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当年考试的时候实在不知道如何复习,在网上随便搜的试题,其实题型挺一般的,不过跟我们的考试还比较接近吧,大家随便看看就好了,有疑问的话我们可以一起探讨
清华考试题
一、名词解释(解释下列名词,要求说明并举例,每题1分,共8题) 事实行为 紧急代理 无权处分
意思表示缺乏行为意识 形成权
条件拟制的不成立 违反强制性法律无效 法人 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 除斥期间 监护 物
民事权利 民事法律事实 诉讼时效 民事责任 人身权 二、判断:
1、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2、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 3、监护人只能由一人充当,不能是数人。( )
4、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能约定排斥适用。( ) 5、因受欺诈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1987年1月1日颁布施行。( ) 7、代理人、被代理人死亡,代理关系终止。( ) 8、法人的设立指的是法人的成立。( )
9、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 10、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 1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
12、被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
13、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宣告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 ) 14、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处分财产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
15、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
三、填空:(每小题1分,共5分)
1、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
2、我国民法通则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三种。
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__________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4、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__________时无效。 5、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___________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___________财产承担。
6、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_________终于_________。
7、民法的基本原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尊重社会公共道德原则及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8、民事法律事实按其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可分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9、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 10、诉讼时效期间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起算。 11、我国民法中规定的代理包括________代理、________代理和_______代理。
12、公民因意外事故不落不明,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满_____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
1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________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4、企业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民事权利义务由________享有和承担。
15、代理人在_________内,以_________人的名义,依_________的意志为民事法律行为。 四、简答:
1、 民事权利的概念及其取得方式。 2、 民法上的物的概念及特征。 3、 正当防卫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4、 宣告失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5、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6、 法人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7、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及特点。 8、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及其财产责任。 9、 民事责任的概念及归责原则。 10、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1、紧急避险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12、民法的基本原则。 五、论述:
1、 简述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 2、 简述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 3、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4、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及其分类。
5、 简述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及两者的区别。 6、 简述我国民法中的自助行为。 7、试解释授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
六、根据不同条件说明当时的法律关系状况(每题6分,共7题、42分)
基本情况:甲将A、B两幅画寄存在乙处,甲乙就此签订寄存合同。甲因生活困难欲出卖A画
1、乙错将B画当作A画卖掉 2、乙认为卖掉A太可惜,遂将B卖掉
3、乙已将画出卖给善意之丙后,发现先前签订之寄存合同无效 4、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后,丙翻悔不想购买此画
5、甲授权乙出卖A画时,由于口误说成B画,但发现时乙与丙已签订买卖合同 6、甲授权乙出卖A画后,乙故意长期不采取任何举动,以致错过交易的最好时机,A画被以其身价一半的价金购走
7、甲为方便乙签订买卖合同将印章、身份证交予乙,乙没有出卖A画,而是用甲的印章和身份证为丙的债务做了保证
民法总论综合练习题
一、判断题
1、民法的调整方式包括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其中\"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方式属于事前调整。( )
2、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由民法调整,但亲属间形成的财产共有和分配等横向财产关系则不属民法调整。( )
3、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立法中具有普通法的性质,故其应属形式意义的民法,是我国尚待修订和完善的民法典。
4、某国驻华使馆的官员驾车外出,与中国公民发生民事侵权纠纷,在其同意适用我国民法时,法院可依我国民法作为审判依据。( )
5、“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两种立法体例的具体表现,并不是否认民商法是私法的理由。
6、就民法原理而言,民法的渊源除法律外还应包括判例和法理,其具有弥补制定法局限的功能。
7、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所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8、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当事人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且在经济利益上也是等价有偿的。
9、我国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10、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法律赋予的,而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基于人的自然属性自然取得的。
11、甲到非禁渔区钓鱼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12、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只能相应地由一个自然事实或人的行为引起。
13、不以主观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能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即指自然事实,包括事件和状态。
14、甲自杀身亡,其财产由甲之配偶继承。引起这一法律关系变化的是甲的自杀行为。 15、不当得利能够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16、无行为能力人同完全行为能力人一样享有人格权。
