求,我校于10月15日对至第一学期开学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开学初,我校严格执行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免去一至六年级学生学杂费、课本费、教辅资料费。
2、按照“一费制”要求,代收了学前班学杂费每人100元(其中:杂费47.5元,取暖费30元,代收课本费22.5元),且收费票据开写工整规范,代收的学前班学杂费已上缴财政局审核。
3、严格执行自愿投保原则,由财险公司人员在学校办理保险业务,保险单据当场交由学生家长保管。
4、除此之外,学校无任何其它收费项目。各班主任、课任教师也无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现象。
5、学校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义务教育经费大宗支出必须经过教师会议讨论决定,所有支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公布。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各项事务都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经过自查,我校无乱收费现象存在,代收费也符合规定。现将开学收费工作总结予以呈报,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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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体局:
根据县20xx年中小学秋季开学工作安排,对照《县教育体育局转发关于宝鸡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对20xx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教体发[20xx]302号)文件精神,我校对开学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认为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单位的文件精神,收费行为合法合理,有据可查,无违法违纪行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了治理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县局开学工作安排会议后,就把贯彻执行好县局开学收费工作的`文件精神,作为学校开学工作的首要任务,并及时组织了中层以上领导学习文件内容,领会会议精神。在开学报名前,召开了专门的全体教师会。安排部署了开学书本费的代收工作,并针对在书本费的代收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所有报名老师进行了培训。
二、大力进行收费政策宣传。8月25日,我校就将县局下发的XXX县20xx年秋季收费标准放大,与我校核算的XXX县实验小学20xx年秋季收费标准一并张贴在学校大门口的醒目位置。同时在校门口设置了收费咨询处,解答家长和学生的疑问。真正做到了明白收费,合法合规收费。
三、学校执行了收费许可证制度,按规定购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代办费票据进行收费。按照上级安排,学校除了为新华书店代办收取了书费外,没有向学生为任何单位代收包括保险费、教辅资料费、本子费在内的费用。也没有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在这些单位设立的服务点交纳这些费用。
四、学校严格按照“一费制”收费标准,无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现象和行为。没有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没有收借读费和自行车保管费等。
五、学校没有让学生在节假日和双休日补课的现象;没有举办兴趣班、提高班、特长班;也没有为民办院校提供校舍、办学设施等违规办学的行为。
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和春季开学收费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校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更好的落实上级各项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收费工作,组织了认真的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管理。
以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学校在涉及收费的相关人员中进行统一思想的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就落实在他们的`执行和操作之中,务必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坚持原则。
二、加强对教育收费自查的认识:
我校接到新乡市教育局明电〔20xx〕12号文件后,校长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各任课老师,使大家认识到:此次春季开学收费检查是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巩固教育收费成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
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因此 ,这次检查是很有必要也很重要。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要更加明白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三、自查内容:
1、领导重视,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学校上下引起重视,各自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规范制度建设等。
2、我校属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学生免收学杂费,我校严格贯彻上级精神,坚决不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提前收取费用,无捐资、赞助等费用无借读费,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4、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书簿费后,生均公用经费得到保证。
5、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不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服装和学习用品的现象。
7、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等情况,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小学生补课收费的行为。
8、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情况,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9、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摊派教辅材料等。
10、学校按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要求,加强财务管理。
1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措施。
13、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我校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加以巩固,防止松懈和麻痹大意,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规范要求。
为了全面深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xxx市人民政府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心校、各基层小学和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各校都能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
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了各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的顺利进行。
2、学校收费都能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收费票据,及时填写学生收费登记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
3、学校都没有擅自编印、向学生统一征订中小学教辅材料。没有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各校都能严格按照“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还少补”的原则加强对学生代办费的管理,严格按照代办项目的范围开支,学校其他费用没有在代办费中列支。
4、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有xxx街道中心学、xxx小学、xxx小学都能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取消学生的体检、看电影两项代办收费项目;对学生服装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毕、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没有强行统一收取,也没有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借读生及其收费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工作管理的通知》(xxx教综[20xx]37号)和《关于县城城关学校招收本县农民工子女入学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xx教综[20xx]53号)文件规定执行。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下黄小学、坂头小学、木兰小学,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及教科书费,学校对外来学生都没有收取借读费,学校除按照“一费制”规定收取作业本费外,没有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6、各小校都能认真贯彻执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实施办法》(xx办[]150号),进一步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
