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政治结构下,帝王治国理政,通常恩威并施,明德用刑,往往是法律和道德双管齐下。
古代中国,道德是君王治理天下的理论基础,历代帝王都以“道德权威自居”,都以“理论教父自居”,尽管事实上许多不是。
道德作为法律的立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从礼法结合中看的更清楚。道德作为帝国的立国之本,不允许任何人冲撞的。既是立国根基,那么帝国官员的选拔对这些内容的考察便为应有之义了。
在帝国的模范官员中,必须同时具备这两个要素。一个模范官员定是一个著名的道德家,同时又是一个法令主义者。道德家必是中国传统道德的身体力行者。法令主义者则为帝国官员中把法律和政令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
用道德家来来执行法律,结果使“法令主义者”收效甚微。海瑞便是一个典型的模范官员,一个法令主义者。
一五一四年,海瑞在海南琼山出生,海瑞完成了学业之后参加预选考试,之后参加乡试,以一篇治黎策中了乡举,作为一个举人便进入仕途。刚开始被委任为福建南平县教谕,四年后又调任为浙江淳安县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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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清理盐法的鄢懋卿后,海瑞声名大噪。当然海瑞还是幸运的,历史站到了他这一边,1562年历任首辅大二十年之久的严嵩为皇帝所免职,他扶植的私人相继倒台,当然胡宗宪、鄢懋卿也在此中。终于海瑞是政治正确的。
1569年海瑞上疏,请求内阁给他一个位置相称的职务,否则便将他革退。内阁任命他为南直隶巡抚,驻扎苏州,海瑞仕途的最高点。
刚到境,海瑞便发了督抚条约36款在所治各府县公布,海瑞准备图治了。当时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关系错乱,海瑞规定每月有两天专门受理这类案件,结果自己卷入大量的这样纠纷之中,终于他受到了弹劾。
1570年他辞职回乡。
1585年海瑞被重新起用,任南京右金都御使,后又任南京礼部右侍郎。三年后,他向内阁提建议——杜绝贪污,应采用太祖的严刑峻法。内阁答复——海瑞屡经荐举,故特旨简用,近日条陈重刑之说,有乘政体,且指切朕躬,词多愚戆,朕已优容。
打击败坏立国之本的行为却被内阁申饬,内阁有内阁的无奈,海瑞有海瑞的想法。
1587年内阁准了他的辞呈,从此明朝无海瑞。
海瑞传统政治下的法令主义者,是帝国模范官员的一个缩影,是帝国体制下的一种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