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虐童事件”案例,对师德缺失及幼儿教育管理的反思
作者:韦应琴
来源:《学校教育研究》2017年第07期
可悲的虐童事件不甚枚举,打开百度搜索引擎,你会发现虐童事件入眼皆是、怵目惊心,性质恶劣。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实事新闻试题是“幼儿园虐童事件不断升温背后”;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是“虐童事件何时休”,让未来公务员们“会诊”虐童事件,以期拯救我们那些可爱又可怜,虽然有点调皮,却又无奈又无助的孩子们。 一、“虐童”的危害
儿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虐待儿童是挑战社会道德的底线,是犯罪行为。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以及《教师法》以及教育部出台的相关文件都明确规定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然而在现代文明社会里,仍有幼儿教师热衷于采用野蛮方法“教育”不喑世事的幼儿;仍有幼儿园为一己之私伤害孩子们羸弱的身体,实在令人费解,让人惊愕。幼儿教师虐待幼童事件不断升温,折射了当今我国幼儿教育管理的漏洞。
“虐童事件”对孩子造成的伤害,除了身体损害,还有精神伤害。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资深心理咨询专家杨梦华认为,“7岁以前是奠定人格的基础,过了青春期才能够成型。三至五岁的孩子受到伤害,到真正能够表现出影响至少在10多年以后,所以维权期间孩子心理的受伤害程度很难量化。再退一步说,就算是十几年以后了,量化之前伤害造成的影响也是个难题”。
我国幼儿心理专家宗春山研究发现,遭受暴力侵害后,对孩子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尤其是遭受暴力伤害的孩子年龄越小,后期专家的心理干预工作就会变得越难。由于在伤害孩子的案例中,大多数施虐者都是孩子所熟悉的人,对于这种施虐者,他们会产生爱恨交替的情绪。一方面,他们爱或依赖施虐者,因为这些人是孩子们的亲人和尊敬的人。另一方面,他们又会恨或怕施虐者,因为这些人会给孩子们带来身体和心灵上的伤害。因此,在这种情绪的操控下,受虐孩子们的心理处于长期的高度矛盾状态。受这种状态的影响,久而久之,孩子们自身的人格就会因此产生分裂。他说:“随着年龄的增长,遭遇过虐待的孩子们可能从表面上看,似乎将遭遇虐待的事儿遗忘了,但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这种心理状况最终会影响到孩子的情绪和潜意识,有时候,他们在这种情绪或潜意识的影响下,做出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事情。或者当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曾经受虐的孩子甚至会产生情绪上的爆发,这是很可怕的。 二、“虐童事件”背后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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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由于学前教育还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之内,国家在幼儿教育方面投入力度明显不足,让幼儿教育市场化,致民办幼儿园遍地开花,管理无序;政府及教育部门对幼儿教育管理粗放,监督缺位。开办幼儿园准入门槛较低,导致各种民办幼儿园教育质量良莠不齐,教育设施、生活条件、师资水平较差的幼儿园也准予开办。
第二,现阶段,中国的幼师存在资源性短缺,幼师实际持证率仅为40%,城乡学前教育发展严重不均,幼教师资匮乏,人员管理混乱,在幼师严重紧缺的情况下,“先上岗、后考证”的现象就蔓延开来,幼师无证上岗似乎已经是常态,教育主管部门对此也处于默认状态,没有严格的准入机制,导致无良幼师进入教育领域,酿成一个个虐童事件。
第三,许多民办幼儿园完全以营利为目的,园长没有相应的资质和管理经验;幼儿教师虽然有教师之名,却没有正式的教师编制,在待遇上和公办教师相差十分悬殊,因此造成不少民营幼儿园教师流动性较大。为了控制成本,应对财政上的压力,一些幼儿园不得不降低幼儿教师的工资水平,同时也降低了入职的门槛,难免会有一些教学能力不足、教学方法不当,甚至是性格上存在缺陷的人进入幼教队伍。
第四,我国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但遗憾的是其只是一部综合性的法律,缺失对责任主体的规定,没有明确谁是责任主体,使得这一规定因不具操作性而难以产生保护未成年人的实效。法律在保护儿童方面尚存空白,执法部门在维护儿童人身权益方面不够到位,甚至于束手无策。
三、破解“虐童”难题的对策
第一,要严格执行2010年1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文件),做好幼儿教育管理的制度设计,同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要加大投入,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轨道。
第二,破解幼教虐童事件频发的治本之道,除了立法上明确责任主体、保护主体,完善保护制度外,更重要的还在于如何通过法律执行、适用、监督等手段切实使保护儿童的法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大对虐童者及责任人的惩治处罚力度,做到违法必究,绝不姑息,发现一例,依法惩处,以儆效尤,发挥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
第三,教育部门有责任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开办幼儿园的准入门槛。幼儿园的建立必须符合办学的规定,有完善的设施,规范的管理制度,园长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管理经验,当地教育部门要找到有效规范幼儿教师行为的办法。当今,由于我国国情等方面的原因,学前教育还在起步发展之中,关于幼儿教育相关立法、管理规章都亟待完善,师资质量不高,唯有着力发展学前教育,培养高质量的学前师资队伍,开展幼儿园专项整治,推进最严格的幼师“准入”制度,把好教育质量关,适时做好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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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着力发展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幼儿教师上岗前需经过师德师风的学习和技能考核,培养能持证上岗的专门人才。同时进行在职培训,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以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幼儿园的管理者要实行人性化管理,绝不能任人唯亲,要任人唯贤,不能人管人,而应制度管人,创建和谐的教师团队;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幼教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定期跟踪管理。
第五,引导更多的社会福利、救助机构和民间公益组织也参与到制止“虐童”的行动中来,保证我们的孩子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正如意大利著名教育学者亚米契斯所说:“教育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成其池塘,没有情感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这应该是我们所有教师的共识。
至此,本文呼吁各方齐抓共管、集思广益、利剑高举、多管齐下,杜绝“虐童事件”再次发生,共建“和谐幼儿园”,给孩子一个幸福美满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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