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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静电释放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要发发知识网
人体静电释放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消除人体静电、规范人体静电释放器使用和保证进入易燃易爆区域时人体静电得到释放,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装有人体静电释放器的易燃易爆区域相关人员(包括外来人员)。 3人体静电释放器的作用

人体静电释放器是一种适用于易燃、易爆和防静电场所的人体静电释放装置,主要是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和防静电场所将人体所产生并积累的静电电荷安全释放,避免因人体静电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和人体电击现象。

4职责

4.1各静电释放器所在区域的所属单位,负责静电释放器的日常维护和监督使用,并做警示标识。

4.2电气部负责静电释放器的检测和检验,保证安全有效。 4.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静电释放器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规定

5.1所有进入人体静电释放器覆盖区域内巡检、作业的人员(包括外来人员),进入罐区必须裸手触摸静电释放器上部导体3-5秒钟。

5.2在触摸防爆人体静电释放器时,严禁触摸上部导体以外的其他部位。

5.3静电释放器所在区域所属单位应对人体静电释放器的运行状态、设备完好状态作为交接班的内容之一。

5.4电气部每个月进行一次人体静电释放器的接地检测,并出具相关报告报安环部备案,发现异常问题,立即协调解决。 5.5安全环保部不定期对静电释放器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考核。

5.6其他注意事项:

5.6.1严禁用金属碰撞人体静电释放器触摸头。

5.6.2在触摸时注意力度,防止触摸球用力过度造成损坏。 5.6.3触摸时必须裸手触摸,杜绝佩戴手套触摸。 6考核

6.1进入静电释放器覆盖区域未按规定触摸,对责任人绩效考核扣2分,对外来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

6.2对静电释放器管理不善导致损坏的,对责任单位按损失价值进行处罚。

6.3电气部未按规定对静电释放器进行接地检测,对电气部负责人绩效考核扣1分/次。

6.4对违反其他相关要求的责任人绩效考核扣1-5分/次。 7相关文件和记录 静电释放器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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