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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商品怎么处罚

2021-09-24 来源:要发发知识网

对销售无生产日期的食品的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罚款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罚款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食品,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法律分析

对销售无生产日期的食品的处罚如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拓展延伸

处罚使用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商品的消费者措施

对于使用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商品的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罚。首先,消费者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该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单位,以便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其次,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因使用该商品造成的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和社交网络传播,提醒其他消费者注意该商品的问题,以防止更多人受到损害。总之,对于使用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商品的消费者,应积极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并促使相关单位承担责任,确保市场的公平和消费者的安全。

结语

对销售无生产日期的食品的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可以没收相关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罚款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罚款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对于使用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商品的消费者,可向监管部门举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通过媒体和社交网络传播提醒其他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市场公平和消费者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六条 制定推荐性标准,应当组织由相关方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制定强制性标准,可以委托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未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专家组承担相关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组的组成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出口产品、服务的技术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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