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青色的傍晚,燥热的天气刺激着人们躁动的欲望。周伍倚在我小店的门框上,走,哥哥带你见识安城的漂亮妞去。
我一直知道的,周伍是安城有名的鸡头。那天他带我见的是一个学生。其实他手下学生不少。“但这个不一样,”周伍强调,“清纯着呢,只不过家里缺钱,唉,干这行的哪个不是被逼无奈?”
周伍末了还不忘感叹一句,他的眉毛锁在一起,目光里泛了沾染过往的微光,像夜里湖面微微扩散的涟漪。每次看他这幅悲天悯人的做作姿态我都忍不住想踹他。后来我常常想起,这个不算坏的坏人,在他短暂却传奇的一生中,良知其实一直伴随着他。之前听人们形容乱世英雄,说什么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我想有些坏人,也只能用这八个字形容。
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周伍带我见的姑娘叫暖暖,之后我再没能记住别的姑娘的艺名,因为艺名不是真名,而我觉得记住一个假名字真的一点意义都没有。不过我还是牢牢记住了暖暖的名字,毕竟她是我接触的第一个做这行的姑娘。
我出门时甚至特意换了身衣服,又用定型胶固定了头发,周伍笑我本末倒置,把自己整得像要卖出去一样。他语文不好的梗我早已了然于心,懒得跟他争辩用词。
我说周伍,我真紧张。
周伍就一个劲笑我:“你说你都二十了吧,还是辍学的社会人士,别人问起来,这行都没打过交道,怎么好意思说是我周伍的兄弟?”然后看我额头冒汗语无伦次,他又安慰我:“放心,房都替你开好了,这次随便你怎么折腾,明天请我吃顿烤鱼就行。”我看着他嘴角勾起的坏笑,不知道有一个做鸡头的哥们是好还是坏。
那真是一段热昏了头的日子,我在周伍的车上几次深呼吸稳定了情绪,然后跟他继续贫:“我说你不会是跟警察商量好了玩我仙人跳吧?一会可别被人家踹门,我怕腿软跑不迭。”
周伍举起右手仅存的三只手指信誓旦旦:“哪能啊?我在圈子里混,靠的就是一个信誉。业界良心,童叟无欺!”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焦虑,接着安慰:“放心,我知道你口味。”
“嘿,你看着点前面那车,差点撞上!”
到地方时姑娘正在一棵老槐树下等我们,夕阳在遥远的西天牢牢坠着,像入定的老僧纹丝不动,余光还暖,保留了夏日的闷热与浮躁,我的汗浸湿了后背。
我看到姑娘时有些难以置信,她穿着很普通,脸上几乎没怎么化妆,大街上走的女学生都比她像做那个的。她的头发从两边披下来,似乎想极力遮住自己的脸,不过我还是看得出她的姿色上好,是张挺漂亮的脸。我忍不住斜了周伍一眼,心说你小子不会是把别人家的乖女儿拐骗来了吧?
“余总,你来了。”
这声余总,当然是叫的周伍。他自从黑道里走了一遭,愈发小心谨慎,做事业用的是一溜儿的化名。最常用的名字是余莽莽,取自他唯一还背的熟练的老毛的《沁园春》——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我曾见过他用这名印制的名片,接过来时我不禁哑然失笑,因为名片上职业一栏写的是:大众娱乐文化传播者,夜生活创意策划人。
这时周伍接了个电话,别说,他用新名字混得还真是风生水起,我隐约听见人家叫他“余头”。我心里暗笑,管他什么鸡头鱼头,说到底是我不成器的兄弟。
周伍拍拍姑娘的肩,然后眉飞色舞地跟我道别。
我们目送他的破车掀起的烟尘,周伍一走姑娘明显有些心慌,像是等待发落的犯人。
我问她,你们一般的流程是怎样的?
姑娘很疑惑地看我一眼,说你以前没做过?
