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协议”的实施目标是强化资本约束和提高风险资本框架的敏感度,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对风险高的借款人采用更高的资本,低风险则低资本,而且对操作风险提出了明确的资本要求。对于能够提供全面准确的计量指标并能有效地控制各类风险的银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通过降低资本要求的形式给予明确的鼓励。巴塞尔委员会认为银行内部各类风险的有效监督检查十分重要。同时监管当局在必要时采取相应的监管纠正措施,间接地鼓励银行建立完善的控制框架,改善内部程序。“办法”实施的目标是在实施1998年协议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资本监管的水平,在实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动态进展过程中缩小与“新协议”的差距,逐步完成资本监管向国际统一规则的趋同和过渡。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也旨在建立激励相容的资本监管制度,充分体现激励和约束相平衡的原则。在“办法”中,商业银行承担维持资本充足率的最终责任,对商业银行实行分类管理,奖优限劣,促使商业银行完善约束机制,稳健发展;为商业银行多渠道筹集资本奠定了法规基础。办法还为商业银行多种渠道补充资本提供了法律依据。今后商业银行将主要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长期次级债等补充资本金。
二、“新协议”和“办法”的具体内容比较
1、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创新
“办法”采纳了“新协议”有关风险资产的规定,与1998年协议相比有几大突破,总体上符合我国目前的监管实际。一是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首次规定对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1998年协议没有规定对资本充足率进行定期检查,这次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具体明确了监管职责,核心内容是按资本充足率的高低,把商业银行分为三类,即资本充足、资本不足和资本严重不足的银行,并分别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二是要求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基础上计算资本充足率。过去对各银行风险特别是对投资损失的风险难以防范,现在对风险资产和一般资产计提损失准备都提高了标准。贷款损失准备应计入成本,这样会使各银行的可分配利润减少,致使目前各行的资本充足率有所下降。三是合理确定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1998年资本协议不合理的规定进行了调整。四是对做出更严格的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在计算风险资产中要求对表外业务的信用风险计提资本成本,并规定表外业务信用转换系数和交易对手的风险权重。
2、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与巴塞尔
2.1 基本概念。
2.1.1 风险管理的定义及分类。
风险管理是通过识别风险、评估和分析风险,并对其进行积极明确的处理,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具安全保障的方法,以实现企业或项目以最低风险进行管理的过程。根据巴塞尔协议,金融界通常把风险分为三种,即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信用风险。在我国对于风险主要分为战略、法律、财务、市场以及运营风险。对于信托风险管理来说,《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中明确提出,风险管理的评价要素主要涉及信托公司的内控管理体系、信托业务风险管理以及净资本管理。
2.1.2 信托定义、业务类型及风险。
(1)信托定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清晰的定义了信托的概念,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和目的以自身的名义对受托财产进行管理及处分。
(2)信托业务类型。
在我国对于信托业务类型的划分可谓多种多样,由于划分标准的不同,可能存在一项信托业务可以被理解为多种信托类型。对于信托业务的划分,如果以关系成立的形式作为划分标准,可将其分为任意信托与法定信托;按照受托财产的性质,可以将其分为动产信托(受托财产属于动产,如机械设备)、资金信托(即受托财产是货币资金)、不动产信托(即受托财产属于不动产,如土地、房产等)、金钱债权信托(受托财产为金钱债权,如保险单存款凭证等)以及有价证券信托;根据信托业务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属于民法或者是商法可以将其分为民事信托以及商事信托;根据委托人的性质又可将其分为个人、法人信托以及个人法人通用信托,即委托人如果为自然人,则设立的信托为个人信托,法人及个人法人通用信托亦如此;从受托人承接业务目的(即是否以获利为目的)的角度对业务进行划分,可以分为营业与非营业信托;据信托业务受益人为委托人自身、第三人又或者是业务本身能够促进某项公共事业或间接使得委托人受益,可将其分为自益、他益、公益以及私益信托;根据信托财产的流动是否局限于国内,可将其分为国内信托以及国际信托;根据我国《信托业务监管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信托业务监管分类说明(试行)》,以信托公司是否具有信托财产的全部或者部分决策权将信托业务分为事务管理类和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
(3)信托业务风险。
对于信托业务面临风险的类型一般分为: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以及政策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权或金融产品交易的对手方由于自身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其没有能力履约或者主观上不愿履约,影响该债权或金融产品的现有价值或到期价值,从而对债权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带来某些或大或小损失的可能性。同样对于作为金融机构的信托公司,信用风险也是其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风险之一。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都有可能遇到因交易对手方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主要业务类型就是信托融资项目中融资人的违约、金融机构间拆借市场拆入资金方的违约、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中正回购方的违约。;当货币市场政策突然趋紧、央行不予释放头寸缓解时,即便信用度较高的金融机构也有可能因为头寸难平引发资金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的大面积违约,且该类信用违约传导性极强,影响效果恶劣。
。对于信托公司来说操作风险主要是由于监督管理设置不够合理,不能及时发现信托业务中各种不利因素的行为风险。在信托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常见的操作风险主要是因为风控督查对业务人员没有起到严格的监管,导致业务人员故意犯错或者因失误导致风险结果的发生。还有一些诸如因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够,导致其不能及时了解监管机构出台的监管政策,影响业务发展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信托公司因现金流不充沛,不足以满足自身业务需要,从而使得业务可能面临风险并遭受损失。流动性风险主要发生在信托公司以及信托项目两个层面。在公司层面,由于信托公司可能无法及时获得充沛资金来应对业务的快速增长或按时支付到期的债务从而产生风险;发生在项目层面的风险,是指项目在信托计划到期日没有如约完成或者项目收益产生风险影响资金的回流,从而使得信托公司无法兑付投资者本金及收益或出现信托理财刚性兑付的现象。流动性风险的发生会使整个信托行业的理财都将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从而对于当事人信托机构以后的理财发行产生致命性的不利影响。
政策风险是指由于政府有关某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引起某个市场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基础资产价格变动而导致的与其有关的金融产品或衍生产品价格异常发生的风险。;第二类,行业政策变化对投向某行业的信托项目兑付产生的影响,比如当下信托行业主要投向的房地产行业,一旦政策不利于房地产行业发展,将会对投向房地产行业的信托项目兑付带来重大打击;第三,股票价格异常对证券类信托的影响,比如 2015 年 7、8 月份股灾发生时,信托公司的盯市交易员要时刻紧盯市场行情,以防持仓股票跌破警戒止损线时不能及时抛售股票而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2.1.3 内部控制的定义。
关于内部控制的思想早在 18 世纪就已经产生,后来逐渐发展为调控企业经营管理的理论方法。对其可以定义为企业为了稳定持续发展,并实现企业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识别处理于公司不利的事项,从而保证企业合理经营的政策与程序。
2.1.4 资本管理。
(1)资本管理风险。
。一般金融机构的资本构成包括实收资本(实际出资)、资本公积金、风险准备金、留存收益以及稳定长期负债等。资本充足率是监管资本(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要求的最低资本标准)比风险资产加权值(以一定方法对各项目加权计算所得)。金融机构往往希望以较低的资本撬动较高的杠杆,即以低资本支撑大规模资产而获得较高的收益。但是其目的又与监管部门的意愿相反,因为监管部门是希望金融机构能够保留充足的资本金以应对金融风险,这种情况往往会造成金融机构为实现利益最大化而违反监管规定,以非常规手段掩盖其资本不足的事实,从而引发资本管理风险。
(2)净资本管理。
为了强化信托公司风险管理的监督力度,《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得以颁布,办法中指出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净资本是在净资产中除去各类资产及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和各种业务可能导致的资本损失。为了使得信托公司的资本保持充足以应对业务风险的出现,信托公司必须落实并实施净资本管理。
2.2 信托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
2.2.1 风险管理理论。
亨瑞?法约尔是法国着名的管理学家,他在《一般管理和工业管理》中正式引入了风险管理这一概念,风险管理这一重要理论早在 18 世纪中叶就已经开始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法约尔的定义正式将其引入了企业管理的领域。美国着名的管理学家威雷特在其书中提出了关于风险的解释,这是经济社会中人们第一次关于风险的正式定义,其提出风险是一种不确定性的客观体现,而这种不确定性是指人们不愿意让某一事件发生,但其确实存在并可能发生的概率。莱特纳基于第一次世界大战过后德国经济背景,提出了风险处理手段这一说法,并且其强调关于风险的处理主要包括了风险发生前的控制与规避和已经发生时对其进行分散以及转移、消除。莱特纳认为对于风险的处理应该根据客观事实选择相应的手段进行调节,从而达到保护企业使其正常发展的目的。
20 世纪以后,风险的定义更加趋于成熟,奈特认为风险的不确定是可以测度的,并且提出风险虽然具有不确定的特性,但是其与不确定性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在 20 世纪美国经济危机发生后,经济学家加强了对风险管理的研究,1952 年格拉尔再次对风险管理这一概念进行了重新的定义。关于风险管理的研究逐渐演变为一门新的学科,其通过初期的识别及度量,并采取各种措施对其进行规避,并在风险发生时对其进行整体研究且根据现实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从而达到降低损失及成本的目的。
2.2.2 信托风险管理理论。
风险管理理论自出现至今,经过长时间的挖掘发展已经相当成熟。关于其分支,即企业、金融等风险管理已成为具有关联性的独立学科。1979 年,我国为推动经济发展、打破计划金融体制,人民银行建立了信托机构。由于信托制度及理论的缺乏,信托业在我国的发展可谓一波三折,先后被监管部门进行了六次整顿。我国信托行业发展至今已经超过保险业成为第二金融支柱,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管以维护金融系统稳定性、扩大经济社会利益、促进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下信托公司风险管理所受监管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国际上通用的监督管理办法;另一方面是我国现行使用监督管理所依据的一法三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金融租赁公司引入外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信用风险管理有助于提高其信用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而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与金融租赁公司的合作,也可进一步拓展市场,增加信用信息数据的积累。二者合作的主要方式包括信用评级、尽职调查、管理咨询以及信用方案设计等。
关键词:金融租赁;信用评级;合作
1 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状况及风险特点
