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置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1、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如果是使用权人不止一个的,应当由所有的使用权人共同联名提出申请,并补缴土地出让金。出让金的价格一般应当低于同类市场价。但是如果根据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予批准延长;2、土地使用权拥有者未在规章时间内申请延长使用权期限的,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回收,并对土地上的建筑进行相关经济补偿。因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房屋建筑所有权归个人;3、拆迁安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章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及其补偿】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章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章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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