17、小明虽未满7周岁,但因经常随父母购买食物,已知一些食品的价格,故小明单独实施购买其已知价格食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8、胎儿没有权利能力,不能作为民事主体,故对胎儿的任何利益一律不予保护。 19、人的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故法律无理由再对此种非民事主体的利益予以保护。 20、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21、精神病患者陆某在住院治疗期间逃出,将某百货店柜台玻璃砸碎造成经济损失500元。该损失应由精神病患者陆某的监护人和精神病院共同赔偿。
22、甲失踪已达6年,甲的配偶不愿意申请宣告甲死亡,但甲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宣告甲死亡的申请,法院必须受理。
23、 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即使事实上没有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终止。 24、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25、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人财产的法人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在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26、我国民法既规定宣告死亡又规定宣告失踪,这意味着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27、法人与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资格都是法律赋予的,故二者的权利能力应相同。
28、企业法人自愿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29、财团法人一般设有意思机关、执行机关和代表机关。
30、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都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
31、社团法人就是社会团体法人。
32、法人的财产与其成员的财产相分离,故法人承担有限责任。 33、法人对外投资设立新法人的行为是法人的分立。
34、法人擅自改变、超出自己的经营范围订立的越权合同无效。 35、法人对其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36、名称权是人身权,所以法人与自然人的名称权都不可转让。
37、法人代表因为超越经营范围进行民事活动而使企业受到损失,由法人承担责任,该法人代表不承担民事责任。
38、法人代表是一独立的民事主体,因而能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 39、对主物的处分必然及于从物,因在主物和从物上的权利是一个权利。
40、不可消耗物指使用不会致其损耗之物;不可分物指其各部分无法分离之物,如土地,故土地既是不可消耗物,也是不可分物。
41、单一物、集合物法律上皆为一物,其上仅可成立一个所有权;合成物为多个物,其上可成立数个所有权。
42、种类物就是可替代物,特定物就是不可替代物。
43、绝对权和相对权是民事权利的重要分类,故民法中规定的权利不是绝对权就是相对权。 44、甲向乙借钱,甲对乙拥有的是一种期待权。
45、形成权系以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为法律关系变动的根据,故无需考虑相对方的利益。 46、基于私法自治原则,权利人在权利受侵犯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自主选择采取公力救济还是自力救济。
47、法律行为均可采取推定方式确定,即依当事人的外部行为推知其意思表示,使法律行为成立。
48、绝对权就是权利在行使上没有限制的权利,其最典型代表为物权。
49、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就是两个以上当事人共同所为意向一致的法律行为。 50、诺成法律行为就是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就是仅需交付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51、要物行为即为要式行为,指依法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52、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的划分限于财产行为范围,由此说明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皆属财产行为。
53、物的主从关系决定了行为性质,即对主物为处分的行为称为主法律行为,对从物为处分的行为称为从法律行为。
5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
55、无效的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从撤销起失去效力。 56、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而使对方为错误表示的,法律为保护交易安全赋予受骗方的撤销权,可在行为完成后的任何时间行使。
57、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依照民法通则第59条属可撤销行为。可撤销行为因撤销权的存在属效力待定。
58、甲故意将市场价格一百元的A画为一千元卖予乙。对此行为甲乙均享有撤销权,可主张撤销该买卖行为。 59、要约是要约人对合同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包含了其内心追求的效果意思并将其表现与外部,因此要约是法律行为。
60、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的代理权产生于委托合同。
61、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代理行为,故代理行为只能体现被代理人的意志。 62、超越代理权限属无权代理,不论何种情况都不能产生代理的法律效力。 63、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必须经委托人授权或同意才允许转委托。
64、代理人对复代理人有选任、监督、解除的权利,故复代理人不仅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也是代理人的代理人。
65、委托代理关系涉及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故当被代理人死亡后无论何种情形委托代理关系即消灭。
66、法定代理人可因被代理人取消委托而丧失代理权。 67、委托合同与委托不同,其属委托代理的基础法律关系。
68、代理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和代理人共同签名方为有效。
69、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能否独立为意思表示是与使者的区别所在。
70、国家财产应予特殊保护,在其被侵害时,该请求权均不能为诉讼时效的客体。 71、诉讼时效期间的长短,除法律规定外,当事人可以自行商定。 72、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不得起诉义务人履行义务。
73、时效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应属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74、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的胜诉权随之丧失。因此即使义务人自动履行义务,权利人也无权接受。
5、甲于市中心买下一块空地,但常年搁置不用,与周围的繁荣形成鲜明对比。有关部门建议其及早兴建土木,然甲称自己所有之物,他人无从干涉。甲的行为( ) A、违反公共利益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B、违反善良风俗和诚信原则 C、违反公平原则
D、根据所有权绝对原则,其行为并无不当
6、甲买受人发现物有瑕疵后,即通知出卖人乙。乙表示愿与甲协商,但拖延两年后即以甲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张物的瑕疵,而拒绝甲的请求。乙的行为( ) A、无可责难,因甲未及时行使其权利 B、出尔反尔,违背诚信原则 C、有违道德和公序良俗原则 D、违背自愿原则
10、甲杀害乙,乙的继承人因乙死亡而继承其遗产。引起该继承关系的法律事实是( ) A、乙的死亡 B、甲的违法行为 C、甲的事实行为
D、乙的死亡和甲的违法行为
11、下列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所种果树之果实的收获行为 B、甲入乙果园擅自摘取果实的行为
C、甲为避免乙的果实受损而擅入乙果园所为的摘取行为 D、甲与乙约定以一定报酬为条件由甲帮乙收果实的行为 12、下列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其未成年幼子所为交易行为予以追认 B、甲将其所有的A物予以抛弃 C、甲将其所有的一幅名画赠与乙
D、甲对抗乙不法侵占其所有物的自助行为
13、下列事实中,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 ) A、刘某将电脑送给好友 B、老张因病去世 C、小李每天坚持跑步 D、王某将许某打伤 14、甲的形成权因在法定期间内未行使而消灭,导致甲与相对人之间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是( )
A、准法律行为B、法律行为C、事实行为D、事件 15、对于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正确的理解是( )