融资租赁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美国,目前,全球近15%的投资都通过融资租赁完成;在美国,融资租赁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金融工具,其租赁渗透率已超过30%,进入成熟期。而在中国,到20世纪80年代才引入融资租赁,融资租赁的渗透率一直较低。2007年3月1日,银监会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一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银行自1997年被强行退出租赁市场后重新获得该牌照,工行、国开行、建行、交行、民生、招行等相继成立了金融租赁公司。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08年11月,6家银行租赁公司的平均注册资本达到36亿元,租赁资产规模约为460亿元,只用了一年就大致占据了整个融资租赁市场业务的半壁江山。
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业务,是一种将金融、贸易、工业结合起来,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通过“融物”达到“融资”的交易,其法律实质是出租人按承租人对租赁物与供货人的选择取得租赁物再出租给承租人。
金融租赁公司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不可能完全依赖于自有资金,也需要资金提供方的融资支持。它既接受银行提供资金的服务,是银行信贷信用的受信人,又是向承租企业提供设备和服务的授信人。
金融租赁公司如何为承租企业设置融资租赁信用条件与融资租赁公司能否满足资金提供人的信贷信用条件,融资租赁公司的未来租金收益与融资租赁公司未来应付资金提供人本息是否相匹配,是保证融资租赁业务流程得以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
2 引入外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金融租赁业务的快速发展,监管部门对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水平和资产质量等的监管也日趋严格,如何有效识别、防范和控制承租企业信用风险,加强内部信用风险管理,是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的共同课题。
2.1 独立、客观地揭示承租企业违约的可能性和损失的严重程度,提高金融租赁公司信用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承租企业的信用风险,即违约的可能性和损失的严重程度受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包括承租企业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市场竞争状况、产业政策,承租企业的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和财务实力等,需要运用专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与分析。金融租赁公司借助外部评级机构历经多年所建立起来的信用评级体系和专业判断对承租企业进行信用评级,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当前其对承租企业风险识别和控制方面的不足,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外部评级机构以独立第三方的地位开展承租企业信用评级,能够不受委托方和被评企业之间利益关系的影响,评级结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有较大程度的保障。
2.2 实行资产五级分类,提高资本充足水平的需要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等现行监管政策规定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8%,同时应实行风险资产五级分类制度,并提取规定的呆账准备金。外部评级机构对承租企业的评级结果可为金融租赁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的资产分类提供重要参考,同时为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的计量提供依据。
2.3 有助于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打造和提升核心竞争力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监管的加强,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必须迅速提升信用风险定量识别和控制技术,建立和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同时,金融租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从单纯的业务扩张逐步转变为风险计量、风险定价和经济资本分配,从而实现收益和风险相匹配的经营目标。借鉴外部评级机构信用风险分析技术和信用风险管理咨询经验,有助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3 信用评级机构与金融租赁公司的合作方式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特点和信用特征,信
。
针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承租企业进行主体信用评级;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针对承租客户的尽职调查服务;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信用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为融资租赁业务设计相关信用方案。
3.1 承租企业信用评级
。主要分析要素包括经营环境、企业的基本经营及竞争地位、管理素质、财务状况、关联企业之间的关系及特发事件风险等。金融租赁公司应首先选择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开展业务。
3.2 承租企业尽职调查服务
尽职调查是评级机构通过专门的征信方法、渠道和程序,对拟承租客户真实的资产和负债状况、股权结构和关联企业、经营历史及现状、主要管理人员、法律关系及其所面临的机会以及潜在的风险等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和核实。
尽职调查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发展历史及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生产现状、财务状况、特定债务、涉诉事件、经营者个人诚信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的简要分析等。该报告可帮助金融租赁公司判断承租方的经营、管理实力并甄别经营风险,提供决策参考。
3.3 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咨询
金融租赁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将始终面临着必须不断扩张信用以扩大市场份额和争取客户,但另一方面又必须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信用风险,提高赢利水平的两难困境,因此,建立企业内部信用制度,构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势在必行。信用评级机构可协助金融租赁公司建立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以帮助金融租赁公司解决好客户选择、融资方案制订并实施、加强应收融资租赁账款的管理等问题,从而实现增加收入和降低风险的预期目标。信用评级机构提供风险管理咨询的主要内容包括:信用管理诊断、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信用管理部门建立及人员考核指标体系设计、信用管理政策制定、业务流程重组、资金营运及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
3.4 为融资租赁业务设计相关信用方案
融资租赁业务和风险控制的实践证明,承租企业的经营方式、机构实力、交易的机构组合、中介服务机构的介入与否以及二手设备市场的设立都将影响融资租赁公司对承租企业信用条件的设置。针对融资租赁业务承租企业的不同特点,在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关键要素方案时,应根据承租企业主体信用评级的结果,进行具体优化设计。信用方案设计的重点在于对租赁债权的管理能力以及未来的租金收益、余值处置收益与金融租赁公司所承担的风险以及资金成本、现金流压力等是否匹配。在针对大型服务运营商客户时(如电信、电力、供水、供气运营商),除考虑当前的信用等级外,信用评级机构还将对该类企业未来赢利能力和现金流情况进行评估判断,并根据设备余值风险的定价和处置能力综合设计融资租赁方案;而面对一般生产加工类企业对建筑、工程施工设备或大型生产设备的融资租赁需求时,其在行业内的地位、市场份额、核心竞争优势、设备的通用性、历史信用记录以及第三方担保等保障措施均成为融资租赁方案设计的主要考虑因素。
参考文献:
[关健词]信用卡 信用风险 额度 金融机构 监管
随着我国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我国的信用卡市场有了很大的发展。从1985年中国银行发行国内第一张信用卡到今年(2007年)年底,根据首届中国信用卡调查报告预测,我国信用卡发行量将突破6000万张。
但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迅速扩大,信用卡的信用风险也显得越来越突出了。如何认识、防范信用卡的信用风险 ,是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如果不对信用卡信用风险防范加以高度重视 ,很容易爆发信用卡危机。
一、信用风险的类型
1.资信风险。现在信用卡推广的范围非常广泛;办卡要求也很低。在各个高校,对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学生的要求条件十分的简单,就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及个人填的一张表格。就可以轻松拿到在读本科生的额度为3千元、硕士生为5千元、博士生为8千元的信用卡。在社会上,申请人提供仅身份证件和房产证明或购房贷款合同或大额存单即可办卡。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虚假的,办了卡把卡上额度全消费了,则造成了银行的损失。
2.商户风险。由于商户的操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核对持卡人的签名、身份证和银行的止付名单,造成某些不法人士由于签名不符拒绝还账,或者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从而造成的风险损失。
3.欺诈风险。包括蓄意欺诈、冒用他人信用卡风险和伪造涂改进行作案造成的风险。主要是伪造他人资料申请信用卡欺诈银行资金。。
4.套现风险。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与不良商户串通,利用虚假交易及银行透支资金的免息期限,信用卡持卡人通过不正常手续提取现金,违反与发卡机构的约定,通过不法商户以刷卡消费的名义或网上购物消费的名义将信用卡中的透支额度,通过POS终端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地直接转换成现金,巧妙套取资金的行为。
二、信用风险的防范
1.完善共享的个人资信档案。个人资信档案登记是开展个人信用业务活动的基础。在开展信用卡业务过程中,如何简便而又准确地掌握持卡人的资信情况,是防范信用卡信用风险的关键。那么,完善共享的个人资信档案势在必行。通过涵盖全国每个企业、每个成人经济活动、资信情况的电子信息系统,可以随时为各金融机构提供即时的、历史的和全面的资料并迅速确定能否给持卡人授信及授信额度。这样,个人在申办信用卡时,就可以清楚申办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并向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联网查询服务,满足商业银行防范和管理信用风险的需求。
2.设立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信用卡持卡消费,需要依靠健全的法律规范。由于目前实施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法律效力低,法律级别低,对银联公司、信用卡专业化服务公司等市场参与者的准入条件和权利义务责任等都未做明确的规定,给监管带来不便,给市场带来不稳定因素,也给信用卡消费带来了障碍。因此应修订我国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信用卡信用风险的概念、认定的标准、风险防范的措施、责任的承担等方面的内容。在不远的将来,应参照国际惯例,将分散在我国刑法、民法、经济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以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法律或规定加以整理,形成一部规范信用卡行为的专门法律。
3.构建统一的授信制度和审慎的监管机制。建立良好的明确定义的授信标准和审慎的监管机制,以安全和稳健的方式审批授信,对防范信用风险至关重要。因为授信标准规定了借款人的资格和授信额度、可提供的授信类型以及授信的条款和条件,能够保持适当的授信管理,可确保对信用风险的控制。
利用先进的计算机多媒体技术,通过采集持卡人的声音、指纹等在全国各指纹验证挂失等方法为持卡人资金安全提供更好的保证。。同时,持卡消费者也应注意了解信用卡使用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4.建立严格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首先,要加强信用卡业务的统一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政府为了协助金融机构更好地控制风险,应制定与信用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除此之外,金融机构还应依法与信用卡申请人订立严密的契约。金融机构凭该契约对信用卡持卡人的各类消费、经营活动都可以进行监督,一旦发生违约现象可以及时止付及追索欠款,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其次,银行应完善自身信用风险管理措施。各银行都应对信用卡的审批标准、审批过程以及各级部门授信权限有着明确的规定,并通过各管理委员会对银行信用卡进行科学动态管理来化解风险,保证银行资金的安全。银行对自身信用风险实行系统管理,并可以经常做一些非正常事件的调查,时刻注意信用风险制度的完善。
再次,要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统一技术规范。应尽快制定与我国金融电子化总体规划相协调的信用卡发展规划和政策,在技术上制定一整套信用卡技术规范,打破目前由于体制上的原因而造成的政策各行其是,技术规范各异,设备重复投资的局面。
