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介绍了当前的的内容,以及新环保法实施后面临的新形势和问题,分析了如何创新解决供电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引进信息技术提高供电企业环保工作效率。
关键词:供电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供电企业作为公用事业企业,肩负着建设和运营绿色电网的社会责任,而环境问题已成为电网快速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供电企业如何在新形势下切实履行环保管理责任,确保电网建设项目依法建设、依法运行已成为目前各供电企业环保管理的重点。
1供电企业建设项目的环保管理内容
供电企业的环保工作涉及电网建设、生产运行、宣传培训、政策、科研和新技术推广等多个领域,各项工作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作为电网企业最重要的电网建设,其环保管理具有独特的特点和规律。
1.1供电企业建设项目的类型
供电企业的建设项目内容较多,主要有电网基建、改造、大修、小型基建、营销、信息化等建设项目,其中电网基建项目,尤其是大中型(110kV及以上)电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制度和环保验收制度。
1.2管理内容
供电企业建设项目的环保管理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两项管理。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为项目核准必备要件,是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是项目试运行后正式投入生产运行的。
1.2.1电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委托具有相应评价资质证书、熟悉电力工程的单位承担,并依据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完成后,组织进行内审,包括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环境敏感目标、所用标准的合理性、环保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等。内审合格后报上级公司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组织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技术评审后,督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修改,并及时上报,确保在项目核准前取得环评批复。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有关批复要求进行,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建设项目在设计或施工阶段,需要变更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时,相关部门需行文告知环保主管部门,取得同意后方可变更。
1.2.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试运行申请并委托经其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评机构进行验收。组织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进行内审后,报上级公司环保主管部门,经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后,向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电网建设项目所需的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监测与验收等费用,应按国家或公司有关规定、文件等足额列入工程概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或挪用。
2供电企业环保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2.1环保监管逐渐趋严
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进一步规定了公开环保法律法规及管理程序、环评及验收报告全本信息、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环评资质等四个方面;部分项目环评、验收审批权限再次下放,目前有的省份220千伏和110千伏电网建设项目环评、验收审批已下放到市、县级环保部门,新的审批流程、工作要求、执行标准等方面有可能出现较大差异;《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强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验收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各项措施;督促发生重大变动未办理重新报批手续、环保措施滞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施工期环保措施未落实、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和区域替代等进展缓慢、未按要求开展环境监理、久拖不验的建设项目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要及时调查取证或处罚。
2.2环境制约因素不断增多
供电企业在促进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环保发展、友好发展方面任务艰巨。但同时,国家和地方各类“禁止开发”的环境敏感区逐年增多。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等各类环境敏感区数量和面积不断扩大,使变电站站址和输电线路路径选择更为困难,电网发展空间进一步受限。
2.3公众关注度增高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环境敏感期,公众维权意识和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空前高涨。以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为由、交织了各种利益诉求的纠纷呈多发趋势。2013年,环保部共受理涉及输变电的环保投诉25件,其中不仅包括电磁影响、噪声超标等常见纠纷,还增加了要求环保部撤销项目环评批复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给电网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带来较大影响。
3应对措施及建议
供电企业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与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骨干企业,应当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处理好电网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主动适应新环保法及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进一步加大环保管理和技术改造力度,尽快转变传统环保思维,梳理环保成本概念,努力减轻电网建设运营对环境的影响,走出一条电网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共赢的道路。
作者:王冬冬 刘吉刚 李晓峰 单位:1、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阜阳供电公司 2、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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