A、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能引起数个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B、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能引起一个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C、几个法律事实能引起一个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D、几个法律事实能引起数个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16、下列不属于法律事实构成引起法律关系变化的是( ) A、甲立遗嘱后死亡发生的遗嘱继承
B、限制行为能力人为超越其年龄和智力的行为经其父同意 C、甲开车撞到乙致乙死亡而产生的侵权行为
D、甲先于其父死亡、甲父死亡,甲子代位继承甲父遗产
17、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民法对出生时间的确定以婴儿( )
A、全部脱离母体为准B、第一声啼哭为准C、脱离母体能独立呼吸为准D、部分脱离母体为准
18、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 )。
A、父母 B、成年子女 C、监护人 D、其他近亲属
19、大学生赵某,18 周岁,骑车不慎撞伤他人,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千余元,则( ) A、赵某赔偿 ,父母垫付 B、赵某免责,父母赔偿 C、赵某与父母各半赔偿 D、赵某与父母均不赔偿
20、刘某在十岁生日时,接受了海外亲戚赠送的5000元人民币。刘某的独立接受行为( )
A、虽未经父母同意但仍然有效B、因未经父母同意而无效C、因未经父母同意而部分无效 D、因未经公证而无效
21、葛某携款外出做生意。途中,葛某所搭乘的私人货船遇暴风雨翻船沉没。其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葛某死亡的,依法应在( )。 A、危难发生之日起满两年 B、危难发生次日起满两年 C、危难发生之日起满四年 D、危难发生次日起满四年
22、 依民法规定,监护人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的前提是( )
A、征得被监护人的同意 B、经被监护人所在单位批准 C、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D、被监护人住所地居委会认定
23、 甲(20岁)与乙(14岁)走到丙家门口,见一条狗卧睡门旁,甲对乙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狗,乙照办。狗被打后朝乙追去,乙见势不妙忙躲于路人丁身后,狗咬伤丁。丁花去医药费500元。该费用应( )
A、主要由丙承担,乙的监护人适当承担部分B、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丙适当承担部分 C、主要由甲承担,乙的监护人适当承担部分D、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甲适当承担部分 24、近亲属对未成年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 )
A、约定排他顺序B、法定排他序C、约定非排他顺序D、法定非排他顺序
25、2000年8月17日余某离家出走,生死不明,杳无音讯。余某的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宣告余某死亡,最早能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时间是( ) A、2002年8月17日 B、2003年8月18日 C、2004年8月17日 D、2004年8月18日
26、下列组织属于财团法人的是( )
A、中国法学会 B、某高等学校C、儿童福利基金会D、某有限责任公司 27、原法人资格不消灭,而从中分出几个新法人,称为( ) A、新设合并 B、吸收合并C、新设分立 D、派生分立 28、下列机构中,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 ( )
A、中国法学会B、某公司C、某大学法律系D、某市工商局
29、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但未到登记主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原法人代表甲以公司名义与善意第三人签订了一买卖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合同无效,因甲已不是法人代表 B、该合同有效,该企业应受合同约束
C、该合同有效,但当事人是甲和乙
D、该合同属效力未定,有待该企业的追认
30、下列有关法人设立、成立正确的表述是( )
A、法人成立等同法人设立B、法人设立必然导致法人成立C、法人自行设立后即成立 D、法人只有依法设立才能成立
41、在民法原理中适用动产规则调整的物是( ) A、飞机B、房屋C、林木D、自行车
42、下列物中,具有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 )
A、自行车和车锁B、鸡蛋与小鸡C、羊与羊毛D、空调与冷气 43、下列组合皆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 ) A、毒品、政府大楼、安眠药 B、冰毒、黄色书籍、麻醉剂 C、美元、金饰、天然气矿 D、人体器官、枪支、大熊猫
44、甲与乙订立一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何方应先履行。甲要求乙交付货款,乙提出甲未交货不能付款,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 ) A、请求权B、形成权C、抗辩权D、支配权
45、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 )
A、财产权和人身权B、绝对权和相对权C、原权和救济权D、主权利和从权利 46、下列对权利表述正确的是( )
A、权利是天赋的,故权利人得自由行使和抛弃 B、权利是天赋的,但权利人不得自由行使和抛弃
C、权利是法定的,但权利人得在法定范围内自由行使和抛弃 D、权利是法定的,故权利人得自由行使但不得抛弃
47、下列对支配权的正确表述是,权利人行使支配权( )
A、须请求他人为协助B、须以法律行为为之C、实质是支配义务人D、皆不需他人为协助 48、西湖商场采购员李某在上海参加会议时,见街上流行蝙蝠衫,便以西湖商场的名义与上海某服装公司签订了购蝙蝠衫一千件的合同。事后商场表扬了李某并向该服装公司付款。西湖商场对李某的追认属民事权利的( )
A、请求权B、支配权C、抗辩权 D、形成权
48、某种合法行为,一经实施便能发生一定的民事后果,而不问这种民事后果是否为当事人所追求。这种能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行为是( ) A、法律行为B、事实行为C、表示行为D、表意行为
49、法律行为是一种常见的( )
A、民事法律关系 B、事实构成 C、法律事实 D、事件 50、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成立的是( ) A、双方的法律行为 B、单方的法律行为 C、诺成的法律行为 D、实践的法律行为
51、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的行为有( )
A、租赁 B、加工承揽 C、私人借贷 D、买卖
52、小张和小李是同厂职工,2002年底小张去长白山探亲,带回一盒普通人参。小张于2003年1月1日谎称该人参为千年野山参,并将其卖给小李。2003年12月30日,小李经专家指点得知此为普通人参,便于2004年1月3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买卖合同。法院应判决( )
A、撤销该合同 B、驳回诉讼请求 C、变更该合同 D、该合同有效 53、小李是甲厂的采购员,他到乙厂购货时,发现乙厂需要一批电脑,正好甲厂有剩余电脑,即以甲厂名义与乙厂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54、甲卖给文物馆一副名画,数月后,文物馆发现此画为赝品,因而要求退还部分价款。但甲以该名画是拍卖所得为由,拒绝返还部分价款。文物馆和甲间的买卖属于( ) A、欺诈 B、胁迫 C、重大误解 D、显失公平
55、乙借甲100元。某日甲通知乙:“你欠我的100元不要还了。”乙说:“不行,一定要还。”甲放弃债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属( )
A、单方法律行为而有效B、单方法律行为而无效C、双方法律行为而有效 D、双方法律行为而无效
56、 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取得代理权的依据是( )
A、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B、被代理人授权 C、代理人的同意 D、公证机关的公证 57、委托代理依被代理人委托而产生,被代理人应当是( )
A、完全行为能力人 B、无行为能力人 C、限制行为能力人 D、法定监护人
58、黄云是革命老干部,退休后在家写回忆录。他要求单位派他原来的秘书帮他整理材料。黄某和他秘书间的关系是( )
A、指定代理 B、无法律意义的代办 C、委托代理 D、复代理
59、甲厂采购员李某要买十吨钢材,张某知道陈某所在单位乙厂有多余钢材要出售,张某即牵线使李某和陈某洽谈成交。张某是( ) A、居间人 B、传达人 C、代理人 D、中证人 60、代理人转委托不明并且因再代理人有过错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对第三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的说法是( )
A、由被代理人、代理人、再代理人负连带责任B、代理人与再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C、由代理人与再代理人向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D、被代理人先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和再代理人再向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60、行为人以他人名义为他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中,不能成立代理关系的有( ) A、代发合同要约 B、代订合同 C、代人整理资料 D、代为催讨债务 61、代理人知道被委托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的,由( )