5.加强对特约商户的管理。发卡金融机构在拓展特约商户时应认真审查其资质条件,并加强对已有的特约商户的交易监督。在各发卡金融机构中推广并加强对已有特约商户交易监督。在各发卡行中推广“商户风险监控系统”、“风险事件报告和管理系统”、“在线交易监控系统”等若干风险管理系统为各发卡行提供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系统支持和服务手段,协助成员银行防范、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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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巴塞尔协议Ⅲ;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
一、背景
;不仅包括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也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框架;同时明确了资产证券化、场外衍生品等复杂交易性业务的资本监管规则。
《资本办法》将资本监管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和8%;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包括2.5%的储备资本要求和0—2.5%的逆周期资本要求;第三层次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第四层次为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相比巴塞尔协议Ⅲ,《资本办法》要求更加严格,如过渡期较短。基本上每个过渡期均较国际标准短了1—3年。且目前的标准仅仅是一个开始,未来还需要补充其他监管标准,如杠杆率、系统重要性判定、逆周期监管、影子银行监管、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资本计量归属等,将对银行业影响会越来越大。
从短期看,实施《资本办法》不会对我国银行业产生直接冲击。但是长期来看,《资本办法》对资本充足率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信用风险的测量及风险资产的标准计算方法、权重设计的原则做了重大修改,并提出了计算风险资产的其他替代办法。
二、对城商行的影响
1、扩大了资本覆盖风险的范围,增加了资本计量要求
《资本办法》扩大了资本覆盖风险的范围,对城商行而言增加了资本计量要求。
取消现行的市场风险资本计提门槛,所有银行都应计提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在市场风险资本占用的计量上,原来只要求交易账户总头寸高于表内外总资产的10%或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须计提市场风险资本。而《资本办法》要求交易账户均需按照标准法或内部模型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即无论交易账户规模是多少,全部需要计算市场风险资本。
进一步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框架,增加计提操作风险资本。在原《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针对操作风险的监管资本,也没明确其计量方法。《资本办法》中,增加了操作风险的资本计量要求,要求按照基本指标法、标准法或高级计量法进行计量。
明确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资本计量方法,并根据银行业务发展的实际,对远期资本购买、远期定期存款以及证券、商品和外汇清算过程中的或有风险暴露提出了资本要求。
2、取消对境内外公用企业债权的优惠风险权重可能会提高风险加权资产
现在规则对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债权给予了50%的优惠风险权重,《资本办法》则将公用企业按照一般公司处理,采用100%风险权重。虽然《资本办法》取消了国内现行资本监管规则对中央政府投资公用企业债券的优惠风险权重,但规定对严格定义下的公共部门实体(不是公用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因此,对于持有较多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债权的城商行,上述规定将会可能会提高风险加权资产。
3、上调了商业银行之间互持的同业债权的风险权重
。
由于上调商业银行之间的同业债权的风险权重,城商行之间在信用产品投资规模方面将受到一定限制。
4、逆周期资本要求加大城商行的资本压力
自2004年引入资本充足率监管框架以来,国内银行业没有将逆周期资本准备考虑在内,按照《资本办法》,如银监会确认增加逆周期资本要求,将会加大城商行的资本压力。同时由于之前未考虑逆周期资本,一旦经济周期步入下行阶段,风险可能就会集中爆发,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状况则可能会恶化。
5、超额拨备计入二级资本的条件放宽会鼓励城商行计提超额拨备
超额拨备计入二级资本的条件放宽,由之前的150%变成100%,也就是说,超额拨备覆盖率超过100%以上部分所对应的资金均作为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附属资本。此前《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采用权重法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超过150%贷款拨备覆盖率的部分)可计入二级资本,但计入部分不得超过对应贷款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1.25%。《资本办法》会使得对于部分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较多的城商行来说,仍存在一定提升资本充足率的空间,一定程度上也鼓励商业银行计提超额拨备,增厚资本充足率。对拨备覆盖率偏低的银行来说,其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贷款损失准备明显小于原来可计入附属资本的部分。但超额拨备导致的二级资本的下降可以通过次级债等其他二级资本工具补充,对银行的实质影响相对小于一级资本。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Ⅲ 商业银行 资本 影响 应对策略
;。
一、巴塞尔协议Ⅲ简介
(一)国际巴塞尔协议Ⅲ
2007 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给国际金融业带来了严重损失,充分暴露出金融监管体系中的不足和缺陷,加强金融监管改革迫在眉睫。巴塞尔委员会自2009年起着手研究新一轮资本监管改革方案,2010年12月正式了巴Ⅲ。其重大创新:一是引入流动性监管,建立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将资本监管由资产方扩展到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要素。二是对系统性风险较大的业务以及机构提出更高的资本和流动性要求,从单家银行的稳健性扩展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四是资本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格合格资本要求和提高资本充足标准。
巴Ⅲ大幅度甚至成倍提升了监管要求,超越了传统的资本监管框架,从更加宽广的视角理解风险,代表了全球银行业监管强化的新趋向,被认为是最近 30 年来全球银行业在监管方面进行的最大规模改革。
(二)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
1、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实现国内资本监管制度与国际标准在更高水平上接轨,并助推我国商业银行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2010年以来,银监会全面吸收巴塞尔协议Ⅱ和Ⅲ,并结合中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陆续出台了《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1]第3号)和《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1]第4号) 。
2、主要变化
与我国以往监管法规相比,中国巴Ⅲ主要变化如下:一是严格资本定义,提高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除明确了最低资本要求外,还提出了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以及针对特殊资产组合的特别资本要求和针对单家银行的特定资本要求。二是建立杠杆率监管标准,防止单家银行乃至银行系统的过度杠杆化。三是扩大了资本覆盖风险范围, 不仅要求对信用、市场、操作等风险计提资本,也要求银行评估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等剩余风险大小,并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是否计提资本。四是调整信用风险权重法下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提高风险敏感性。五是引入流动性风险资本监管,将资本监管由资产方扩展到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要素。六是引入了巴Ⅲ中没有的贷款拨备率指标,强化贷款损失准备监管。七是对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从严规定;八是针对不合格资本工具的退出等规定了单独过渡期;并对新监管指标明确了过渡期内分年度资本充足率达标要求(如表1-1所示),但是对于某些指标的要求高于巴Ⅲ的标准,如表1-2所示。
表1-1 我国商业银行过渡期内分年度资本充足率要求
[银行
类别\&项目\&2013年底\&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2017年底\&2018年底\&系统重要性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6.5%\&6.9%\&7.3%\&7.7%\&8.1%\&8.5%\&一级资本充足率\&7.5%\&7.9%\&8.3%\&8.7%\&9.1%\&9.5%\&资本充足率\&9.5%\&9.9%\&10.3%\&10.7%\&11.1%\&11.5%\&其他
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5.5%\&5.9%\&6.3%\&6.7%\&7.1%\&7.5%\&一级资本充足率\&6.5%\&6.9%\&7.3%\&7.7%\&8.1%\&8.5%\&资本充足率\&8.5%\&8.9%\&9.3%\&9.7%\&10.1%\&10.5%\&]
(表1-2所示)
中国巴Ⅲ的实施给我国银行业带来了机遇与挑战,深入分析其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北京农商银行资本管理概况
北京农商银行成立于2005年,目前注册资本95.52亿元,是国务院首家批准组建的省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拥有694家覆盖首都城乡的营业机构,是首都银行业中网点最多、分布最广的金融机构。
(一)资本充足率稳步提升,但资本补充渠道有限
一是2005年到2012年,旧办法下北京农商银行资本净额由44.65亿元增加到306.3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7.22%,其中核心资本净额由64.13亿元增加到188.16亿元;资本充足率由8.1%提升至15.12%,呈稳步提升态势,如表2-1所示。二是作为非上市银行,北京农商银行除依靠内源性资本积累外,新资本办法实施前,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主要有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等;新资本办法实施后,目前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有增资扩股和发行合格的二级资本工具,而后者难度较大,资本补充渠道整体较窄。三是自2005年成立以来,北京农商银行依靠未分配利润留存和计提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共积累资本约160亿元;在外源资本补充方面,分别通过发行次级债和实施增资扩股补充附属资本51亿元和核心资本44.77亿元。
表2-1 2005年到2012年北京农商银行资本充足率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 目\&2012年\&2011年\&2010年\&2009年\&2008年\&2007年\&2006年\&2005年\&资本净额\&306.37\&253.31 \&198.87 \&117.11 \&111.57\&70.39\&56.67\&44.65\&其中:核心资本净额\&188.16\&162.09\&127.62\&78.42\&74.33\&70.29\&67.66\&64.13\&附属资本\&125.22\&91.93 \&71.97 \&39.42 \&37.66\&0.21\&0\&0\&加权风险资产\&2026.43\&1703.45 \&1415.14 \&1056.9 \&1062.47\&845.76\&655.85\&549.84\&资本充足率\&15.12%\&14.87%\&14.05%\&11.08%\&10.5%\&8.32%\&8.64%\&8.1%\&核心资本充足率\&9.29%\&9.52%\&9.02%\&7.42%\&6.99%\&8.3%\&8.67%\&8.1%\&]
(二)初步搭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2009年,北京农商银行参照国际通行准则,借鉴国内先进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体制架构及运行模式,初步搭建起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近几年,继续完善其框架建设,截至2012年末,形成了由董事会下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下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下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总行风险管理部、管辖支行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管辖支行风险管理部组成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构建了前台经营、风控、后台审计稽核监督相配合的“三道防线”。
