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由“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2013年中国启动了一场全面而深刻的改革,在这场改革中强调了两个核心内容:第一,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第二,引入治理的理念,积极培育社会力量,通过探索与运用创新的方式应对社会运行中的问题。公共危机参与式治理便是其中一种尝试——政府不再是唯一主体,各种社会力量通过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多方资源,共同参与到公共危机的应对过程中。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危机事件在不断增多,公共危机参与治理模式的有效性在一次次实践过程中得以验证,以政府为主导,非盈利组织、企业、公民以及媒体等各种社会力量通过积极参与、协同合作,不仅有效地提高了危机治理效率,更对公共危机治理效果的优化起到了促进作用。
但是,在公共危机参与式治理中,存在“差异”与“协同”的悖论。一方面,公共危机治理强调参与主体多元化、差异化,另一方面又要求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协调与合作,这就出现了“差异”与“协同”的悖论。参与主体越多元、矛盾关系就越复杂、协调行动就会变得越发困难。面对这种“多元导致差异”与“合作要求协调”的对立局面,如何促进治理主体的积极参与、提升公共危机治理的参与动力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
这也是笔者希望通过本研究探讨的问题。本文以大量文献梳理以及相关理论研究为基础,研究了公共危机治理参与动力的产生背景、力量来源。通过对比公共危机治理中参与动力应发挥的理想状态,发现我国公共危机治理中存在的动力弱化问题,并分析了动力弱化的原因:存在利益冲突阻碍是动力弱化的核心原因;目标对参与主体的激励乏力是动力弱化的内因;缺乏对参与主体态度的引导是参与动力弱化的外因。基于动力弱化的原因分析、动力提升的因素分析,提出并设计了公共危机治理参与动力提升策略:弱化利益摩擦,消除参与动力源头的阻碍力量;内化治理使命,提升参与动力的内部驱动力量;优化外部环境,增强参与动力的外部引导力量。
通过消除源头的阻碍力、提升内部的驱动力、增强外部的引导力,最终达到提升公共危机治理参与动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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