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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

2024-12-18 来源:要发发知识网

      文森对自己现在的状态比较满意,从他第一天回到家以来,天空一直下雨,断断续续的雨下了好几天。雨水所到之处,皆为潮湿,皆为泥泞。雾气腾腾的玉米地上方有阴沉的天空,那些细小的雨珠如轻纱一般飘落,有时候看起来像淡蓝色的幕帘。灰色的天空并没有让他感到压抑。他看着朦胧的雨景,像看看到了印象派的风景画一样兴奋不已,虽然兴奋过后会觉得有些虚空,但是他感谢这雨天里凉爽的空气还能让自己保持清醒。

      文森回家那天,是在这样的牛毛细雨中走下车的,空气自然凉快。他把皮箱和电脑提下车,淌过马路边灰色的小水洼,然后走到距离马路只有二十米的家里。他现在站在家里的玻璃门后看着外面水淋淋的路面,水泥砖看起来是死灰色,没有一点生气。很快,雨下的大了起来,很难看到急速降落的雨滴,只能通过地面的小水波来准确判别这雨下的多么骤然及时。雨声也变得大了起来。他深呼吸了一下,感觉神清气爽,这潮湿的气息不但让他感到惬意,匆忙下落的雨滴还让他心急如焚。这种心境和雨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只是深信,天气对人会有一定的影响,在晴朗的天气里,他比往常乐观很多,在乌云密集的天空下,他要比别人叹息的多,在打雷下雨的时候,他也要比别人胆小的多,生怕自己会被雷电击着。现在,夏日里的雨对他来说,要比春天里的雨更加无趣,但是比不上秋季的雨令人无法忍受,也比不上冬日的雪让他感到孤寂。

      这股突如其来的猛烈的雨也就持续了十五分钟的样子。现在的雨总是这样,要不阴雨连绵地下一整天,要不猛烈地下半小时,给人一种敷衍的感觉。但是是谁在敷衍人们,谁也不清楚,因为现在的气候就是这个样子的,有时候吝啬,有时候恶毒,已经很久没有符合人们的心意了。文森本以为回家的那一天是晴朗的一天,但今天是这样的天气,他也就不抱怨什么了。只是叹息。他叹息的原因是,他不知道怎样应对这个无聊的假期。在城市还好,那里人多,那里喧嚣,就算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他也不会感觉到寂寞。对于乡村来说,基本算是另一回事,这里的同龄人很少,不爱出门的人被称之为宅男和宅女。他们成天躲在家里,终日不见太阳,有时候会去幼儿园对面的超市买点东西,但是买完就很快回去了,谁都不愿意在空旷的乡村街道上逗留。有些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但是你连他们的影子都逮不到,要不是一天不在家,要不就是一个月的时间都在别的城市漂流。所以文森要面对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况且这里没有任何娱乐场所。

      文森特别喜欢下雨,虽然他的样子看起来好像有满肚子心事,但这种对于雨的忠爱找不到任何解释,仿佛天生如此。他粗野的外表给人一种性格狂躁的感觉,但是接触过他的人都知道,他认真的时候比小姑娘还要心细。他在对别人说话的时候轻松愉快,一副很乐观的样子,别人以为他是乐天派。但是当他独自面对自己的时候,他总是沉默不语,有时候甚至在和自己生气。他对自己是陌生的,但是敏感的性格让他十分清楚别人身上的优缺点。他一直都不肯承认自己身上的优点,他仿佛只能看到自身的缺点。当他认为自己或许有很多优点时,他就责怪自己把自己夸大。他会在心里对自己说:“你得意什么?”没有人会觉得他是个复杂的人物,只是觉得他有点奇怪而已,有时候甚至自言自语。还有人认为他喜怒无常,有时候高兴的大叫,有时候却因为痛苦而沉默不语。第一次见到他的人都觉得他无法接近。可是当你和他说话的时候,他便会用幽默的语言让你放松警惕。但是你还时觉得他不可信,有些不同寻常。所以他的朋友很少,总是自己一个人,干什么事都不太合群,后来,他总是被遗忘在一个角落中去。关于他身上神秘莫测的因素,虽然不能让他交到知心的朋友,但是可以吸引女孩的注意。只不过在接触多了之后女孩们发现,他的本身并不能带给她们持久的乐趣,就像他带给她们的安全感一样那么的不可信。后来,他还是独自一个人。