(三)新资本协议实施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1 年初,北京农商银行正式启动新资本协议实施准备工作,以满足监管要求及实现自身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的逐步提升。一是成立新资本协议实施准备规划小组,聘请普华永道咨询公司就新资本协议实施进行差异性诊断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农商银行新资本协议实施准备规划》,规划内容全面涵盖新资本协议三大支柱。二是深入研究论证规划建议,并将其进一步整合和归类。三是2011年完成数据仓库规划并启动对公信贷管理系统(二期)、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建设。四是截至2012年末,搭建了项目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了三大支柱建设的牵头部门;顺利投产对公信贷管理系统(二期)和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完善押品管理框架,稳步推进数据管控体系建设;着手启动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农村银行合作实施新资本协议。
(四)经济资本管理理念初步渗透到绩效考核体系中
从2010年起,北京农商银行对总行部门实行分类考核,改进支行绩效考评办法,建立“以利润贡献为基础”的分配体系,并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提高资本使用绩效。
三、中国巴Ⅲ实施对北京农商银行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一)中国巴Ⅲ实施对北京农商银行的影响
1、资本充足水平下降明显,未来几年存在较大缺口
一是受贷款损失准备计入条件变更、次级债合格认定标准变更以及风险覆盖范围扩大等影响,新资本办法下2012年末北京农商银行核心一级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均降至8%左右,较旧办法下下降约1.2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降至11%左右,较旧办法下下降约4个百分点,下降显著。二是根据北京农商行2005年到2012年核心资本增长情况、风险加权资产及信贷资产增长情况,并考虑利率市场化以及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对内源资本积累能力以及信贷规模的影响,按照10.5%的监管达标要求测算,在不考虑达标过渡期内北京农商银行进行外源资本补充情况下,预计未来几年其资本需求缺口约为60-70亿元,缺口较大。
2、资本补充压力显著上升
一是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和杠杆率指标的实施将制约北京农商银行表内外资产的过快增长,从而影响利息和非利息收入;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的实施,迫使北京农商银行持有更多收益低、流动性强的资产;监管新规中的拨备率指标将使北京农商银行计提更多的一般风险准备;此外,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银行业息差呈收窄趋势, 同业之间竞争日益加剧,北京农商银行地处北京,面对的竞争对手都是国内竞争力最强的商业银行及其优秀营销团队,北京农商银行明显处于劣势,这些必将削弱其内源性资本积累能力。二是新资本办法实施后,在银监会牵头下,陆续推出了二级资本债券、资本性公司债和优先股,前两者均为二级资本工具,后者为一级资本工具。其中,二级资本债券要求必须具有减记或转股条款、资本性公司债仅面向正在申请上市或已上市的企业、优先股要求非上市企业必须为公众公司且只能非公开定向发行,对于未上市的北京农商银行来说,合格资本限定条件大幅降低了其资本融资操作空间。总体看,北京农商银行资本补充压力较大。
3、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将被削弱
北京农商银行作为肩负北京地区金融服务全覆盖且网点最多的一家本地银行,在肩负政策性使命的同时,应是市属重点项目的主要支持力量,中国巴Ⅲ的实施对其资本规模增长所产生的冲击将进一步影响其集中度指标,最终影响其服务本地实体经济的能力。以2012年6月末为例,因新旧制度转换,北京农商银行资本净额下降约51亿元,导致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和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上升约3.22和2.14个百分点,分别高出监管标准约1.79和1.16个百分点。在资本增长受限的情况下,仅有通过压降授信规模使集中度指标达标,而授信规模的压降实际上相当于削弱了北京农商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4、助推全面风险管理建设进程
一是新资本办法规定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均计提资本占用,体现了资本约束机制的理念,这将进一步增强北京农商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意识。二是由于北京农商行风险管理基础比较薄弱、风险计量技术水平不高、业务数据积累不足等,虽然搭建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且新资本协议实施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是距离中国巴Ⅲ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全面风险管理建设尤显迫切。
5、促进深化经济资本管理理念,助推改进绩效考评体系
北京农商银行已经在绩效考核体系中初步融入了经济资本管理理念,随着中国巴Ⅲ对资本有限性和高成本性的强调以及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监管力度的加强和股东对资本回报率的不断提高,北京农商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不但要考虑资产扩张的速度、业务发展的规模和预期能带来的收益,而且要充分考虑到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和资本占用情况,因此,中国巴Ⅲ的实施将促使北京农商银行进一步深化经济资本管理理念,并将其更好的应用到绩效考评体系中。
(二)应对策略
面对中国巴Ⅲ实施所带来的影响及挑战,北京农商银行应该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以增强资本集约化管理能力,尽早达到新规要求,为自身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具体应对策略建议如下:
1、从思想理念入手,提升全员风险管控和资本节约意识
一是中国巴Ⅲ的贯彻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作为风险管理比较薄弱的农商行,需要大力宣传监管新规,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管控理念,推动全员风险管理文化形成,确保监管新规的全面执行。二是商业银行要想走出一条资本节约型的发展新路,应坚持“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原则,做到理念先行,从被动的风险规避向积极主动的风险经营转变。因此,北京农商银行应该先在银行内部树立起全员追求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为实现经济资本管理铺平道路。
2、调整经营战略,增强内源性资本积累能力
一是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注重发展具有较强议价能力的涉农、小微企业贷和个贷等低资本消耗、高收益业务;在稳步推进传统业务的同时,提高中间业务的战略地位,提升中间业务的利润贡献度,推进盈利模式转型。二是积极优化财务结构,提升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规模。三是通过控制成本支出、股东分红等措施,提高内源资本留存率。
3、拓宽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提升资本实力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银行业监管将逐步向混业监管转变,其间将为银行业经营转型提供多种机遇,特别是对中小商业银行而言,资本实力越强,机遇越多。作为非上市银行,为解决北京农商银行目前资本补充压力问题,一是应积极推动股权融资,不仅可以解决其资本缺口问题、提升资本质量,而且还可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三是从长远看,北京农商银行应全面提升经营质态,强化内控建设,争取尽早上市,以获得资本性公司债和优先股发行资格,进一步拓宽资本补充路径。通过多渠道补充资本,在资本实力得到增强的同时,也提升了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并为自身获得更多发展机会和潜力需要夯实基础。
4、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全面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管理及计量水平
全面风险管理是一种可以有效整合各种风险管理的综合性风险管理方法,随着金融市场开放程度日益提高,建立以“资本管理”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己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改革的新标准。虽然北京农商银行在全面风险管理上取得了初步进展,但是与监管新规要求相距甚远,为了更好地实施中国巴Ⅲ,提升自身风险管理和计量水平,应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全面风险管理。一是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二是建立涵盖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处置及补偿等在内的一整套全面的风险管理流程体系, 实现对所有机构、所有人员、所有业务、所有过程、所有种类风险的管理。三是加快推进风险计量模型建设,实现对主要风险的准确计量,不仅可以更合理的估计自身风险状况、计提更合理的资本,还是实施资本精细化管理的基础。四是充分执行审计委员会及其下设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职能,建立真正有效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五是引进精通风险理论和风险计量技术的专业人才, 以满足自身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的要求。
5、加强数据信息系统建设,为风险计量夯实基础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以及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运用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缺乏完备的数据库以及信息系统的落后严重阻碍了中国银行业对先进风险计量方法与技术的运用,北京农商银行当然也不例外。虽然近几年北京农商行在数据库建设和系统建设上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是仍远远不够,因此,为了尽早实现风险计量精细化,北京农商银行应该全面加强数据管理工作,提升数据质量,并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开发更有效的管理系统。
6、拓宽经济资本应用领域,提高资本使用绩效
北京农商银行目前仅在绩效考核体系中引入了经济资本的理念,且比较初级,这还远远不够。随着风险计量技术的提升,北京农商银行应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资本预算机制,加强资本统筹管理,拓宽经济资本应用领域,提高资本使用效率。除更深层次的建立以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经济附加值为核心的资本考核体系外,还应尝试将经济资本指标逐步应用于经营费用分配、人力费用分配等方面,控制全年营业费用列支额度;并将产品和客户的经济增加值、经济资本回报率作为信贷评估、授信、审批的重要指标和决策依据,加强对信贷业务风险及回报的平衡分析;还可以将资本回报率引入定价管理,根据实际承担的风险和资本占用情况合理定价产品,以确保合理的收益和资本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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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本文阐述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发展历程,对我国商业银行进行经济资本管理的做法进行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商业银行推进经济资本管理的思路:强化经济资本管理的理念、构建高素质的运营管理团队、建立经济资本考核体系、进行银行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积累数据加快评级模型开发。
Abstract:ThispaperdescribesthedevelopmentprocessofcapitalmanagementinChinesecommercialbanksatfirst,andthenanalyzesthedifferentpracticeofcapitalmanagementinthesecommercialbanks.Onthisbase,thepapergivestheguidancetoimprovecapitalmanagement.Theconcretecontentsareincludingtheimprovementofcapitalmanagement,theestablishmentofanoperationmanagementteamofhighqualityandancapitalevaluationsystem,theconstructionoftheinternalorganizationalframeworkandbusinessprocessreconstruction(BPR),andaccumulationdatasotospeedupthedevelopmentofratingmodels.
