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步骤是: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且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且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安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末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末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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