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所发生的变化。法人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但企业法人的变更,尤其是分立或合并,会涉及债权债务关系,法律对其作出了相应的强制性规定。在实践中,相对重要的法人变。更的形式主要是法人的合并和分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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