KeyWords:CommercialBanks;EconomicCapital;CreditRisk;MarketRisk;OperationalRisk
一、引言
从现代银行的经营理念来看,银行表面上是经营货币,但实质上是经营风险,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正是基于对银行资本与风险之间关系的理解,在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领域出现了经济资本的概念,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银行经营管理体系。然而经济资本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目前看来,国外先进商业银行在此方面已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而国内商业银行尚处于经济资本管理的初级探索阶段,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银行所采用的经济资本管理体系也只是最简单的做法,与国外先进银行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经济资本管理是新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根本要求。因此,本文认为对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经验进行归纳和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经济资本实施的思路,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历史沿革
1990年代之前,中国商业银行基本没有资本管理。1995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规定了中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但是,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有国有信用的隐性支撑,普遍存在资本概念的缺失,并不重视资本管理。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中国的金融企业也开始了要同国外优秀的金融企业的同台竞争。按照1988年《巴塞尔协议》,商业银行经营必须符合8%的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规定,所以商业银行一边学习西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理论和经验,一边补充资本金,并开始了资本的管理。
2004年2月23日,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同年6月23日巴塞尔委员会了《新资本协议》,实际上,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国商业银行实际情况,以1988年资本协议的资本计量为基础,借鉴新资本协议的思想制定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从监管的角度提出了商业银行必须对资本进行规划和管理,商业银行开始重视资本的管理,并开始借鉴国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体系和方法。其间,国家也对国有商业银行注资或者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金。
2005年10月中国建设银行上市,开始了国有银行上市的安排,也标志着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改善,中国商业银行真正开始以企业法人的身份承担风险和经营风险并取得收益。中国银监会也明确提出到2010年有条件的银行要基本实施新资本协议。如何更好地适应股东的要求,为股东和投资者带来增加值,实现银行业务持续、稳定的增长,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商业银行一方面加强风险的管理,研究并尝试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制度,一方面完善业务流程,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体制,适应市场的竞争,再一方面强化绩效考核,尝试引入经济资本的概念,建立资本约束下的业绩评价体系。
三、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经验
尽管我国现阶段并没有实行新资本协议,但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风险管理理念已为很多商业银行所接受。中国银监会明确鼓励商业银行逐步确立以经济资本为风险管理的核心。目前,部分国内银行(如工、农、中、建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如招行)已将经济资本作为一个重要管理工具,开始进行研究、探索和逐步引入经济资本管理方法。
(一)建设银行
建行是国内最早推行经济资本管理的国有商业银行,该行于2002年初步建立起经济资本分配办法,但主要是对各分行经济资本的事后计量,不具备资源配置和预算管理功能。2004年建行出台了《经济资本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以确定的年度经济资本增长率目标和经济资本回报率目标为年度预算的逻辑起点,据此确定和分配增量经济资本额度,再安排年度业务计划和其他财务收支计划。在确定全行经济资本总额和当年经济资本增量的基础上,测算全年可扩张的风险资产数量。然后根据资产性质和资产损失特征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分配系数,在不同区域、行业、产品和企业间分配经济资本,引导各级行调整业务和产品结构。同时规定各级行占用经济资本的期望回报率必须达到13%,试图据此硬化约束,推动各级行权衡效益和风险,改善资源配置和经营绩效。总之,中国建设银行的经济资本计量范围涵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资本性占用四个方面,其经济资本计量和配置结果以经济增加值为主要依据,并以经济增加值作为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工商银行
工行于2006年在全行范围内实施经济资本配置方案,初步形成了经济资本管理框架。该行借鉴银监会《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标准法,结合现阶段信息基础和管理现状,通过内部系数法计量信用风险经济资本,通过银监会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经济资本,通过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经济资本。由于计量口径的差异,信用风险经济资本需要通过监管资本转换系数与监管资本数据保持平衡。工行的经济资本配置计划是资本充足率控制计划在系统内部的分解,根据一定的分配原则将经济资本计划向各级分行、业务部门配置,同时根据经济资本的实际分配额,通过经济资本总量结构、分配系数和回报系数进行转换,提供业务发展、风险控制和财务收支等计划的参考值。
(三)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于2005年年初制定并下发《中国农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暂行办法》,力图以此加大业务调整力度。农行设计了“内部系数法”计量经济资本。该办法以农行现有信息系统的会计和统计项目为基础进行了业务(资产)分类,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风险权重,结合农行的政策导向和实际的资产风险状况,对每类业务(资产)确定不同的“经济资本系数”,即资本需求比率,据此在各类业务(资产)中分割经济资本。
(四)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2004年引入了经济资本的概念,2005年《中国银行经济资本配置管理办法(2005年版)》,经济资本计量对象只涵盖信用风险,将经济资本管理同信贷计划管理流程相衔接;经济资本指标考核由指导性过渡到指令性,并成为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行以预期收益率作为资产组合管理的核心指标,该指标分为度量和优化两个阶段,在度量阶段,根据资产组合在地区、行业、产品、客户分布状况,度量一年之内各维度资产组合产生的净利息收入与占用监管资本之比;在优化阶段,以风险暴露的增长额和监管资本的增长额作为约束条件,对下一阶段经风险调整的预期收益率进行优化,在全行整体优化的基础上设定地区、行业、产品和客户的风险限额,以此约束各级机构、各类业务按照全行最优结果扩展业务。该指标最大的特点在于根据全行监管资本虚拟分割结果,把它作为各级机构业务发展的硬约束,制约了各级机构的盲目授信行为;同时在业务的当期收益中扣减了风险成本,风险暴露的滞后性在当期业绩度量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反映,有利于建立自我约束,稳健发展的风险管理机制。
(五)其他商业银行
在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等也开始意识到转变传统的经营管理手段的必要性,并试图建立经济资本管理体系。
2006年招商银行出台《全行经济资本管理方案》,提出经济资本管理的基本原则为:总量控制、全面管理、战略主导、回报约束、区域调节、结构优化。根据年度经济资本总额,确定风险资产增长规模和业务计划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和股东期望确定经济资本回报率,要求占用经济资本必须达到最低回报要求。在经济资本计量中考虑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经济资本计量采用系数法,以该行战略调整为重点,对重点业务、重点产品、重点客户在经济资本分配和风险资产系数上适当优惠,并根据区域进行调节;市场风险根据VaR的3倍计算。结合业务发展计划和可供分配经济资本总额进行配置。根据经济资本成本计算EVA,并以之为基础,开展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
浙商银行于2006年开始在全行全面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建立以经济增加值和经济资本回报率为核心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彻底摒弃了存贷款任务考核等做法,在同行中率先迈出坚实的一步,并为今后提高资产风险定价能力打下了坚实基础。浙商银行主要针对信用风险的经济资本计量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在设计和实施经济资本管理时,更多地实行了多因素综合计量的思路。一是风险计量范围涵盖全行表内外所有业务;二是设立多维经济资本风险系数标准;三是按系数法逐笔计量各项业务占用的经济资本。
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开始研究经济资本的计量方法和管理体系。石家庄市商业银行结合自身的现状和实际,制订了经济资本计量分配办法。根据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为8%的监管规定,设定全行在经营过程中需分配的经济资本总量,计算公式为:全行经济资本总量=信用风险分配经济资本+市场风险分配经济资本+操作风险分配经济资本。信用风险的计量主要采用标准法和初级的内部评级法相结合的方法。市场风险计量采用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年第2号令)中规定的标准法。操作风险的计量和经济资本分配采用基本指标法。
四、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特点
(一)以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为基本依据。新巴塞尔协议经过几年的讨论,2004年6月,尽管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际协议,但由于它反映了国际先进银行管理水平,同时也由于它的成员在国际经济、金融格局中所占的重要地位,使得它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包括发达国家和许多新兴经济体国家在内的国家和地区纷纷援引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相应的调整本国相关的金融法律、政策、措施。2004年2月,我国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也借鉴了新巴塞尔协议的精神,从此资本约束和经济资本的理念得到国内各大商业银行的重视,并开始建立自身的经济资本管理体系。
(二)将经济资本管理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工具。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经济资本管理时要么涵盖三大风险,要么主要是指信用风险(如中国银行、浙商银行、光大银行)。但它们在管理总则中,都认为经济资本管理的内容基本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大风险。
(三)充分发挥资本作为风险约束边界的作用。根据新巴塞尔协议,银行承担的风险应当严格限定在自身资本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提出了针对信用风险的资本要求,1996年的资本协议修正案进一步提出了对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2006年实施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将资本要求又进一步扩大到操作风险。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明确区分“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规定经济资本是银行承担非预期损失的度量,使我国各商业银行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部分商业银行并采取了相应的行动。
(四)重视资本约束,同时重视资本回报。其中,“约束”是条件,“回报”是结果。我国各银行都充分认识到,必须长期保持合理的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回报,才能决定规模扩张的边界和业务发展的方向。资本回报的水平构成了商业银行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进行经济资本管理的趋向相同。。(2)国内银行界尊重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但并不迷信资本充足率,大部分商业银行期望保持较高的资本水平。(3)开始意识到应将账面资本、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结合起来统筹进行银行资本的全面管理。(4)经济资本管理的核心是经济资本计量、配置与应用,即如何合理、有效地计量配置有限的经济资本资源与如何对经济资本的使用结果进行考核。(5)应用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isk-adjustedPerformanceRateofReturn,简称RAROC)和经济增加值(EconomicValueAdded,简称EVA)作为评价经济资本回报率的核心指标,能更加真实地反应我国商业银行的收益水平。
五、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存在的缺陷
(一)计量和配置的模型建设处于初级阶段。突出表现在经济资本计量与分配公式远没成熟,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基本上都采用“系数法”,可以说还是处于标准法的思想体系时期,并不能建立高级计量评级模型计量PD、LGD,进而得到非预期损失和经济资本,因此在精确度方面也是不符合真正的内部评级法要求的。