A、代理人承担责任 B、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C、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按份责任 D、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62、下列情形中,发生无权代理的是( )
A、父母以未成年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B、甲未经乙授权而以乙的名义实施的行为 C、甲退休后仍受企业委托为其购买原料D、甲在乙授权不明情形下实施的行为
63、电视机厂技术员老张去北京参加新技术评定会。会议期间,老张和福建代表签订了购买三十台彩电的合同。老张的行为( )
A、有权代理 B、无权代理 C、滥用代理权 D、双方代理 64、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追认后,该代理关系( )
A、自追认后有效 B、自始无效 C、自始有效 D、在相对人同意后有效 65、甲因搬家托乙将其自行车卖掉。一周后甲收到乙汇来车款100元,并称车已卖。数月后,甲去看望乙,见乙正骑着自己的那辆车。乙的行为属( )
A、越权代理 B、无权代理 C、自己代理 D、双方代理
66、王明拿到重点中学的入取通知书,通知书上要求新生在八月二十五号到校报道。但王明这天因病不能前去,王明的父亲代王明前去报道。王明父亲的行为是( ) A、法定代理 B、委托代理 C、指定代理 D、其他行为
67、胡某购得一彩电,使用不到半年就发生故障,如胡某向法院起诉,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一年 B、二年 C、半年 D、二十年
68、甲将一批货物存放在乙的仓库里,待甲提货时,发现丢失部分货物,甲向乙请求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六个月 B、一年 C、二年 D二十年
69、人民法院在审查民事起诉时,发现当事人起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通知当事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予受理 B、裁定不予受理 C、应予受理,审理后确认超过诉讼时效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D、应予受理,审理后确认超过诉讼时效的,裁定驳回起诉 70、民法规定起诉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起诉作为中断事由的范畴包括起诉后( )。
A、当事人自动撤诉B、法院不予受理C、对方反诉D、法院裁定驳回
71、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寄存人因寄存物遗失向保管人要求赔偿权利的诉讼时效为( ) A、2年 B、4年 C、1年 D、20年
72、我国民法规定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是 ( ) A、实体权利 B、胜诉权 C、起诉权 D、强制执行权
73、甲欠乙1万元,双方约定于2000年5月20日清偿,到期后甲未归还。此后,乙去广州工作。2002年3月15日乙在广州出车祸,昏迷,经多方治疗于2003年4月20日恢复健康。乙对甲的诉讼时效届满日为 ( )
A、2002年5月20日 B、2003年3月15日 C、2003年5月20日 D、2003年6月25日 74、除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 ( )
A、程序意义的诉权 B、实体意义的诉权 C、强制执行权 D、实体权利
75、我国民法规定的20年长期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 ( )
A、权利人知道权利受侵害时 B、权利受侵害时C、权利人可以行使权利时 D、权利人获得权利时
76、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 )
A、重新开始计算B、前后连续计算C、不能计算D、停止计算 77、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民事( )。 A、诉讼权利存续期间 B、实体权利存续期间 C、胜诉权利存续期间
D、实体和程序权利存续期间
78、诉讼时效制度是对权利人行使权利的限制,我国法律为保护权利人的利益,除规定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事由外,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延长。通常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事由是( ) A、由当事人自己事先约定 B、由当事人自己事后商定
C、由法院依权利人的特殊情况而定 D、由民事法律明文规定
三、简答题
1、 如何理解诚实信用原则? 2、 简述法律事实的分类。
3、 简述事实构成的特点与种类。 4、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 5、 意思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区别和联系。
6、 自然人与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区别。 7、 简述监护人的主要职责。
8、 简述法人产生的条件和法人的特征。 9、 简述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
10、 法人代表与法人代理人的区别。 11、 简述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意义。
12、 可否对紧急避险的行为采取正当防卫?为什么? 13、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有效的区别。 14、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15、 简述超越代理权范围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16、 试述无权代理产生的原因及其法律后果?
17、 简述民法通则规定的代理关系中的几种连带责任?
18、 委托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是否影响委托代理权的效力?为什么? 19、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20、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四、论述题
1、 结合民法的基本原则,试述权利在行使中所受到的限制。 2、 试述民法上对于胎儿利益的保护。
3、 评析传统民法与我国立法对法人基本分类的差异。
4、 试述民法上的物应具备的条件,以及这些条件在近代以来的发展变化? 5、 评析民事权利的性质。
6、 试述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与附负担的法律行为的区别。 7、 试述代理权的授予。
8、 试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其基本类型。 9、 试述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五、案例分析
1、张某于某日买了一高相数高清晰度手机后,突发奇想,去浴室用相机拍他人沐浴的情形,并把照片发到网上。受害者江某知道此事后,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请从民法基本原则的角度分析本案。
2、甲违章开车将乙撞死,为此甲赔偿乙25万元。乙的继承人A、B、C继承了乙的遗产。问:本案引起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有哪些?
3、某住宅小区6楼住户李某,在其家朝南阳台上摆放盆栽鲜花多盆,1998年3月中旬,受南下寒流影响刮起大风,李某的一只花盆从阳台上被吹下来,砸在路人张某头上,因伤势严重,张某不治身亡。整理张某遗物时,发现张某于1994年10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险,并指定其妻王某为受益人,同时还发现张某1996年1月亲笔书写的遗嘱一份,遗嘱中指定其幼子张军为其遗产的继承人。
请指出本案中哪些民事法律事实引起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4、甲向乙购买机车,价金5万元,甲不知其妻已为付款,仍开具即期支票付款予乙之会计。甲驾车回家途中,不慎撞伤丙而逃逸,路人丁送丙赴医院救治,支出医药费5000元。 请指出本案中哪些民事法律事实引起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1)甲向乙购买机车的买卖行为(法律行为)产生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 (2)甲妻为付款(事实行为)产生消灭甲乙债权债务关系 (3)甲开具即期支票予乙之会计(法律行为)产生票据关系 (4)乙多得一份付款(事件)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5)甲驾车不慎撞伤乙(违法行为)产生侵权行为之债
(6)丁救治丙(事实行为)产生无因管理之债
5、公民甲离家出走,一直无音讯达四年。经申请,法院对甲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甲子乙与甲妻丙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将甲的财产分割,转归各自所有。乙又将分得的一台彩电赠送给了女友;丙也改嫁他人。在宣告死亡期间,甲在外地将放在原家中的一台冰箱(系婚前财产,现已为继承人所得)卖与丁。不久,甲回到原住所地,经本人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请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谁有资格向法院申请对甲的死亡宣告?为什么? (2)两继承人所得财产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3)甲与丁的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4)乙之女友对甲是否有义务返还彩电?为什么?
6、甲欲卖给乙一批大蒜,其内心决定以每袋10元卖给乙,清点时误将123袋点成122袋,进而向乙表示:“此批大蒜共卖1220元。” 问:甲可否以内心意思与对外表示不一致撤销其出卖行为?