      每个人都知道怎么支配自己的时间,只是做起来的时候比想象的要难。在第二天文森六点钟醒来的时候,他去物流园区摘蘑菇。这是自家种的蘑菇,现在正好到了采摘蘑菇的最佳时段。上午阴沉而又凉快的天气让他头脑清醒。在大棚里面,温度和湿度都控制在十九到二十五度的样子,里面要比外面凉爽得多。蘑菇在如此潮湿的情况下生长,而且长的特别快。整整一个上午,大蘑菇被摘完后,那些先前小的蘑菇很快就能长的出来。当蘑菇装满六框以后,就拉去附近收蘑菇的人那里去卖,避免不了讨价还价。收蘑菇的是一个二十八九的小伙子,邋里邋遢,留着长头发,穿着一双蓝色拖鞋。他的嘴角时常挂着白色的唾沫,这是因为在与种植主商量价钱过程中产生出来的。等卖完蘑菇后,文森又开始摘蘑菇。中午的时候,天气开始热了起来,闷热的空气让人有一种窒息的感觉。休息之余,文森坐在车上看书。在文森所规划的暑假生活里,并没有摘蘑菇,这是偶然加进来的一个项目。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或是怎么做才能赶走无聊。

      中午回到家吃完饭以后,他躺在床上玩着手机。他心里突然想到:“躺在床上玩手机不是什么好事,这只能让我更加懒惰。”很快,那种因为怠惰而妥协的感觉从心头袭来。他的暑假生活就是看书,再没有别的。他把学校里的九本书带回家里了。他最忠爱的一本书是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那本书的书皮是他最喜欢的黑色,书皮上的是烫金的金黄色,看起来很复古,同时也有一定的收藏价值。他准备了很长时间才打算看这本书的,也就是说,这本书他买了很长时间,一直没有打开看过。首先,看这本书的环境必须安静才可以。先前学校太吵,他打算回家后找个安静的地方看书,但是他的家又住在马路边,而且这里是人最多,最为喧哗的地方。

      这里有很多不同的店铺,文森家隔壁就是乡村饭店,那些劳作一天的人总会在晚上去那里喝酒,大喊大叫,有时候唱歌。在对面的三家饭店里,有一家是烧烤店,每天晚上门前都有烧着的炭火,一个短发男人站在那里为顾客烧烤。这个男子三十岁左右,有一个三岁的孩子,他的媳妇长相一般,但勤劳,在人多的时候,总是弯着腰忙前忙后,毫无怨言。吃烧烤的人们聊着天,在火红色的微光中喝着冰镇啤酒,有人说,夏天里最惬意的事情就是,一边享受着夏夜里清凉的微风,一边吃着烧烤,不时来一口冰凉的啤酒,这是属于他们的小资生活。对面还有一家理发店,理发师是一个二十九岁的小伙子,并不像城里的理发店一样,理发师没有个性的头发来做为招牌。他总是不洗头,发型很普通。一般他主要靠女人染烫头发挣钱。年轻人不去那里剪发,因为除了染发和烫发以外,他的技术算不上好。每天天一亮,对面的这家理发店总爱放激烈的音乐,整条街都可以听得见。这个理发店的男子已经结了婚,媳妇是个漂亮的女人,不过这几年因为生活苍老了很多,,但是身材要比年轻得时候丰满许多,就像多汁的随便什么种类的水果。有时候在晚上,理发店二楼拉着窗帘,从里面透出室内恍恍惚惚的灯光,有时候还能看到闪动的人影,仔细一听,里面还有音乐。这还不是吵闹的主要来源,在文森家的隔壁,是一个修理摩托的店铺,修摩托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现在他的脸庞已经发福,初步断定,这是常年喝酒的原因。他的老婆是个反应迟钝的女人,因此对于丈夫爱喝酒这一事实一直无动于衷。但是他不会因为喝酒耽误正事,因为他还有两个儿子。每当他开始修摩托的时候,他的样子就非常专注,好像在思考什么事情。但是不明白的人自然不知道,有时他可以通过摩托的发动机声音来判断摩托车的毛病。他用力拧着油门,发动机的声音越来越高,这种高音一直持续,一里地外都可以听的到。

