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无财务签字权,公司的财务才可以有。签字权一般具有最终决定权,一般只有财务经理和主管才有这个权利,它虽然有决定权,但是责任也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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