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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诚信消费环境必要性探析

来源:要发发知识网
构建诚信消费环境必要性探析

作者:曾 鸣

来源:《中外企业家·下半月》 2011年第10期

曾鸣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消费与市场研究中心,广州 510610)

摘要:消费的发展与生产力发展水平息息相关。在生产决定消费的前提下,诚信的消费环境构建需要道德支撑,更需要制度的约束。建立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社会征信系统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消费环境建设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消费者权益意识是维护消费环境的基本手段。所以,构建诚信的消费环境必须是在加快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全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问责,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关键词:消费环境;诚信;建设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1)20-0158-02

一、缺乏诚信的消费环境造成多重损害

1、缺乏诚信的消费环境践踏物质和精神消费。

按照恩格斯对消费层次的述说,人们消费需要所划分生存、享受、发展三个层次。i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我国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已经脱离基本生存需要,进入享受型消费阶段,部分已经进入到发展型消费阶段。但是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却明显滞后,导致与之相适应的消费环境诚信缺失。

2011年10月报道的两侧新闻能比较真实地描绘了消费环境发生了什么。

“2元一斤收购病死猪肉,用农药敌百虫‘调制’,使病死猪肉不长虫,苍蝇不来叮,长久保存。东莞中堂镇有毒腊肉黑窝点,两年来每天生产4000到5000斤毒腊肉,送农批市场流向工厂食堂和餐馆。”ii

“假古董到处都有,但市场上摆着鉴定证书的‘现代画家名作’其实同样不靠谱。在潘家园卖几百元的假画,转身变成了琉璃厂画廊中千元甚至十几万元的‘名家作品’,配上假鉴定证书后,就被卖到了书画爱好者的手里。”iii

造假已不是单个厂商的行为,而是系列的有组织活动。猪肉的供给、制作、销售;假画的购入、鉴定、再卖出……消费者面临的不是被单个消费品的制假所困扰,而是整个消费环境的胁迫。以至乎,在东莞,每天四五千的毒腊肉在市面横行,你几乎不可能幸免于难;在著名潘家园书画市场经营的名家书画,在绝大部分都是假货的消费环境下,你又如何有万分之一的运气淘得真迹。

从基本生活资料消费到文化资料消费,从物质到精神,诚信已经从做人的基本被踩到了人的脚底。

2、缺乏诚信的消费环境迫使消费者意识转变。

改革开放前的诚信消费环境由于经济转型期的动荡而发生较大的改变。经济体制改革后的消费环境未能适应消费者的需求,是经济转型期过渡阶段的特性。在社会诚信缺失下,商业诈骗、制假售假等现象不仅是屡禁不止,而且是堂皇入室、登峰造极。过渡阶段制度建立的滞后,因为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经济发展中的动荡必然会引起思想道德诸方面的不稳定。诚信缺乏、不讲信用、不仅影响经济发展,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而且损坏社会公正,造成思想意识的混乱。面对屡禁不止的潲水油、毒大米、毒腊肉……如此缺乏诚信的消费环境,消费者对商品的鉴别能力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2003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 8年过去了,人们却依然不能放心消费。从改革开放前的从不为消费品的安全性担心到现在的处处提心吊胆,消费者的消费意识已经发生重大改变。

3、缺乏诚信的消费环境严重消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消费者对消费品质地的猜忌,反映出对消费环境的极度不信任。这种不信任的直接后果,不仅是对商品的不信任,而且会产生对政府的公信力的质疑。因为在缺乏诚信的消费环境中,公民的基本生存权益受到了损害。在现有的体制下不仅不能充分体现不断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而且造成人们对消费环境的极大堪忧,在消费者无法辨别消费品真伪的情况下,为米、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安全性而担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应该仅仅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还应该包括保护消费者权益。这是政府应该尽到的责任。对于造假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相关部门如果不能采取有力的监督措施,尽到监管责任,不仅会造成消费环境的破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最终还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4、缺乏诚信的消费环境是对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阻碍。

造假的环境产生,取决于生产尚不能满足消费需求。两个因素决定了这种环境的产生。一是生产力发展还处在较低的水平。所以“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就是要使社会财富越来越多地涌现出来,不断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iv 消费环境的诚信缺失在一个方面反映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是处在较低的水平,另一方面表明现阶段生产还是对消费起决定作用。二是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受到阻碍。当合法的生产经营得不到保护,实际上就是助长了非法经营、制假造假的横行。在一个消费环境诚信缺失的状态下,消费不可能充分担当起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