      除了这些固定的声响以外,路面上不断走过的汽车也是个问题。这条公路虽然是普通的双向通道,一条不起眼的乡村公路。但是这条路的车流量非常多,不但和附近的每个村落连接在一起,甚至也是好几个小镇相互往来的必走通道。这里的经济就靠这条路带动了起来。当大客车从这里路过的时候,客车不断按响它本来嗓门很高的喇叭,呼啸着从这条路通过。这天路一天理往返的客车至少有十八辆。最让人头疼的就是拉煤车,他们空车时通过减速带从来不减速,钢铁碰撞的声音连绵不绝,他们总是一个车队一起通过。只要有车通过,这些咆哮而又烦躁的发动机声音就能正好传到坐在门口边桌子前的文森耳朵里。要想在这种环境下看书是很不容易的。

      在店铺的门口,有一张写字桌,这里不适合白天看书,因为附近所有的声源可以听的一清二楚。那些门外玩耍的孩子就在门口附近嘶吼。这里在晚上看书是不错的。如果真皮靠椅坐着很不舒服。在店铺的中间还有一个圆桌和两个看起来像是木条编织的椅子。这种椅子上面呈半包围结构,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坐上会感觉非常舒服和可靠。在白天里,这里光线是昏暗的,只有晚上,这里才是氛围和灯光的不二之选。在店铺的二楼,上面挂满了窗帘,如果不拉开窗户,这里一片幽暗,窗户边的光线好,搬个凳子来这里看书不错。文森拿着书本坐了下来,可是他看了不长时间就发现,这里打开窗户会觉得很吵,关上窗户,他就闷热的受不了了。这里不适合看书。后来,二楼搬上了两只床,文森下午就躺在上面看书,他背对着窗户靠在枕头上躺了下来,这样光线正好可以打在书面上。可是这里到处都是窗帘,缺点就是光线依然幽暗。“这可对眼睛不好。”他心想。只看了一个小时,他就艰难的眨了眨眼睛,表示眼前的景物有些模糊了,他必须换个地方才对。

      在店铺的最里面有一个隔间。是文森每天晚上睡觉的地方。在阴雨的天气里,这间房子光线最好的地方就是窗子边。只有在阴天里或是下雨天里,文森才会靠在窗子边看书。在天气很好的时候,太阳就会像一条白色毛毯一样铺在床上,至少占据这双小床二分之一的面积。这就是文森为什么在天气晴朗的时候不在这里看书的原因。那种闷热足以让他头晕目眩,他必须找个凉快一点的地方。从这个隔间走出去,是一个小院子,后面还有一列房屋。在最里边的那个屋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阅读场所。那里幽静且昏暗,这样微弱的光线会带来凉快的空气,就算再最热的天气里也是这样。因为从窗外望去,就能看到一颗枝繁叶茂的大树,大树遮住了阳光,同时也遮挡了户外的炎热空气,下面一片阴凉的景象,与远处暴露在阳光下泛白的景色形成鲜明对比。当你坐在这里的时候,既听不到马路边的吵闹,也听不到手机视频里发出的声响。在后面的这排屋子里,中间就是厨房,同时厨房也有一只小窗。如果晚上文森觉得店铺太吵的话,他就独自一个人来这里休息。厨房的光线不好,在白天里犹如黑夜,所以这里的灯在白天也一直亮着。文森喜欢晚上厨房里金黄色的灯光,虽然不充足,但足够用。不论是这纸,还色灯光,或是一件家具,文森只喜欢那种枯黄的颜色,喜欢那种对他来说比较温柔的光线里的亲切,他时常因为这种氛围走进他想象的世界中去。

      他休息的地方如此之多,并不是因为他挑剔,而是因为他是真的喜欢安静。他也没有什么法子,况且他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而他期望呆着的地方并不存在。自他回来的这三天时间里,他像中毒了一样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有一天下午,他把《猎人笔记》看完了。他还一时没有回过神来。他举目望着窗外,外面还在下雨。淡蓝色的雨滴就像会隐形一样,它们进入文森的视线,又很快消失。仿佛因为愧疚匆忙躲避着他忧郁的情绪。自他回来这几天,天空要不就是阴着,渗透些孤独的气息,要不天空乌云密集,一声不响,仿佛在和他冷战一样不下一滴雨。“奇怪的天气!”他心里这样想。第二天,又是整整下了一天雨,比前几天都要猛烈,街道上都是积水和雨滴,没有一个行人,雨景带来了凄惨的印象。人们就像瞬间消失一样。文森又站在玻璃门后一边抽着烟,一边看着外面的雨,露出严肃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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