7、甲妻因车祸脑部受损须手术。甲为筹治疗费,无奈出售其祖传名画于乙。乙见甲急需用钱,明知该画值10万,仅欲半价购买,甲迫于情势与乙签约并依约履行。同日,甲又向丙借贷10万,约定年利率为40%。
问:1)甲出卖名画的效力如何?乙是否能取得名画的所有权? 2)甲与丙之借贷行为效力如何?
8、甲委托乙代理推销一批货物。乙在代理权限内与丙签订合同,将货物出售给丙。但因乙未及时掌握该货物价格变动的信息,使这批货物的出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事后,甲以价格低为由拒绝交货。并称要交货乙就得赔偿这次交易所造成的损失。现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交付货物。
(1)能否满足丙的请求?
(2)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一定的金额?
9、甲厂委托小李去乙厂购买原油30吨,因时间匆忙小李仅带有盖有甲厂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至乙厂后小李擅自为甲厂购买原油50吨。乙厂如期将50吨原油运送至甲厂,并要求甲厂付款。甲厂留下30吨,并依约付款后,将其余的原油皆退还乙厂,由此造成乙厂损失。请运用民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
1)甲厂能否将多余货物退回乙厂?为什么? 2)乙厂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10、张华于2000年3月1日购买“CM”牌微波炉,保修期为两年。2000年12月7日,张华于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2000年12月7日张华住院治疗,2
001年7月7日出院。问:
(1) 张华又几个请求权?分别是什么?
(2) 张华的诉讼时效的起点和终点分别是哪一天?是否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习题参考答案 【判断题】
1错。是民法事后调整 2错。仍属民法调整
3错。民法通则非民法典,其性质为单行法规 4对。 5对。 6对。
7错。只包括平等主体间的。
8错。并不要求全部等价有偿,其由当事人的意思自主决定。 9错。还有非法人团体和特殊情况下的国家
10错。自然人之主体资格亦是法律赋予的。如奴隶社会中,奴隶虽有人之自然属性,确无主体之资格。
11对。因为其不以行为人的意思为要件。 12错。还有事实构成
13错。还有事实行为等。确切说,只有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之构成要素。 14错。引起该法律关系变化的是甲死亡这一事件。 15对。人格权因出生而取得,与是否有行为能力无关。 16错。无行为能力人所为法律行为均得由其监护人代理。
17错。人的权利能力虽始于出生,但对胎儿利益,各国民法都有所保护。 18错。法律对死者的名誉等利益予以保护。
19对。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监护人 20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医院对精神病人的行为均负监护责任。
21错。按我国有关司法解释配偶为第一顺序的申请人,且该顺序具有排他性。 22错。宣告死亡是法律推定,目的在于稳定法律关系,原则上与人的能力无关 23错。属于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 ,应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满4年。 24对。根据民法通则第24条。 25错。非必经程序。
26错。法人不能具有自然人以肉体和心理要素等为前提的权利能力。
27错。企业法人自愿解散的,由法人自己成立清算组织;破产宣告的,由法院负责组成;被撤销的,由主管机关负责组成。
28错。财团法人无意思机关,是他律法人。一般设有理事会为执行机关和代表机关。 29错。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分为两类:一类是从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另一类是依法需要依法办理法人登记的,如各种协会、学会、基金会、行业团体等。
30错。法人的名称权可以转让。
31错。承担有限责任的是法人成员,而非法人承担有限责任。
32错。法人的分立是法人变更的一种形式,而法人向外投资,自身并未发生变更。
33错。应分情况区别对待: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法律不加干预;如果正在履行中,一方诉他方违约,他方可以合同越权进行抗辩;如果一方已履行完毕,另一方尚未履行,此时若发生诉讼,法院可确认越权合同无效。
34错。法人只对法人的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发生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其他行为只属于他们自己的行为,与法人无关。
35错。传统分类中的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相对,是指人的组织体;而民法通则所谓的社会
团体法人,指除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概念比传统民法上的“社团”概念的外延宽,象基金会这样的财产性组织也称为社会团体。而传统民法中营利性社团法人即企业法人又不包括在社会团体法人中。
36对。该法人代表对债权人不负债务清偿责任,但可能承担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 37错。法人代表是法人的机关,法人与代表人是一个人格,虽名二而实一,不存在两个主体。
38错。主物和从物是两个物,故可分别成立两个所有权,当事人可以约定限制其效力不及于从物。
39错。不可消耗物指经一次有效使用就灭失或改变其原有状态的;不可分物指其性质不因分割而改变,其价值不因分割而减少之物。
40错。合成物在法律上与单一物同样对待而非集合物。
41错。二者的区分标准不同。种类物和特定物是从主观角度;可替代物和不可替代物是从客观角度;不可替代物可因主体选定而特定化。 42 错
43错。是债权。其拥有的是确定的权利。
44错。形成权的行使由于一方意思表示即可变动法律关系,恰要充分考虑到向对方利益保障,如:为形成权的行使规定除斥期间。
45错。权利人自力救济的选择,只能在法定的情况下采取,否则应采公力救济。
46错。消极行为,即沉默不构成意思表示,仅于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下构成;积极行为,须是他人可以根据常识、交易习惯或相互默契而推知,方可采推定方式。 47错。绝对权不是没有限制,而是任何不特定之人皆有不侵犯之义务
48错。双方法律行为中还存在意向交叉的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通常指两个以上当事人并行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49错。要物行为是实践法律行为,不是要式法律行为。
50错。实践行为是指除了意思表示之外,仍需交付才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并非不需意思表 51对。
52错。主法律行为是指不需要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就可独立成立的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指从属于其他法律行为而存在的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效力取决于主法律行为。 53错。在撤销前就已经发生效力,撤销权人之撤销
54错。我国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是无效。否则,属于可撤销。
55错。在撤销前就已经发生效力,撤销权人之撤销行为使其效力自始无效。
56错。撤销权属形成权,其行使期间受除斥期间的限制。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为一年。 57错。可撤销的行为,撤销前为有效,被撤销后为自始无效,其效力未处于不确定状态。 58错。只有为错误表示的表意人才享有撤销权,故唯有乙可主张撤销。 59错。要约尚不能引起合同关系的发生,仅产生约束要约人的法律效果。 60错。源于授权。
61错。代理行为为代理人独立行为,可有代理人意志体现的余地。 62错。效力待定。
63错。情况紧急,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不经同意。 64错。复代理人仍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
65错。在代理人不知被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的继承人承认等特定情况下,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仍然有效。
66错。法定代理人代理资格源于法定。 67对
68错。授权是单方行为,无需委托人和代理人共同签名。 69对
70错。国有财产上的请求权是否为诉讼时效的客体,应视其是否授权于法人和自然人管理而定。
71错。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定期间,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予以改变。 72错。可以起诉,但丧失胜诉权。
73对
