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单位: (以下简称借方)
贷款单位: (以下简称贷方)
借方根据______号文件,___(项目)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大写)
外汇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_____
配套人民币贷款用于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利率
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配套人民币贷款年利率为___%,贷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复息计收。在合同履行期中,如遇到利率调整或计息办法变更,按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外汇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汇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配套人民币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款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 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__天内,借方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___天内应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和用汇计划送交贷方,经贷方审查同意后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用汇,借方应事先征得贷方同意并及时调整用汇计划,以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六条 借款偿还
借方偿还本息所用贷币与所借币种必须相同,并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归还。还款计划如下: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后第__个月开始偿还,共分__次还清,每次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年__月归还___万元;
__年__月归还___万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在到期前两周内向贷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方同意修改原还款期限,重订利率。
第七条 还款担保
借方请___为借款保证人,并由保证人按贷方的要求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方未按期归还本息,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未按规定用途用款的,须向贷方支付未用或超用部分__%的违约金。
2.贷方因本身责任未按用款规定提供贷款的,应按延期天数向借款方支付未贷款金额__%的违约金。
3.借方未按规定作用贷款,贷方有权停止和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贷款,借方除在期限内纠正外,对贷款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付__%的罚息。
4、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贷方有权从借方的其它帐户中扣收,并对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加收__%的利息。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方向贷方提供不真实的情况、报表和资料的;
(2)借方由于各种原因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资产总额又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的;
(3)借方的保证人已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代偿能力的。
第十条 贷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检查、监督借方使用贷款情况。借方应向贷方提供有关报表和各项资料。
第十一条 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凭证、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有关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议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贷双方及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__份,交___等单位各执1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担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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