(二)进行经济资本管理的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扩大。新巴塞尔协议着重研究了银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操作性风险,经济资本所覆盖的主要是这三类风险。国外银行依据其丰富的管理经验,将经济资本的涵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利率风险和商业风险(例如荷兰银行),而我国银行的经济资本要么涵盖三大风险,要么主要是指信用风险(如中国银行、浙商银行)。甚至对信用风险,国外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分别计量基于交易对手的信用价差风险和违约风险。可以认为,为了提升经济资本管理的效果,目前国内银行实行经济资本管理的范围——风险计量的范围还有待扩大。
(三)进行经济资本管理的基础薄弱。经济资本管理基础的工作是建立符合业务实际的风险计量的模型,由于当前国内商业银行缺乏风险管理专家、金融计量人才,而且银行内部关于贷款质量的数据库不系统、不完整,因此就无法直接使用各种计量模型来进行参数估计等,只能采用简单的系数法来计算经济资本,但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在技术能力不足,数据积累有限情形下的无奈之策。
(四)进行经济资本管理的体系不够完善。经济资本管理体系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经济资本管理,使银行业务风险的增长与资本承受能力相适应,风险增长与收益增长相协调。这个总目标又可进一步细化为两个具体目标:第一,保证银行的资本能够达到监管要求和自身需要,它涉及银行经济资本的计量、监测,最终用以解决经济资本的数量约束问题;第二,充分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创造更高的业绩价值,它涉及对现有经济资本的配置以及业绩考核,用以解决经济资本的质量约束问题。而从上面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经济资本管理的实践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它们在这两方面的建设都不完善。
所以总体而言,当前国内各家商业银行虽然均在一定程度上采用了经济资本管理的方法,但是应用的范围有待扩大,应用的程度有待加深,应用的技术水平仍有待于提高,经济资本的管理体系需要完善。
六、深化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思路
;二是在业务增长上,重视多元化的业务增长模式,重视业务的持续增长,业务增长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有了一致性的评价基础;三是管理结果同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融为一体,更有利于树立公众的信心。目前,国内各商业银行正在陆续进行改革,包括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发展模式等,希望借鉴经济资本的管理思路解决问题。但是,完善经济资本管理体系不可能一蹴而就,它在宏观层面需要监管部门的支持与引导,在微观领域需要各家商业银行逐步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加快经济资本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在银行内部强化经济资本管理理念,树立经济资本管理文化。意识的深化和文化的形成是长期的,也是最根本的。因此,要使银行上至管理层,下至一线营销人员都清醒地认识到,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目的不单是规避风险,而是要依靠先进的风险度量和配置技术,承担那些能够管理好、并能够对其给予充分补偿的风险,从而提高银行股本价值,让股东获得高额的资本回报。同时,经济资本的管理应该是一个专业化的体系,我国商业银行要走出一条资本节约型的发展新路,就必须在银行内部强化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经营管理理念。这样,银行才能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协调风险与发展的平衡,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二)积极构建高素质的现代银行运营管理团队。我国商业银行要顺利进行战略调整,就应吸收和培养一大批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素质过硬并精通现代银行运营规律的高素质人才,由他们组成商业银行运营管理的团队。同时,还应加大资本和风险管理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吸引风险资本管理方面的人才,提高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岗位人员的素质,使一批真正理解风险管理意义,熟悉经济资本计量、配置的专家能在经济资本管理战略框架内加快推进商业银行实施经济资本管理。
(三)建立科学的经济资本考核体系。随着发行次级债、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上市,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但是,随着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如果依然单纯追求总量而忽略结构优化,不从根本上改变单纯依靠规模特别是信用规模扩张的增长方式,就必然会导致资本金的急剧消耗,陷入资本金不足的困境。因此,能否建立符合监管规定和本行发展战略的经济资本考核体系,是商业银行走出一条资本节约型发展道路的关键所在。由此,商业银行考核体系中需要包括:一类以经济增加值、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为核心的贡献能力考核指标;一类以分支行市场占有率、营业收入总量、税后利润为核心的竞争能力考核指标。对贡献能力考核指标,先确定不同区域或类别的经营单位的目标值,考核时,将实际值与目标值进行比较,将超过目标值贡献的一部分用于内部激励,这种“自我供给”的激励措施,有利于促进资本绩效的提高。对发展能力考核指标,按照区域同业水平比较确定。。
(四)进行银行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经济资本管理体系正如一套先进的管理软件,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必须与之适应,才能发挥作用。所以商业银行要以获取在成本、质量、反应速度等方面显著性的改变为目的,对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进行再造。由于经济资本管理的基础是风险管理,国内商业银行一方面形成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明确分离业务营销与风险管理两条线;另一方面,运用制度经济学的契约理论推进银行组织架构的再造,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形成更好地面对市场、面对客户并拥有强大后台支撑的矩阵式结构。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的管理层应当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明确其发展战略,制定与之相匹配的经济资本约束和配置的战略目标,在制度上落实整个经济资本配置和管理的方法和流程,从经济资本的预算、配置、监控以及绩效考核机制等各方面对不同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做出相应的具体要求,使得实际工作有章可循,把银行的经济资本配置政策体现在实际业务过程中。
(五)完善基础数据建设,加快内部评级模型开发。内部评级法中的初级法要求具备5年以上的历史数据,高级法要求具备7年以上的历史数据。显然,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尚不具备建立高级计量模型所需的数据基础;对新巴赛尔资本协议中提到的很多内部评级方法和风险计量模型,我国商业银行也不完全具备实施条件。所以,商业银行应尽快完善经济资本管理的重要基础:不断完善内部评级体系,提高评级覆盖率和准确性,优化各类评级模型。内部评级体系和风险计量模型的应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数据积累与信息处理系统的完善。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尽快实现各层业务数据和管理信息的集中,积累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损失数据,建立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逐步建立起全面综合的数据系统;同时,应不断熟悉和掌握各种先进的风险管理模型,找到国际先进理论和方法与我国银行实际情况的结合点,选择并形成适合我国商业银行现状的经济资本计量和配置的方法。
经济资本管理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先进的管理体系,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要办成真正的市场化的商业银行,提高竞争力,就必须借鉴国际上先进商业银行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经验,根据中国的发展实际,不断创造条件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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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问题;对策
一、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含义
信用风险,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狭义方面,信用风险就是信贷风险,没有能力偿还相应的债务成为它的主要表现形式。广义方面,它包括所有的交易行为中,由于交易主体产生了违约行为,致使交易不能正常进行的一种风险。此外,我们应该注意到,在现在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中,信用风险的范围十分广泛,债权人的资产价值和交易中的违约风险都可能因为一些因素发生不确定性的改变,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都包括在信用风险的范围内。
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主要指由于交易对象由于某种因素没有意愿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条件而产生违约行为,致使参与交易的另一方遭受到损失的可能性。如果银行没有及时查出应被认定为损失的财产,没有停止利息收入确认,增加核销呆账的准备金,那么就会面临着一定的风险问题。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一些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下,一些问题出现在我国的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中,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因此必须要对它们展开深入的研究,并且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从而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
(一)信用风险管理外部问题
1.信用风险管理外部市场环境欠佳
目前我国信用体系机构由于相对独立,所以数据共享方面存在障碍。企业信用信息的调查和数据主要来自不同的行业和部门,他们的各自的信息资源是不公开的,因此数据的不合理利用都是不可避免的。同时我国对于违约的惩罚仅在《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法律中出现,且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没有相关法律的保障,难以避免失信或违约的行为发生。
2.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不完善
我国信用评级机构众多,在没有法律统一的规定的情况下,所以对相同对象的信用评级报告会有较大的差异。我国银行监管部门采取的措施是,设立较高的门槛,但并没有使用到现场的方式来进行监管,所以监管部门只对信息进行采取和分析是远远不足的。
(二)信用风险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
开展信用风险管理工作,需要相应的信用评级体系的支持。但是,目前存在许多问题的信用评级体系严重影响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内部和外部的信用评级体系要结合起来,用于对企业的信用评估中,对企业的信用情况有更好的了解,然后进行风险管理工作,以此来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发展。但是,在我国,信用评级体系不完善,商业银行的外部评级体系发展并不成熟,仍然有一定的缺陷。我的的一些行业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信用评级,不可避免地使得一些不真实的数据存在于信用评级的体系里,限制了信用评级体系的应该起到的作用。除此之外,许多行业的透明度不高,对信用评级体系的构建造成阻碍。
2.数据库系统有待完善
以前信用风险管理在我国的商业银行中还没有被重视起来,没有建立完整的数据库。《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以后,定量分析开始被重视起来。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量化工作仍以定性分析为主。同时,我国的商业银行都有客户信息管理系统,但是,不同银行之间的数据是不共享的,这是由于保密原则和竞争的缘故,所以造成了信息在不同商业银行系统中闲置或是重复的现象。而且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信用风险数据这方面的管理工作较晚,并且存在较严重的数据冗余和缺失现象,数据较为缺乏。
3.工作精英人才不足
由于国际的社会和经济形势发展越来越复杂,现在的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处于不断增长的时期,需要更多有高专业素养的人来从事相应的风险管理工作。我国关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理论知识还是从国外引入较多,由于已就业的银行人员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受到其工作的影响,很少有机会再系统地完善自己的知识储备。对于做学术研究的人来说,他们对理论知识熟知,但是在实践方面,还远远不足,所以对整个银行体系来说,他们不能填补市场对人才需求的空缺。
4.信用风险转移手段不足
信用风险的转移指的是通过金融工具降低信用风险的集中程度,而我国的转移工具不够多样化,近年来,主要的信用风险转移工具有信用衍生品、贷款销售、资产证券化等。抵押、担保、交付保证金等手段都比较单一,而且对后续的风险的管理标准没有进行统一,相互存在不同,在一定程度影响了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出现了隐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市场以及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所以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改善现有的问题:
(一)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化银行征信业的管理职能,对国内外的一些成功经验进行参考,并采取措施弥补我国的法律漏洞,使得银行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其次,用法律保护和监督征信监管,如果没有法律的监管,那么市场将不能长久有序地运行。如今市场经济发展飞快,不能只是依靠一些条例,需要更多的法律法规来维持稳定。第三,对失信行为予以严惩,并且提高交易对象的违约成本。如果没有惩罚措施,那么市场的违约行为将可能大大增多,严重影响市场的秩序,所以要对那些欺诈行为或是有不良记录的机构或个人进行严厉的惩罚,这样可以彰显出法律的公正,也可以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市场的稳定。
