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墙体材料加工厂散灰水泥需要,就运输散装水泥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货物:__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拉法基”牌散装水泥。
2、起止地点:顶效瑞安水泥厂发货栈台汽车运输到甲方墙体材料厂(龙井宜化旁)。
3、运输保证:
(1)甲方需购水泥提前1天电话通知乙方安排。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产品的`质量受损,数量短缺由乙方承担责任(随时抽样检测)。
(3)乙方需按当天甲方需要的数量保证按时、按量,保质运输到达(龙井宏源墙体材料加工厂)。
(4)货物验收:根据甲方与生产水泥厂家签订的合同中实物过磅,磅差标准方式的内容执行。
5、运输单价:25元/吨,本单价为暂定综合价。如市场燃油上浮变更,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本单价。
6、结算方式:
(1)根据甲方收到乙方从水泥生产厂家发货实物过磅单(本协议第4条货物验收)标准,按甲方实际签收水泥数量结算;
(2)运输发票由乙方统一开具,同时与签收水泥运输结算联到甲方办理结算款;
(3)结算日期根据甲方明确定(一月一结)。
7、安全协议:
(1)乙方车辆进入甲方生产区域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须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管理规定;
(3)乙方在运输途中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一切责任乙方自负。
8、若发生纠纷与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9、未尽事宜的以补充形式进行确认。
10、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20__年9月18日(长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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