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春节期间城区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xx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x年2月13日至2月18日,对城区部分路段采取下列交通管制措施:
一、9时至18时20分,十字大街——水利局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9时至18时20分,卫生路县医院——北关口路段适时禁止机动车通行。
三、9时至18时20分,人民路通行到文化路(城关派出所路段)的车辆适时禁止机动车通行。
请广大市民提前选择出行路线,自觉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xx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xx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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