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初恋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很甜蜜,定下一个约定:如果两个人其中一个变心了,要提出分手,那另一个必须努力挽回,直到和好。
三年后,女孩提出了分手:我喜欢上别人了,我们分手吧。
朋友尽最大的努力挽回,希望女孩回心转意,但是都没不起作用。女孩让他别再缠着自己。
最后,朋友问:你还记得我们当初的约定吗?
女孩说:此一时,彼一时。
是啊,此一时彼一时。当初在一起的时候。山盟海誓,以为两个人能一生一世,海枯石烂,但是,命运往往不会让你的生活那么甜蜜。
此一时彼一时,心不在了,当初的所有誓言也就自动作废了,哪有什么好责怪的。这种情况下,还能说什么不守信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