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因电动车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规范管理校园电动自行车,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影响校园整体环境等问题,根据合肥市《合肥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合电动〔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校园内“电动车管理趋于规范、电动车停放秩序明显好转、电动车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校园道路通行明显顺畅、教职工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清理无牌、无证、“超标、超限”和“废弃”(以下简称“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
(二)整治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登记备案上牌、伪造车辆证件、违规行驶、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违规改装及超速超载等校园交通违规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20xx年11月15日—12月15日)。各单位、各学院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增设警示牌、划设停车线、建设非机动车停车棚等方式引导和规范非机动车行车、停车,力争做到教职工、学生和后勤服务人员等应知尽知。(责任单位:所有单位)
(二)教育整改阶段(20xx年12月16日-12月31日)。加大校内各区域的巡逻整治力度,加强对“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员教育劝导,争取更多师生员工理解支持电动车整治工作,养成遵守交通法规行为习惯,自觉配合整治活动,为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做好前期准备。“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不能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于20xx年12月31日前自行处理,未处理的车辆由保卫处安排场地统一停放。(责任单位:保卫处、各相关单位)
(三)强制清理阶段(20__年1月4日—20__年2月28日)。寒假前各单位、各学院再宣传再教育,引导并要求师生及时将“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运离校园,强制清理阶段学校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校内“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对继续在校园内骑行的'车辆进行处罚。(责任单位:保卫处、各相关单位)
(四)长效管理阶段。组织人员强化日常巡查,实行常态化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杜绝“两无、两超、一废”车辆入校。同时,联合交警部门不定期对校园违法违规车辆开展巡查整治,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责任单位:保卫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合法购车、文明行车和有序停车的教育引导,加强对本单位周边停放秩序进行督查,各楼宇物业管理员主动引导和管理规范停车。
(二)广大师生员工须自觉遵守校园电动自行车行驶规定,规范停放车辆,共同维护校园良好通行和停车秩序,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各单位要加强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处务会、政治学习、辅导员工作会议和学生班会等形式强化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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