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宾馆早餐仅供客房宾客免费用餐,宾客需凭餐券用餐。 无餐券用餐宾客,需按5元/人收费。
用餐宾客原则上不允许带餐走,因特殊原因要求带餐走,
需经部长级人员同意。 4、
本宾馆除餐厅工作人员、值班部长、值班工程人员、保安
转班人员可在工作时间免费就餐,就餐时不得食用茶蛋,需用茶蛋按5角/个收费。 5、 6、
宾馆其他人员不得在早餐营业时间用餐,违者罚款100元。 宾馆人员在早餐营业时间后用餐,按1元/人交纳早餐费,
使用茶蛋按5角/个收费,用米粉另计。 7、 8、 9、
严禁宾馆人员擅自进入厨房偷拿早点,违者开除。 餐厅工作人员,对偷拿行为者不制止,罚款200元。 早餐收入不如实上交,按开除处理。
10、收餐后,剩余食物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杜绝丢失与浪费。
200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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