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4、登报公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其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破产清算基本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三、破产财产分配。四、清算终结。五、注销登记。
证券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二、接管公司;
三、清理公司财产,接管公司债务;
四、设立清算账户;
五、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六、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七、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九、制定清算方案并确认实施清算方案;
十、提交清算报告;
十一、办理注销登记。
破产清算法律规定的程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法律规定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
4.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公司破产股东资产清算的程序
公司破产股东资产清算的程序是: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破产清算出资未完成有什么规定,清算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一、公司资不抵债破产申请破产的,公司的股东未完成出资义务的,应当在其认缴的出资或者认购的股份金额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公司有独立的资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关于对清算程序的规定有: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该内容由 梅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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