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证件号:
共有人: 证件号:
代理人: 证件号: 买受人(乙方): 证件号:
共有人: 证件号:
代理人: 证件号:
甲乙双方为不动产买卖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自愿把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订立该合同如下,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状况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 的不动产【证号: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产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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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首先确保该房产为甲方所有、产权明晰,手续齐全合法,土地产权清晰,市政规划不受影响,不存在单位房屋侵权、不存在房产查封冻结、不存在继承人共有、不存在家庭共有、不存在交易时租赁等情况,产权清楚无纠纷、无抵押、无设定他项权力,若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交易后如发现产生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转移之前的有关产权、债权、债务等的纠纷仍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条房屋价款、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一)房屋价款
甲乙双方商定成交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大写: )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当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即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甲方收到定金时,应立收据以此作证。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9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甲方收到房款时应立收据以此作证。
3、违约责任(买卖双方自行约定):乙方中途毁约,乙方不得向甲方所要定金。甲方中途毁约,甲方应在毁约之日起七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付给乙方两倍的定金作为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不动产,每逾期一日,要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不动产价格1‰的滞纳金。
第四条过户及交接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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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天内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乙方房款付清后,甲方要确保3日内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户口迁移事项
甲方应在该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将该房产内的户口迁出。
第六条税费分担
在办理交易手续时,甲乙双方应提交所有相关证件,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经双方协商,除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外,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其它约定
一、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甲方保证所交付房屋的质量基本与口头承诺一致,房屋的主体工程不出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即墙体、屋顶、地板平整无裂缝,水电线路畅通正常,下水道无堵塞,卫生间、电话线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二、甲方将产权转让给乙方的同时要确保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公共维修基金都同时转让。
三、甲方确保结清房主 年 月 日之前的各种费用,即物管费、煤气费、水电费、垃圾清理费等。
四、甲方的油烟机、卫生间浴霸、照镜、毛巾架、墙柜等基本设施留给乙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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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房管部门各壹份。
备注:双方愿按国家规定各自交纳相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愿依法向管辖地人民法院起诉。
出卖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受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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