74错。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仅丧失胜诉权,仍享有实体权利,故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接受。 【选择题】
C D C C A B C AB A D D CD BC CAAA ACC DD CD C B D
DACCBCDDCC CACCABABAD CDBBBCDABD CCBDDBBC
【简答题】 1、(1)诚信原则实质涉及两重利益关系的平衡,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
(2)诚信原则为道德准则的法律化。
(3)诚信原则为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提供了依据。
2、法律事实包括自然事实和人的行为;人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违法行为和其他行为。合法行为包括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其中法律行为是最重要的法律事实。
3、(1)事实构成指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事实构成是法律事实的特殊形态,其特点是多个法律事实的总和产生一个具体法律关系。
(2)其种类主要包括三类:两个以上的行为产生一个具体法律关系;两个以上事件产生一个具体法律关系;两个以上的事件和行为产生一个具体法律关系。
4、(1)权利能力是取得权利的资格和前提条件;而权利是利用这种资格和前提条件获得的结果。 (2)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两方面的资格,而绝大多数权利并不包括义务方面。
(3)自然人自出生至死亡,始终具有权利能力,是一种绵延状态;权利只在一定时间段内存在,通常皆有存续的期限。
(4)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生存的必要条件,不可转让或抛弃;而除人身权之外的权利皆可抛弃
5、(1)区别:意思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动机和结果的认识、判断能力。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以自己的法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意思能力是一个事实问题,并非法律所赋予的地位和资格,须就个体的具体情况而决定,无统一标准;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的一种资格,以达到一定年龄且精神正常为基准。
(2)联系:意思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行为能力之前提。有意思能力,始有行为能力。 6、 (1)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起发生和消灭,开始和终止时间完全一致;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开始和终止时间并不一致,先有权利能力后有行为能力。 (2)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完全一致;自然人则否。 (3)法人的权利能力受有限制;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则无。 7、 (1)担任被监护人的代理人。
(2)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3)承担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4)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者给被监护人财产造成损害的,负赔偿责任。 8、 (性质的限制;法规的限制;目的的限制)
9、(1)法人代表是代法人为法律行为的自然人,法人代表的行为即法人自身的行为,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均直接归属于法人。法人的代理人代理法人为法律行为,是代理人的行为,只是效果归属法人。
(2)法人代表是法人的机关,与法人是名二而实一的关系,其权源于法律或章程规定非来自授权;而法人的代理人为法律行为时,代理人与法人系名二而实二的关系,其代理权源自法人授权。
10、(1)公示方法不同。不动产以登记公示,动产以占有、交付为公示。 (2)取得时效期间不同。不动产较长。
(3)其上可创设的权利、以及创设同种权利的要件不同。如:不动产上可创设用益物权,动产上则不可;不动产抵押登记为生效要件,动产抵押不需登记即可生效,登记仅为对抗要
件。
11、便于对形成权行使的控制,避免法律关系因久悬不决而出现不确定性;
12、不可。因为正当防卫之对象须为不法侵害。不法,指受侵害人并无义务容忍某侵害而该侵害发生而言。紧急避险,因其具有违法阻却性,不得视为不法而加以正当防卫。
13、(1)判断依据不同。法律行为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法律行为的有效属于价值判断问题。
(2)可否补正不同。法律行为有效性的欠缺是可以弥补的,而法律行为构成要素的欠缺是无法补救的
(3)成立与生效时间不同,在附条件或期限的法律行为中,存在时间差。 (4 ) 法律效果不同。
14、(1)性质不同。无效民事行为是自始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可撤销民事行为在行为被撤销前为有效;
(2)种类不同。见法律规定
(3)法律干预不同。无效民事行为是当然的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须当事人的意思并经一定程序。
15、(1)构成表见代理,有效,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被代理人明知而在一定期限内未表示异议,有效,法律后果又被代理人承担。
(3)构成狭义无权代理,效力待定。经善意第三人催告,由被代理人于1个月内追认,若逾期不追认视为拒绝。善意第三人有撤销权。
16、 无权代理人为表意行为有代理行为表征,但欠缺代理权。 (1)表见代理。由被代理人承担后果。
(2)狭义无权代理。效力待定。被代理人之追认权、拒绝权;善意第三人之催告权、撤销权。被代理人拒绝“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17、(1)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4)代理人知道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8、不影响。代理权基于授权产生,授权为无因行为。
19、(1)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需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的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 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的经过。
(2)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为消灭时效,请求权消灭而实体权利不消灭;除斥期间为消灭实体权利。
(4)法定期间性质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有中止、中断、延长,因此属于可变期间;除斥期间为绝对不变期间。 20、(1)二者适用的事由范围和性质不同。发生中止的原因属于与当事人无关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等事由,属根本性障碍;而发生中断的原因系当事人的行为,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如起诉、请求、承认等,属暂时性障碍。
(2)二者产生的效力不同。在时效期间中止,中止以前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为有效,应与中止原因消灭后继续计算的时效期间合并计算;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断以前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为无效,中断原因消灭后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3)二者事由发生效力的时间要求不同。在时效期间中止,中止原因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才能发生中止的效力;在时效期间中断,中断原因无论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发生中断的效力。 【论述题】
1、权利行使的限制分为实质上的限制和时间上的限制 。其中 ,实质上的限制中民法中的限制重要体现在民法的基本原则中:
(1)诚实信用原则:指导当事人更好地行使权利,使相关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使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更为细化;法律本身有漏洞,可以予以补充。
(2)公序良俗原则:一般适用在婚姻家庭领域,寻找当事人权利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平衡点。