7、幼儿园收费都能按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8、各小校没有擅自增设项目向学生收费或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代办费及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也没有其它部门或单位在学生注册时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为了巩固治理教育“三乱”工作成果,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行为,根据镇赉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学校开展春季开学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校成立了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年级组长任组员的专项督导领导小组,从落实开学条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规范办学行为以及教师配备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开学条件保障情况
学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组织中层以上人员于3月1日上午到校,及时召开了新学期校委会,教师于3月5日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县教育局20xx年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并统筹安排了本学期的各项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就本学期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布置,要求教师做好开学初各项业务工作。学生2月28日上午到校报到,清点人数,收缴各类寒假作业,分发学生书籍簿本,并正式上课。学校不存在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学生。
二、学校安全工作
3月8日上午,我校开学专项督导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所有建筑物及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对年前冻坏的水管、水龙头等及时进行了维修,确保学生安全到校,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必须做好各类登记,经考察无疑后再准许进入。学校传达室各类安保器材完备,监控到位,且运行正常。本学期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学生上下学校门口有教师和保安联合值班、有安全标志,无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学生均由其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学。
三、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1、春季开学以来收费情况。符合政策规定的收费已向学生家长下发了收费通知单,并且已经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不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2、教辅材料代购情况。学校在白城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内无偿代购,并实行一科一辅,不存在乱定教辅材料或推荐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3、违规补课情况。通过明察暗访,教师不存在节假日、休息日违规补课行为,不存在违规上早、晚自习行为。
4、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情况。为杜绝此类现象,学校组织了教师开展不组织、不参与有偿办班补课的公开陈诺,建立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责任包保体系,并且将校长的联系电话作为监督举报电话在学校门口进行了公示。
四、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配备齐全,除音体美外均配备专职教师,音体美学科由熟悉业务的教师兼职。由学校支部和工会组织,3月16日召开了师德师风建设专项会议,并对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学校开展春季开学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教师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
在今后的学校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强化职责,细化目标,加大监控力度,力争使学校的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江夏区东湖路学校是20xx年9月1日成立的新校,现在校学生1283人(包括幼儿园人数)。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和春季开学收费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校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更好的落实上级各项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收费工作,组织了认真的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管理。
以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学校在涉及收费的相关人员中进行统一思想的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就落实在他们的执行和操作之中,务必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坚持原则。
二、加强对教育收费自查的认识:
我校接到教育局〔20xx〕12号文件后,校长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各任课老师,使大家认识到:此次春季开学收费检查是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巩固教育收费成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因此,这次检查是很有必要也很重要。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要更加明白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三、自查内容:
1、领导重视,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学校上下引起重视,各自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规范制度建设等。
2、我校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部分学生免收学杂费,我校严格贯彻上级精神,坚决不收取学生其它任何费用。
3、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提前收取费用,无捐资、赞助等费用无借读费,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4、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书簿费后,生均公用经费得到保证。
5、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不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服装和学习用品的现象。
6、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等情况,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小学生补课收费的行为。
7、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情况,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8、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摊派教辅材料等。
9、学校按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要求,加强财务管理。
10、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措施。
11、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我校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加以巩固,防止松懈和麻痹大意,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规范要求。
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教体局、xx教办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我校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有计划、分步骤,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我校有关收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制作了xxx箱,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文件精神和操作方式,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二、加强公示,严格执行收费的各项政策。
我校严格按照x教字(20xx)32号文件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学校按规定在学校醒目的位置张贴由县教体局统一印刷的教育收费公示牌,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生一律自愿,不硬性规定。不强迫学生收取上级审定书目外的任何资料费。
三、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学校认真贯彻上级各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学校对开学收费坚持做到依法收取,执行“四公开”的规定,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实行专人负责,校长一把手负责人对收费全权监督。
四、落实责任,加大对收费的工作监管力度。
我校能切实加强收费的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学校适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收费的意识。
五、不断加强规范收费力度,推进学校健康发展。
