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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真的不算是个读书人

2024-12-12 来源:要发发知识网

几年前,作家王蒙发表言论称“读不下去红楼梦是读书人的耻辱”。当我看到这句话时,心里揪紧了一下,因为我对自己热爱写作和文字这一事实深信不疑,可是红楼梦看了二十几回之后便放在一边了,这句话让我惊讶,怀疑起自己的自我认知。

其实对于这个言论,网上褒贬不一。很多人否定了王蒙,直称他为“砖家”,说红楼梦是一群人吃饭的东西,当然要死命追捧。甚至很多人将矛头对准红楼梦——“大家族的八卦史”,“小人书都比红楼梦好看!”。

虽然我也是一个读不下红楼梦的人,但是对于这样一本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著作还是抱有很大的敬畏之情。红楼梦之所以能够被后人赞扬、研读,一定有理由。就像那句话,“存在即合理”。

还在中学的时候,就经常遇到过这样的题目:当前电子设备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也有不小的隐患,对此你怎么看?大部分同学都会答“适度上网”“多与朋友交流,不陷入虚拟世界”等等类似的回答,当然我也是,可是那只是答卷,我手里还是紧握着手机。就像刚刚承诺了不过量使用添加剂,转过头就往机器里灌入一桶制剂;下载软件的时候,勾选“我接受”但其实连内容都不知道是什么。

生活越来越碎片化,我却还以为自己真的热爱写作、读书。

一年多前,我跟闺蜜借了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来看,然而,拜读了两页之后,就再也读不下去了——看不懂,一个问题讲来讲去很乏味。于是,去年这本书虽然跟着我坐了两三趟火车,书签却仍然停留在第二页。直到这学期硬着头皮看了几节之后才发现,这原来是长篇小说啊,这才来了兴致——故事往往比讲座更吸引人。现在已经看得大半了。即使如此,我阅读的速度仍然很慢,我不是很了解这个故事的背景,也因此对故事中的比喻和象征抱有很多疑惑。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价值所在——它不是一下午就可以看透的书,要深入作者的内心,就要查询更多的资料,当我们看清了背景、理解了象征之后,才恍然大悟,原来作者是这个意图啊!

也因此,我心中的敬畏之情便更深了。

现代化的生活催促着我们加快步伐,但是书本却告诉我们,慢一点,有更多的风景。

每次看到某某爱读书或者爱写字我就会对对方增加很多好感,就像《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特蕾莎看到托马斯手中的书,就好像看到这是一位可尊敬的绅士,她到托马斯的家里,臂弯中躺着一本书,这就是他们约定的暗号。“读书人”,他总代表着什么,也许是一种生活态度,也许是一种性格,也许是一种处事方式···这个标签不易得,我一直向往着。

前几天看到某个写手的推送——我一个不喜欢写作的人是怎么做到现在的。只看标题已经让我感到羞耻——我自认为是爱写作的人,却无法做得像他一样好。打开这篇文章,果不其然,最重要的那一步还是“坚持写”。

我可以说写作是我的爱好,还有许多人,他们有很高的写作天赋,这些都不算什么,这两个标签都比不过“习惯”。就像“一万小时理论”,坚持这一万小时,你就可以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问题就在于这一万小时的坚持,谁做到了,谁就赢了。坚持,这个从小说到大的话题,就像“失败是成功之母”一样,挂在嘴边,写在笔下,却输在了实践。

如果问我,在我的成长过程中,对我影响最大的老师是哪一位,我一定会回答——是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教我们时,他已经五十多岁了,我想他的每个学生都不会忘记的就是他每天布置的作业,必定会有一项作业是写一篇作文,往往是自命题。小学的孩子,什么都没经历过,每天晚上写完其他作业,咬着笔头,绞尽脑汁地想今天发生什么事,有什么可以拿来凑够一页作文纸。现在想想,我这个小学时头发乱糟糟的丫头现在会喜欢上写作应该是在那时埋下的萌芽,每天写,慢慢地,就成了习惯,成了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坚持吧,做一个老老实实的读书人。希望自己多年后也能成为别人羡慕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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