我觉得这话有轻视的成分,咽了口口水说,没找过这么专业的。
我知道自己的话又讽刺又伤人,所以我已经心平气和地等着听更恶毒的回复了。然而姑娘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把头埋得更低了。
我感到一种奇怪的歉疚感,而这种歉疚感又使我对自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失望。我为什么总是这么充满善意,我那年迈的农村母亲嘴里时常念叨着世上还是好人多,我听到后扪心自问为什么我也要凑热闹当个好人,我是职校里读不好书的学生,是街巷耍不了手段的生意人,是小城市难以立足的外乡人,是围在女孩身边体贴又被踹的男友。想想都觉得无望,就是这样一个以善良为耻的滥好人,过着这样毫无新意随波逐流的人生。而这竟是我,最真实的写照。
这时候我又想起了陆晚,我总是想起她,时不时想起,常常想起,没来由地想起,冷不丁想起,突如其来地想起,一直想起。她在人来人往的大排档举起瓶盖,中气十足地大声问哪个小王八蛋扔的,我就低眉顺目跑过去直喊哎呀真是不好意思;她在灯火昏黄的小店挑起同伴碗里的耳机问这煮的什么玩意,我就手忙脚乱跑出来唱个喏说给二位爷免单。有时候我是想跟她插科打诨一辈子的。她总是气势汹汹,却又温和安静,可爱时倚门卖俏伶牙俐齿,体贴时缝衣洗菜还会哄酷狗,脆弱时夜半呓语不能寐,坚强时拖着我一路飞奔逃离生老病死。我多想就这样走下去,带着少年的痴心妄想,带着成人的虚荣狡诈,带着姑娘也带着风,带着五味杂陈千头万绪,沿着这条冗长如一生的路,一去不返。然而现在我只希望车站的惊鸿一瞥是我此生见她的最后一眼。
你怎么一会眉飞色舞一会咬牙切齿的?
我醒过神来就看到姑娘在瞪着我,这话不是她说出来的,而是她的眼睛告诉我的。对视上她的双眸时我愣了一下。
你为什么不说话?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反问她。
我跟你们这类人接触的比较少,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喏喏地说。
你以为我跟你这行的接触多啊?我翻了个白眼。
你跟余总不是兄弟么。你们难道不是分堂排序、滴血为誓、一块砍人、一块混道子的兄弟吗?姑娘问的一本正经。
谢天谢地她总算话多了起来,然而看着她疑惑的小脸我只想一掌大日如来掌拍死她。真是日了如来了,我长得真这么像那些人模狗样的混子么?
一边脑补着自己脸上贴着狗皮膏药身上纹着青虫白鼠在街摊收保护费的样子,我一边向姑娘解释,我和她的余总不是混社会的黑道兄弟,而是自幼一块长大的发小。
哦哦哦,她恍然大悟,戒备也放松了很多。
这么说你现在是在上学,还是有正式的工作?
我脸一黑,说我既不上学,又没有正式的工作。
那还不算混子?
这姑娘看起来那么文静,说出的话怎么总让我有揍人的冲动。
也许是看我面善,或者我天生自带好人BUFF谁都能感受到,她不再那么小心翼翼噤若寒蝉,话也多了起来。
我们一直聊到天昏地暗,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我想适合做一些坏事了。
这时候姑娘的肚子响了起来。
你没吃饭?我的杀气减少了一半。
下午忙工作,出门急没来得及吃。姑娘说得很可怜的样子,然而听到工作二字我就忍不住想入非非。
周围的几条街已经在刚才的畅聊中逛得如同自家门口。我与姑娘拐进一家牌面不大的火锅店。之所以大夏天的吃火锅,就是因为夏天吃火锅的人少,我身边带着个“干那个”的,虽说她有着不可貌相的单纯外表,我想还是注意一些比较好。
因为店里顾客不多,很快我们的火锅就端了上来,我还要了一打啤酒,消除两人间的生疏与隔阂。初次相逢的孤男寡女在人烟稀少的僻静小店很轻松地解决了人类最原始的欲望——我说的是食欲。
姑娘大快朵颐,吃的满嘴流油。
你们北方人都喜欢不分冬夏地吃火锅吗?
你不是北方人?
我在南方长大。
听到她的回复,我有些失望。因为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几乎以为是看到了一个消失多年的人。尤其是那双清淡如水的眸子。
姑娘的眼睛其实与杜小指有些相似,却更像我小时候认识的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与我同住一条胡同,后来在一场天寒地冻的大雪中搬走了。虽然十多年过去了,我仍然忘不了那双眼睛,皎洁如月,又有冰雪深藏。
我看着面前的姑娘,我认识的女孩子如果站在我面前,大概也是这幅模样吧。人海茫茫,哪有那么巧合的事,我一面耻笑自己太过于异想天开,一面感慨这人世间的宿命变迁与造化弄人。
“你怎么一会眉飞色舞一会咬牙切齿的?”这次她问出声来了。
“我,我在发呆啊。”我抢过一块牛腩塞在嘴里,看着对面吃的毫不淑女的姑娘,我在想什么告诉她她也不会懂。
“我以前也总爱发呆,”可能是刚咽下的几杯酒起了作用,姑娘抢过话头,“我的家乡在秦岭南畔,我刚进学校读书时,就老喜欢对着窗外的白云苍山发呆。山的那边,就是北方。我常常在想,北方会是什么样子?我虽然在南方长大,却一直对北方充满幻想。”
她抬起杯子喝掉杯底,翻找着脚边的空瓶子,“服务员,上酒。”她喊了声,看起来有些醉意。
“后来呢?”
