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xx〕1号)和《关于开展结对帮扶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赣市办发〔20xx〕5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市水利扶贫工作,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统一部署,发挥水利行业优势,以改善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加强贫困地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逐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户收入,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已经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的基础上,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提高供水保证率;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以贫困地区、贫困户为基本单元,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提高贫困地区的农田的有效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进一步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治理等防洪设施建设,增强贫困地区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改善民生作为水利扶贫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贫困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防洪、农田水利等民生水利问题,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考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水利扶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远结合,以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反应强烈的饮水问题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水利事业发展。
(三)坚持点面结合、因地制宜。根据贫困地区的资源环境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利设施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水利工程项目,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四)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实效。结合对口帮扶,采取资金、项目、人才、科技等多种扶贫措施,举全行业之力,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促进脱贫致富的步伐。
(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加强贫困地区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位置,加大倾斜和扶持力度。同时,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吸引社会各界力量与贫困地区群众参与水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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