(二)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
为了采取措施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动态而又精确的内部评级体系是无法缺少的。因为对于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是必须以完善的内部评价体系为重要根据,致力于信用风险的预警,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现金流类目,巧妙地运用于风险预警体系。内部评级体系的完善,需要受第三方的评价体系的检测,由此分析企业综合信息,包括内部的各种信用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借贷款与资金流转的信息等有效的迅速控制,有利于信用风险的管理进步和整个宏观经济环境的维护。
为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第一步是要建立可靠可行的相关指标系统。这就需要掌握现有的相关数据,整理设计出有关预警指标,以此来建立公平、具体的资料库,来迅速地掌控现有的风险。科学的分析离不开各种风险预警数据模型的运用。常见的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可以用来决定信用风险方面或者风险预警的相关指标。而聚类的分析方法能有效分析指标。关联矩阵又是对分析结果进行权重分配的重要方法。为了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管理的决策、风险预警体系的运作以及整个管理系统的维护状态良好,有借鉴他国有效的内部评级方法的需要。目前,国外的一些先进商业银行广泛运用的模型CreditRisk+KMVCredit模型和PortfolioViewCreditMetrics模型,更多地采用模型分析法。考虑到维护国内的经济整体环境,和商业银行的预算情况,从实际出发,开发适合本国国情的可进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内部评级的技术模型。
(三)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持续研究分析,内部管理系统运作的不断维护更新,使信用风险管理以上升到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的战略层面。所以在公司内部,全面风险管理的观念的加强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在信用风险方面的管理过程中。其中,风险管理意识的强化包括各个管理阶层人员在监督问责方面的参与意识,就是要求公司的每一个员工都强化风险管理意识。。致力于营造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监督的工作环境氛围。而风险意识的加强,主要措施包括有关道德规范的宣传和培训制度的建立,制定公司内部员工的学术提升,包括风险管理知识,财务知识和金融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商业银行的高层管理者应以身作则,不仅仅应该提升自身对相关知识的认识和了解,还应该积极带动整个公司的风险管理学习意识。并且,为了使风险管理的理念有效地深入到商业银行每个人的心中,公司可以建立适当的相关的激励和惩罚制度。从而树立公司内部的信用管理文化,强化每一个人自身的信用风险意识。。
(四)加强专家化人才培养
改善信贷工作人员的现状,提高信贷人才的专业化,建设高素质的信贷队伍,是首要任务。可以把客户经理的客户营销职能和管理职能加以融合,提高客户经理的职业素养。其次,资格考试可以结合相关业务进行,将考试内容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并给予岗位在职人员相应的培训,完善其知识体系与实践能力,加强财务、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其工作能力。。第三,注重业务考核,建立适应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考核机制,遵从以人为本的原则,适当引导和激励工作人员,提高工作热情,提高文化软实力。通过这样的方式,提高信贷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五)建立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是我国商业银行良好运作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的枢纽性存在。树立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过程中,首先必须要加强公司内部和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交流,要建立起全面可靠的信用数据库,对于每一个银行交易相关者的数据进行专业的处理和分析,做到科学且公正。再者,信息系统的科学树立,离不开数据收集的专业化和标准化,所以在投入大量的物力财力和人力资源的同时,专业人员的收集、整理、处理和分析的工作也要高要求。以此来保证数据各方面工作的准确、全面和公正。因此专业的技术人才团队非常重要。除此之外,借贷交易的交易记录和相关交易者的信用评级,需要不断的影响更新客户的数据信息,而这些信息都必须存在整个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商业银行内部的信用风险管理,需要全面、准确、公正的最新数据的支持,而这是内部风险管理工作有效进行的第一步。我国的商业银行要想建立具备科学性和实用性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首先应该注重商业银行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的优化。公司高层以身作则,并实施合理健全的监督奖惩制度,以此提升公司内部每一个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
现如今,经济全球化正不断地发展,而整个金融市场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可或缺,商业银行当然也不例外。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部分,它的信用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金融市场的稳定。事实上,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的状态影响着整个生态环境。与此同时,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金融风险形态发展态势更加灵活多样,所以这无疑提高了我国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难度和重要性。商业银行自身存在的信用风险管理问题,不仅仅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了很大影响。除此之外,国民经济的稳定也在一定程度受到了它的影响。所以说,在我国的商业银行里要提高内部信用风险方面的管理能力,且要同时完善内外评级体系的相关建立。因此在结合整个金融市场的同时,致力于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方面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稳定规划作出有力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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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表示接受巴塞尔协议,并且基于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面对的国际竟争压力,我国的商业银行逐步地、必然地要遵循国际银行经营管理的统一规则,接受以巴塞尔协议为准绳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原则、标准和方法,促进我国银行业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改进信息披露制度,并推进监管的规范化、全程化,保证监管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办法》修改了现行的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有利于提高各项规章制度之间的一致性,并逐步建立一套相对完整的银行审慎监管规章体系。
资本充足率
资本一扣除项
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并规定这一比率不得低于8%。从计算公式不难看出,要达到8%的要求,商业银行就必须一方面多渠道补充资本金,另一方面降低现有资产的风险水平。
一、目前我国资本充足率的情况
据有关数据显示:2004年一季度,已上市股份制银行中,有2家达到8%的水平,低于8%的有9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普遍不足,城市商业银行水平更是参差不齐。
近年来,政府多次注资银行,一是1998年通过发行特种长期国债筹资2700亿元向四大行注资;二是1999年至2000年,允许四大行将14000亿元左右坏账转移至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三是按照国家确立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综合改革目标,国务院决定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试点,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等为两家银行补充资本金。四是批准这两家发行100亿元和400亿元规模的次级债。中国银行近日已成功发行140.7亿元次级债,建设银行也积极在准备发行工作。五是2004年6月允许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再次剥离不良资产2787亿元。通过以上措施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达到8%的要求。工行、农行也在内部进行各项改革,准备早日上市。
如果说,上述措施是一个增量的补充,那么,另一项有利措施则应是存量的改善。远到20世纪90年代,巴林银行倒闭、亚洲金融危机等一系列重大的金融风险事件,近到“铁本事件”的出现,人们对其中存在的信用风险管理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如何防止各类风险的产生和化解,将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技术,贯穿于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始终,已成为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首要战略问题。
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风险管理方面起步较晚,再加上外部环境与制度上的原因,导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理念、技术、机制上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缺陷。主要表现为:
1.认识误区
风险管理的意识在银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和全行职员中认识得不够充分,银行的员工产生了风险管理只是风险控制部门职责的认识误区,而且在银行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上也认识不足,过分地、片面地追求银行业务的发展壮大,但不注重资产的质量与盈利水平,忽视信用风险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如去年一些银行片面地扩大贷款规模,通过扩大“分母”来稀释不良资产率,这种疏于信用风险管理的贷款规模的扩大可能会增加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的包袱。
2.缺乏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
目前,大多数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也没有专职的风险经理,各个业务部门“各自为政,分头管理”,无论是内部稽核部门还是信贷管理部门(管理信用风险)或资金管理部门(管理利率等市场风险),都没有能力承担起独立的、具有权威性的、能够有效管理银行各个方面风险的风险管理职责,使工作重心往往集中在“转化、清收、核销”等风险事后的管理上,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和计划性。
3.风险管理手段落后
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没有专门的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对于早期风险的防范上仍是一片空白,尤其对可能产生的欺诈行为更是无能为力。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造成信息之间冗余,数据之间的一致性较差。基础数据的不统一和准确性不足严重阻滞了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客户的监测仅仅停留在对财务报表的审查上。很、难将“贷前审查、贷中检查、贷后复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而在国内目前的信用环境下,若是以虚假的财务报表来决定贷款发放,一但风险暴露,这种单一的监测方法便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这已为不少事实所证明。
4.金融市场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缺乏独立的风险信用评估机构和一个健康的信用社会体系
由于社会上普遍缺乏信用意识以及信用道德规范,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外部环境还很不完善,它直接给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困难。主要表现在:第一,中国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独立的信用风险评级机构,这使得公司债券的发行无法依据其信用等级确定其发行利率水平,最终是公司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不能合理反映其具体的信用风险状况。第二,现有的会计、审计以及法律事务所的运作也不太规范,独立反映企业财务和风险信息的能力较差,有时甚至出现提供虚假信息,企业不合理包装上市,欺骗投资者的现象。第三,信用环境差,银行信息的不对称,使企业“多头”贷款现象严重,潜在风险加大。
5.尚未建立商业银行风险的科学度量和管理的先进技术
现代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非常丰富,越来越注重定量分析。而且分类科学、量化准确,大量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和数理统计模型,凤险管理模型中其代表性的模型就是1994年J.P.摩根提出的市场风险管理中在险价值VAR模型,目前VAR模型受到金融界的广泛认可,被许多金融机构所采用。近年来,在市场风险管理模型化的推动下,信用风险管理模型化技术也取得了很大进度,如Creditmetrics , Creditmet-rics+, KMV以及RAPM度量指标量化方法RORAC等模型都代表着最新的技术水平。而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的模型应用和管理技术上还巫待进一步的发展。
三、对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思考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商业银行发展的历程之中。随着金融全球化,金融自由化趋势的加强,尤其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面临股份制改造加快上市步伐的要求,银行业面临的风险环境瞬息万变,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当务之急。