(3)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实质是明定私权的范围,防止他人私权干预,防止公权无限扩张。 2、(1)存在三种立法体例:概括主义:凡涉及胎儿利益,即将其视为民事主体。(瑞、台);列举主义:法律有明文规定时,可将其视为主体(德日法);绝对主义:任何情况下届不可为主体。可对其利益予以一定保护(我国)。 (2)概括主义的保护最为有力,列举主义次之。中国司法实践已经发生于胎儿是遭受损害,其出生长成后能否对加害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问题。亟待借鉴国外之有用理论和经验。 3、传统民法: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我国: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评析:可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法律逻辑两方面入手。 4、(1)有用性。能满足人的需要,成为交换对象。
(2)须可为权力之客体。学者称其为非人格性。人的身体为人格所附,不能为物。但死者的遗骸以及分离的毛发,属于物。 (3)须为有体。
(4)可控性。民法上的物,必须是能为人类所支配的东西。
(5)独立性。须能独立满足人类需要。如一粒米,虽物理上独立存在,但无法独立满足人类生活需要,所以非民法上之物。
随着时代的发展,高层建筑、高架桥、立体停车库等的出现,使得只要能够为人力控制并具有价值的特定空间,亦可视为物
5、关于权利的本质,理论界的三种看法:
(1)意思说:权利的本质是意思的自由,即权利是个人意思所能自由活动或能自由支配的范围;
(2)利益说:权利的本质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3)法力说:权利的本质是法律上之力,依此说,权利总是由“特定利益”和“法律上之力”两个要素构成。
6、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指把法律行为效力的开始或终止取决于将来不确定事实的发生或不发生的法律行为;附负担的法律行为,指其效力受当事人设定的负担影响的法律行为。 (1) 负担是人的行为;条件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可是人的行为,也可是事件。 (2) 负担具有履行的必然性,是确定的;条件是否定成就,则是不确定的。 (3) 负担不停止法律行为的效力;而条件停止法律行为的效力。 (4) 负担具有履行的强制性;条件不具有这样的强制性。 7、(从代理权授予的概念、性质、形式和内容进行论述)。
8、(1)构成要件:具备代理的基本法律特征;客观上使第三人信赖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第三人为善意即已尽必要的注意义务。 (2)基本类型:三类
9、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起算; (2)有履行期的请求权,从履行期到来开始起算; (3)无履行期的请求权,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但20年时效从权利成立时期算; (4)标的为不作为的请求权,从义务人有违反行为之时起算;
(5)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强制实际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违约金请求权,从违约行为成立之时起算
(6);因侵权发生的请求权,从受害人之道有侵害行为及加害人之时起算,但20年时效从侵权行为发生时起算。
(物权请求权、合同无效或撤销后的返还请求权等起算问题理论和实务上尚存争议) 【案例分析】
1、(从违反公序良俗的角度,从权利不得滥用的角度说明,但两者会有交叉,合理处理两者的关系)
2、本案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是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其法律事实是甲撞死乙的侵权行为,属于法律事实中人的行为;二是遗产继承关系,其法律事实是乙的死亡,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自然事实。
3、( 1 ) 李某的疏忽不作为行为产生损害赔偿法律关系 (2) 张某投保的表意行为产生保险合同法律关系
(3) 张某立遗嘱行为(单方法律行为)和张某死亡(事件)作为事实构成产生遗嘱继承法律关系
(4) 张某死亡(事件)产生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
4、(1)甲向乙购买机车的买卖行为(法律行为)产生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 (2)甲妻为付款(事实行为)产生消灭甲乙债权债务关系 (3)甲开具即期支票予乙之会计(法律行为)产生票据关系 (4)乙多得一份付款(事件)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5)甲驾车不慎撞伤乙(违法行为)产生侵权行为之债 (6)丁救治丙(事实行为)产生无因管理之债
5、(1)丙、其次是乙有资格向法院申请。申请宣告死亡的须为利害关系人,法律规定顺序为:配偶、父母和子女等。且第一顺序不申请,后一顺序亦不能申请。
(2)两个继承人所得的财产应返还。因依照继承法取得他人财产的法人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在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3)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有效。因为甲并未死亡,作为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其所为得民事行为有效,有权签订买卖合同。
(4)乙的女友对甲没有返还彩电的义务。因乙的女友非继承所得彩电,而是通过赠与合同所得,故无返还义务。对甲而言,可认为原物不存在,由乙作适当补偿。
6、 不可以。意思表示包括内心的意思和表示行为,并且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如果不属法律规定的情形,其意思表示以外观为准;内心的计算基础未成为意思表示的内容,不得撤销。 7、1)可撤销,此为乘人之危时所订立的显失公平的合同。乙能取得所有权,可撤销的合同在未撤销前有效。2)部分无效。年利率之约定超过法定标准,此约定无效。 8、1)法院应支持丙的请求。此为有效代理,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人行为之负担。 2)有权。乙应为自己的过错向甲承担责任,赔偿甲之损失。
9、1)不能。小李之行为虽超越代理权。但足以使乙厂产生信赖,构成表见代理,甲厂应承担小李行为之后果。2)应由甲厂承担。甲厂之违约行为导致乙厂受损。 10、(1)两个请求权,分别为身体受到伤害的赔偿请求权和瑕疵担保请求权。
(2)诉讼时效起于2000年12月7日,终于2002年6月7日。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从2001年6月7日起,诉讼时效中止。2001年7月7日权利人出院时,诉讼时效中止后还剩余5个月,应补足为6个月,到2002年6月7日止。
西南政法大学2003级民法总论期末考试试卷参考答案
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中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正确答案,多选、少选或者不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0分)
(一)袁某,男,17岁,学生。1993年8月17日下午受母亲俞某嘱咐至上海市某银行存外币,在按规定填写了储蓄存款凭条之后连同1500美元交给了该所柜员刘某,并收到刘某发交的铜牌一枚。袁某在一旁等待片刻,刘某呼袁某将铜牌要回并将其所存美元退出,让袁某重新清点。袁某发现缺了300美元,遂回家告知母亲俞某,俞某前往银行交涉,要求银行返还300美元。刘某则认为:袁某重新清点存款发现缺少300美元后即离去,说明对退款一事已默认,银行不承担责任。俞某交涉未成诉至法院。法院查明:根据银行内部储蓄操作规定:接柜员在收到储户交存的现金后,必须对现金数额与储户在存款凭条上所填写存款金额核对无误之后,方能发交铜牌。 51.袁某是(BCD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人
52.袁某存款行为是( A )。
A.有效的民事行为 B.无效的民事行为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二)某市企业法人胜利电机厂因经营不善,对外负债50万元。电机厂厂长张某辞去职务由关某接任。债权人向关某讨债。关某说:“这是张某在任期间的债务,与我何干!”1990年10月胜利电机厂分立为华钢电机厂、华丰电机厂两个企业法人,但未就如何对待原电机厂债务一事达成协议。事隔一年,华钢、华丰二厂又各出一部分资金和人员建立了企业法人新胜利电机厂。此时原胜利电机厂债权人又找上门来索要50万元债款,但见三个电机厂分立不知应向谁主张债权。如果你是律师,下列问题该如何处理? 53.原胜利电机厂分立为华钢、华丰两个电机厂的行为是(ABD )。 A.法人的分立 B.法人的新设分立C.法人的存续分立 D.法人的变更 54.华钢、华丰二厂又各出一部分资金和人员建立了企业法人新胜利电机厂的行为实质上是( AB )。
A.法人的变更 B.法人的再次分立 C.法人的合并 55.原胜利电机厂的50万元应当由( ABC )承担。
A.华钢电机厂 B.华丰电机厂C.新胜利电机厂 D.王某