“后来啊,我就来到了无数次梦想的北方,”她一边说着,一边在服务员递来的酒单上指了指,“北方的酒是冷的,北方的雨是冷的,北方的风是冷的,北方的山川,河流,风土,人情,都是冷的,生冷生冷的。”
我沉默不语,只当这是一个风尘女子对她破碎梦想的缅怀。
“坐火车来的时候我就感受到了。火车先往北绕过了西安,钟鼓楼在风削雨蚀里岌岌可危,哪里谈得上什么长安长安;车临渭河,文王梦熊之地,大幅度的水土流失,土地荒凉一如亘古;最后路过黄河的时候,水都断流了,空旷的河道干涸成老大一片荒地,天寒地冻,荒芜丛生,这就是北方,这竟是北方。”
看得出来她有些上头,我自己也有些迷蒙。本来打算借着酒为自己壮胆,谁知道一来二去越喝越多,而姑娘为了证明南方姑娘也可以豪气冲天还要了瓶二锅头与我对半分。恐怕一会我们要搀扶着出去了。
“你该写游记的,听你的描述,我就仿佛看到了你一路的见闻。”
说到这我就想起另一个爱写东西的姑娘,不能继续想下去了,我连忙转换话题:“对了,你们这一行是怎么揽生意的?真的要半夜三更给客人打电话吗,或者往门缝里塞小卡片?”
姑娘一愣:“还有这么做的啊,这些都是谁告诉你的?”
“韩寒啊,他书里的妓女就是这么干的。”
“是《1988》里的娜娜吧,”姑娘对她这个同行心疼的不得了,“一个不名一文的青年人开着辆几十年前的旧车带着个大着肚子的破鞋,每次看这书我都笑喷。她给陆子野留了个孩子,还不知道是谁的,可是孩子总归是母亲最心爱的宝贝了,也难怪她会说,给你的,都是最好的。”
“你还看韩寒的书啊。”
“那当然,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雪国的驹子。”
我酒劲上头,差不多已经忘了她还是个学生,为什么我认识的女学生都通读古今学贯中西呢,真是个奇怪的世界。
想不到不等我发问她就开始自己澄清自己的职业:“你知道吗,其实我不是你想的那种……专门做那个的。”
我摆摆手:“我知道,暑假出来搞搞兼职么。”
“不是这样的,”姑娘脸红的厉害,可能是酒喝多了,幽然叹一口气,“你这么说,也算事实。本来我只是打算找家地方打工凑学费的,可是差的太多,只有某些场所的夜班服务员赚的还多些。我也没打算只是端端果盘扫扫地,去了那里也有陪酒或者忍受一些客人的骚扰。我一直以为我们和那里的正牌小姐是有区别的,小姐每天拿的也确实比我们多。但自从有个有权势的客人提出要带我出去时,他们就扣留我押金和薪水逼我陪客。”
我倒吸一口气:“是周、余莽莽强迫你去的?”
姑娘摇摇头,说:“余头还算有良心。他管着那里所有小姐,只收自愿做这行的。我刚去时有客人要强行对我不轨还是他拦着。”
然后她释然得放下酒杯,像在自言自语:“路都是自己选的,本来就该做好所有心理准备,我不怪谁。”
“那你今天来……”我不知道她的话里有几成是可信的,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是余总求我帮忙的,他看之前他叫去陪你的小姐都铩羽而归,就想起我来了,他说哪怕是陪你说说话,大醉一场,也是好的。”
到嘴的鸭子飞了,我却并没有怒发冲冠:“你一定是在骗我,他明明说……”
“他是不是告诉你房都开好了,让你随心所欲?”姑娘轻笑着拿出一串钥匙,“房确实开好了,不过有点远。”
我认得那串钥匙,那是周伍家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