1.更新风险管理理念
无数的事例告诉我们,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比识别和风险评估更重要。国际上不少金融机构因风险控制不当而造成倒闭的案例中,原因并不是因为缺乏风险控制的机制,而更主要是因为其从业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过于薄弱。因此,要通过广泛的风险教育和重视业务上的风险估计来培养员工对风险的敏感和了解,并将风险意识贯穿于所有人员的自觉行动中去。另一方面在对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作深人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系统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奖惩制度,让每一位员工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危险,时刻警觉,形成防范风险的第一道屏障。
2.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为风险管理提供制度保证
通过风险管理部门协调组织、各主要业务部门贯彻实施的新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以真正实现风险管理重点的三个转变:即从现实的风险向潜在的风险转变;从风险的事后处置向风险的前期控制转变;从风险资产的管理向资产风险的管理转变。同时在抓好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将风险管理职能集中于风险管理部门,统筹规划,充分发挥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能。
3.加快风险信息系统的建设,提高风险计量水平
当前在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资产风险测量统计工作始终未能制度化。要达到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不仅在信用风险测量方面存在工作量过大、成本过高、外部评级资料缺乏等现实挑战,对于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测量方面更是存在着巨大的困难。国外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机制方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系统,其中包括:(1)风险甄别系统。。主要进行风险预警,传递风险信息并建立风险资料库;(3)风险决策系统。确立、行使风险管理原则,制定风险指标以及避险策略等职能;(4)风险避险系统。具体实施风险规避行为,对风险进行再分配或转移;(5)全程监控系统。对风险管理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理和控制,并做出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在我国,短期内构建符合新协议规定的风险评估系统是不现实的,它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因此,要立足信息系统的开发具有前瞻性和连续性,使信息系统能够涵盖银行所有的业务活动,并具有准确性和一致性,充分满足银行风险管理的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易于量化、操作性强的风险控制与管理方法,探索建立信用风险计量模型,并在规范风险管理和操作流程的基础上完成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与风险计量系统的集成,真正发挥风险监测的预警功能,全面提升银行业的风险管理能力。
4.针对目前国内信用环境差,企业欺诈行为严重的问题,要充分依托人民银行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立法人和自然人的资信信息库,及时掌握企业、个人的资信状况和各种信息,根据其历史信用状况来决定是否给它贷款或开展其它业务,从源头扼制住风险的发生,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5.强化金融监管,提高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
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必须在强化合规性监管的同时重视安全性监管,逐步强化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约束。第一,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强化对商业银行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及资本金的要求;第二,要对银行风险评估体系的合理性、准确性及信息披露的可信性进行监督,严格监管纪律,推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化;第三,要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问题制定综合配套政策,使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尽快达标;必要时,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自主决定对风险管理不合格银行的处罚,提高监管水平,确保金融安全。
关键词:温州银行 全面风险管理 现实意义 基本构想
中图分类号:F83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4-188-02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内外部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后WTO时代的到来及外国商业银行的抢滩登陆,给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特别是风险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金融全球化发展加大了金融市场的波动,增强了银行经营的不稳定性,而我国金融自由化发展和金融体系改革的深化也给银行带来了更多的表内表外风险。因此,面对当前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借鉴西方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经验,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和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温州银行改革的方向和发展趋势。
一、温州银行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温州银行成立以来,对商业银行面临风险的认识日益深化,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借鉴国际国内先进商业银行经验,并结合自身情况,实现了风险管理的发展。
(一)温州银行面临的风险由单一向多元发展
随着区域经济的飞速发展和金融一体化、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以及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温州银行经营的环境和业务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温州银行面临的风险随之演变。由原本客户违约风险为主的单一风险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乃至声誉风险的多元风险发展,同时,风险的复杂性、防范难度和造成损失的潜在可能性都在上升。
(二)温州银行风险管理总体处于风险控制阶段
针对风险日益突出的矛盾,温州银行启动了内控建设,制定了一系列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起授权授信、审贷分离、民主决策、责任追究等基本制度,有效地防范了信用风险,实现温州银行风险管理的一次飞跃。但是,总体比较,温州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与国外先进银行和先进的风险管理模式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温州银行总体上处于风险控制阶段,风险管理职能分布在各个业务部门,经营层面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四个专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内部控制等七个委员会在管理中还存在兼容现象,亟需构建一个全面整体的风险管理系统。
(三)温州银行已进入全面风险管理的探索阶段
2008年末,温州银行初步建立了矩阵式风险管理架构,初步确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方向,正式进入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探索阶段。与此同时,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三方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研究和探索全面启动。针对操作风险,成立内部控制委员会,并出台包括《专项审计管理规定》、《非现场审计管理规定》、《信贷业务合规监督管理规定》等自律监管规章制度,加强了内部审计工作;针对市场风险,计划财务部门依据经济资本考核办法引导分支行对利率风险等的规避。在这个阶段,温州银行需要制定清晰而详细的全面风险管理战略,进而指导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二、温州银行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现实意义
(一)全面风险管理是温州银行风险管理的战略转型
全面风险管理,既是巴塞尔资本新协议的要求,也是温州银行参与市场竞争的应对策略。全面风险管理战略为温州银行实现长远经营目标规划了蓝图,明确了奋斗方向,充分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温州银行管理层对外部条件变化的弹性适应,并以此来理顺风险管理体系内外各种关系,增强风险识别的预见性,把握风险管理的主动权,减少乃至避免经营管理的随意性与盲目性,提高温州银行在金融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二)全面风险管理是温州银行跨区域经营的有力保障
经营地域的限制对于温州银行而言,存在诸多弊端:区域规模过小,仅仅定位于本地市场,难以实现长远发展。借鉴北京银行、宁波银行跨区域发展的成功经验,温州银行应当在立足本地市场的同时,迅速提高周边市场的占有率,将盘子做大。温州银行目前在异地已开设三家分支机构,初步实现区域性经营的跨越。根据银监会《评级内部指引》的要求,温州银行要巩固跨区域经营的成果,扩大跨区域经营的规模,必须在加强消化历史不良资产基础上,落实全面风险管理。
(三)全面风险管理是温州银行上市经营的根本要求
改制上市是温州银行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商业银行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除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上市条件外,还应满足风险管理方面的相关标准。资产风险指标尤其是不良资产指标,是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经营的重要监管标准。引入先进管理经验以后,温州银行在IT水平、风险内控管理能力、营销能力及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都有了全方位的进步,但不良资产的比重偏高、风险管理水平较低是其谋求上市经营的首要瓶颈。温州银行的不良资产既有一定的历史因素,又与其风险管理水平息息相关。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温州银行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消化不良资产,进入上市辅导期的根本要求。
三、温州银行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构想
为了构建健全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温州银行应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战略作为银行在较长时期内的总体性谋划,对银行体系的运行、机构的经营活动以及监管部门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和保证作用。同时,温州银行需要在综合分析外部环境、内部风险管理状况以及同业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一整套风险管理中长期发展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行动方案。温州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可以分为战略目标、实现路径和体系建设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目标的确定
根据西方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的实施经验,温州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目标可以分解为战略愿景、阶段性战略目标和主要发展指标等细项。
1.战略愿景。在温州银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建立以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为核心,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在内的全面、有效的风险预防与控制管理体系。
2.阶段性战略目标。在未来某一时间段内,为温州银行设置公司治理结构、管理模式、各项业务发展、风险控制、人员管理等领域希望实现的阶段性战略目标。
3.主要发展指标。为增强可操作性,可以将温州银行阶段性战略目标分解为主要风险指标,使目标进一步细化和量化。
(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实现路径的选择
温州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战略目标展开,保证实现路径的高质量和高效率。。
(三)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构想
1.调整温州银行授信管理体系。加强垂直化、派驻式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推行信用风险执行官制度,先在三家分行试行该制度,在试行过程中逐步加以完善,时机成熟时在面上继续推广,逐步建立独立的授信风险管理和评审体系,加强对授信风险业务的垂直管理。
2.探索构建温州银行总分支管理架构。积极探索和推进温州辖内支行区域整合方案,成立“片区管理总部”对所管辖支行进行管理;并根据新的管理架构适当调整温州银行管理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3.调整温州银行经营层面各委员会的职能。目前温州银行经营层面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四个专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内控等七个委员会在管理中存在兼容现象,采取虚实同步运行,条件成熟时逐步将内控等七个委员会按照相近原则归到四个专业风险控制委员会。
4.完善信用、市场、操作、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多方面措施并举。一是推进风险监测指标体系管理系统的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有章可循;三是逐步构建全面完整的风险管理系统;四是加强对各方风险进行岗位职能分离和人才储备方面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