(三)甲与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的儿子从外地调回本地工作,则租赁关系终止。事隔一年,甲的儿子因交通意外而死于外地。甲于是要求重新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但乙予以拒绝。试问: 56.该房屋租赁合同是( ABCD )。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C.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D.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
57.在甲的儿子没有死亡之前,该房屋租赁合同是(AB )。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58.现在,如何认识该房屋租赁合同?(ACD ) A.该合同有效 B.该合同无效
C.该合同是没有附条件的合同 D.该合同是没有约定期限的合同
59. 我国民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 ABD或者ABCD ) A.按照合伙人的约定分担债务
B.没有约定债务分担比例的,可按出资比例分担债务 C.没有约定债务分担比例的,应由合伙人平摊债务 D.没有约定债务分担比例的,可按盈余比例分担
60. 以下描述的“事实”不能作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的是( ABC )。 A.如果明早太阳从东方升起 B.如果明早太阳从西方升起
C.如果某甲将某乙打成重伤 D.如果某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
四、概念比较(共20分,每小题5分) 1.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 答:
(1)二者的概念不同;(概念略,2分)
(2)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资格,一种可能性,是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的前提条件;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的,是民事权利能力得以实现的结果;(1分)
(3)在内容上,民事权利能力既包括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又包括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而民事权利则不包含民事义务的内容,它是与民事义务相对应的一个概念;(1分)
(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不能转让、继承,他人也无权限制和剥夺;而民事权利除依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可依法转让、继承,也可依法被限制行使或者剥夺;(1分)
2. 法人与合伙 答:
(1)二者的概念不同;(概念略,2分) (2)二者的财产性质不同;(具体内容略,1分) (3)二者的财产责任不同;(具体内容略,1分) (4)二者的经营活动方式不同;(具体内容略,1)分 (5)二者的成立条件不同;(具体内容略,1分)
3.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答:
(1)二者的概念不同;(概念略,2分)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在存续时间上是一致的;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在存续时间上则不是一致的;(1分)
(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则不一定一致;(1分) (4)二者的实现方式不同;(具体内容略,1分)
4. 无效的民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二者的概念不同;(概念略,2分) (2)有无条件不同;(具体内容略,1分) (3)引起的原因不同;(具体内容略,1分) (4)有权主张的人不同;(具体内容略,1分) (5)人民法院能否主动宣告不同;(具体内容略,1分) (6)申请确定无效的时间限制不同;(具体内容略,1分) 5、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是哪些?
答: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除斥期间,是指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其权利即发生该项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性质,效力等迥然不同:
(1)法律后果不同,除斥期间届满导致实体权利丧失,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仅消灭胜诉权。(2)适用条件不同,也称构成要件不同,人民法院可主动适用除斥期间规定,义务人主动履行的也可请求法院追回,诉讼时效则是只能由权利人主张才能适用,且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不能要求返还。
(3)期间的不同。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一般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延长。 (4)条文表述不同。即时效规定中多在条文中明示为时效,除斥期间的规定则仅规定权利存在的期间。
五. 论述(共10分)
试述民法的性质
1、民法是私法;(2分)回答该性质的具体内容并作了相应阐述;(3分)
2、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律表现;(2分)回答该性质的具体内容并作了相应阐述;(3分) 3、民法是权利法;(2分)回答该性质的具体内容并作了相应阐述;(3分) 4、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2分)回答该性质的具体内容并作了相应阐述;(3分)
六. 案例(共10分)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水果店,取名为“满意水果店”,负责人为甲。甲、乙、丙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成比例均为4:3:3。1999年7月的某一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商议后于果农丁签订了一份水果购买合同。因水果店流动资金不够,甲决定向银行贷款10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甲以水果店所有的一辆“尼桑”货车作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后因水果店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合伙协议约定,凡五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的一致同意;(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水果店的2元债务;(3)水果店除欠银行10万元以外,尚欠庚、己各2万元债务;水果店的财产价值仅值10万元。
[问题]
1. 该乙、丙以甲免除戊的债务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无效,甲的免除行为效力如何?依据何在?
答:甲的免除行为有效(1分);甲作为合伙负责人和诉讼代表人,其在诉讼中以合伙名义所为的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1分)。
2. 设银行、庚、己同时向水果店行使债权,水果店的财产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答:应该按照他们的债权比例来进行公平清偿(1分);因为银行与水果店虽然协议以汽车设定抵押,但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所以该抵押无效,银行的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银行之债权与庚、己之债权具有平等性(1分)。
3. 设水果店的债权人银行、庚、己和乙的债权人辛同时向法院起诉,银行、庚、己主张用合伙财产清偿债权,辛主张用乙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清偿其债权,法院应优先支持谁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答:法院应优先支持债权人银行、庚、己的诉讼请求(1分);因为合伙财产应当首先满足合伙债务的清偿(1分)。
4. 设水果店的债权人银行、庚、己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能否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
答:能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2分);因为当合伙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丙做为合伙人,其对合伙债务负无限(1分)连带(1分)的清偿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