学校收费牵涉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学校声誉和形象,是一项敏感工程。在收费问题上,每个人的每一举动都对信息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为此,学校制订了规范收费制度,落实了规范收费工作责任制,确保教育乱收费责任投诉为零,为教育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我校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和市委、市廉政办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深入学习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遵照指导思想的“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保障教育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有利于满足社会日益增长接受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即规范招生、规范编班、规范收费,努力实现教育收费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教育收费属政府行为,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涉及到千家万户,是百姓关注的热点。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学习有关精神及法规总结经验,自觉查找差距,切实抓好收费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确保规范收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我校严格按照收费卡标准收费。因我校是特殊教育学校,因此我们认真参照公办二类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保育费60元/月,管理费60元/月,代办费120元/学期,杂费70元/学期,搭伙费12元/月,养护寄宿费700元/月,择校费400元/半年,报名费5元。由于我校情况特殊,学生来源多为低保家庭、三残子女。学习《关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减免问题的通知》后,学校减免了二十余名同学的代办费,学杂费,保育费,管理费,择校费等,金额近xx万元,受到家长与学生的好评。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主动向社会和学生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以上是我校二零xx年秋季收费工作自查报告,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对照市教育局颁发的《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遵照文件精神,并愿接受上级领导对我们收费工作进行的监督、指导和检查,不断努力,争取把工作做的更好。
学校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敏感、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根据上级要求,学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是否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使学校得到发展,关健在于学校对教育收费的管理以及对各项收费制度的执行力度。因此,我校历来对教育收费的管理都非常严格,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的管理力度
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崔东来 张玉建 梁天虎 申全林 李磊
成员:学校校委会成员 各班班主任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2、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
6、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
7、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没有收取学生的书本费、作业本费等。
3、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4、学校严格执行资料控制,无乱订课外教学用书、复习资料现象。学校无违反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以及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5、学校对学生无统一着装,没有收取着装费。
6、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
7、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教师工资、活动经费等问题。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今后,学校要更严格管理教育收费工作,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使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有关收费政策,我们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把教育乱收费作为治理工作的重点,高度重视收费工作。重点学习了鲁政办发[20xx]65号文件精神,让全校师生通晓收费政策,明确收费项目、标准和文件依据,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对没有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坚决不收,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学校收费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中心幼儿园立即成立了以李伟园长为组长、徐文利主任、孙钦华会计为成员的收费自查小组、对中心幼儿园的所有班级进行了自查、结果发现没有乱收费现象。我们在收费中严格控制收费项目,严格把关,所收费用、项目都在校务公开栏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我们又对全镇所有幼儿园进行了收费检查,通过调查走访、结果显示无任何乱收费现象,无搭车收费现象。
出现的问题有:
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不能及时交费,部分学生不订教材。
纠风办《关于开展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学校所有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尤其针对文件中所提及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我校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学校秋季开学以来的收费情况。
学校成立了校长为组长,以总务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民主理财小组。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执行对学生实施免除课本费、学杂费的国家规定,作到了认真登记,保障及时把免费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实施收费公示制度,按上级要求,收取学生作业本费,情况如下:
一、二年级每生7.5元;三、四、五年级每生10元。
一、二年级共有学生110人,收取作业本费825元;三、四、五年级共有学生184人,收取作业本费1840元,全校共收取2665元作业本费。
根据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组织学生参加保险,情况如下:全校共有名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保险,每人交纳保险费50元,全校公交纳保险费2100元。
二、今年以来县直有关部门没有到我校进行检查、收费、罚款等。
三、我校严格要求每一位教师,不允许教师以任何方式给学生征订教辅。
因此,我校从没有出现过教师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特长班。
严禁教师有偿家教,一经发现,取消评优树先资格。几年来,一直无一名教师参与有偿家教,未举办一个收费补习班。
五、学校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将费用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等。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我们学校严格按照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通知,根据国家和市教委、新区社发局有关收费情况的精神,认真对照,规范收费。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宣传到位。
开学前专门召开行政会,根据上级文件中所提到的几个方面教育收费问题要求学校各个部门在20__年各项工作中进行自查,对如何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进行研究,要求各个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做好收费工作,不允许出现违规现象,如果有违规收费问题出现,将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学校利用开学前的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议、学生返校等机会向大家宣传收费工作的精神和具体内容,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统一思想,加强认识。
二、认真自查,规范收费。
根据市联合检查中所发现的有关教育收费的几个方面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对照和自查,感到我校在收费过程中充分体现了规范、自愿、高效的原则,不存在代办收费未实行真正自愿问题、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问题、和社会力量联合办班补课收费、代办费未能及时结算、各类代办费返利使用不当、公示内容不够完整、校本教材收费等问题,在20__年,从领导到教师对规范教育收费认识有了进一步地提高,责任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
三、建立长效机制,作好新学期收费工作。
通过自查,我们深深感到,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去贯彻和落实。我校领导指出要从加强师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去做好本学期的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教育收费与部门和个人的考核联系起来,在校园内营造高尚的氛围,坚决杜绝违规收费现象,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让广大学生、家长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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