二、构建诚信消费环境的必要性

1、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诚信消费环境的基础。

诚信消费环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的转型,在过渡到和谐消费环境之前必须予以建立和维护的消费环境,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与伦理道德共同作用的消费环境。诚信消费环境的具有两个特点,一是生产者的自觉自律的诚信存在局限性;二是消费者仍然是被动的接受消费品。这一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较于计划经济时期有较大的提高,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有更多的话语权,但生产仍决定消费,尚未到消费决定生产时期。在此前提条件下,诚信并不是内在的自觉自律,而是需要有外部的强制性予以支撑。

公平诚信是放心消费环境的基础。良好的社会信用是诚信消费环境建立的基础。社会诚信不仅包括个人诚信,还包括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认可的道德及规则。社会诚信的建立是道德规范与法律法规相结合的产物。现代诚信消费环境必须在依靠现代信息发展基础上,有系统地建立包括行政、司法、金融、公用、行业等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营造诚信的消费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因此,在政府主导下,尽快建立市场普遍诚信体系和行业诚信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是实现诚信消费环境的基本保证。

2、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是建立诚信消费环境的重要环节。

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生产对消费起着决定性作用。按照传统的消费经济学概念,生产提供消费材料和对象、决定消费方式、创造消费需求。企业是产品生产者。企业的责任不仅是创造利润,而且是在从事消费品的生产。从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角度,企业既是产品的生产者,同时也是消费环境的制造者。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v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生产的目的是极大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物质和精神文化的需要。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现了包括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还包括维护消费环境。消费是生产的最终实现。消费环境是消费得以实现的外在条件。企业诚信自律,遵守法纪法规,生产出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是在主动创造诚信消费环境。试想如果没有伪劣产品的产生,又何须为消费环境堪忧。所以企业是造成消费环境失信的源头。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诚信不仅是一种道德规范,也不仅仅是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更为重要地是它会影响产品的实现,以至于决定企业的生存。诚信是企业的生命线,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消费者最终才是上帝。企业缺失诚信,不仅将会失去消费者,而且最终会失去自我。

3、消费维权意识的提高是诚信消费环境的重要标志。

消费依赖一定的消费环境实现,无论是自给自足还是市场经济。在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大部分是以市场为前提和背景的。消费者面临的消费环境是一个以生产力的发展为标杆的消费市场。生产力发展的高低决定了生产与消费的互为主导的作用。由此也决定了消费者在市场的地位。计划经济时代,生产几乎是完全决定消费,诚信对生产的影响很低。而在市场经济中,消费对生产的影响随生产力发展逐步增加。这种正向发展的结果,是消费者在消费中更加关注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也更加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的权益。诚信对生产的影响增大,消费环境对消费的数量和质量的决定性作用增大。消费者对消费产品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消费环境的诚信度。

三、建设诚信消费环境的若干建议

(1)加快建立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

建立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是诚信消费环境建设的基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条件,加强企业征信建设。建立包括行政部门、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公用事业等行业的征信。其中行政部门应当提供企业包括“……严重违反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而被行政机构查处的情况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司法机关应当提供“包括法院立案信息、企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判决或裁定范围,法院民事案件执行信息……”。金融机构应当提供企业“……评级机构对企业的资信评级情况”。公用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应提供

“……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vi在征信系统逐步完善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征信的内涵,提高征信的准确性,扩大征信的覆盖范围。

(2)加强消费环境的立法和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诚信消费环境建立不可或缺的保证。必须加大对破坏消费环境的惩治力度。对涉及居民基本生活的消费环境,必须纳入国家安全范畴,予以严格的保护。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消费品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增加对企业生产过程检查监督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严格食品药品标准的制定并予以不断更新。加强市场监管

力度,制定符合现代市场发展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加强专业检测装备的配给。

(3)加强企业社会责任问责。

落实企业社会责任问责制实施,督促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加强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道德和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和规范引导,建立健全覆盖各行各业的征信体系。加大经济、社会惩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的成本,倒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履行对建设和维护诚信消费环境应尽的责任。

(4)增加消费环境的社会监督主体。

在政府、消费者之外,应该重视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对消费环境的监督。重视公益诉讼。把公益诉讼作为表达和沟通消费群体、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一种形式。发挥社会团体作为政府、企业与消费者沟通的特殊桥梁作用。赋予社会团体作为法人提起公益诉讼资格,把关系消费者利益的消费环境通过民间组织以公益诉讼的方式来维护,提高社会团体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能力,增加社会管理的监督主体构成。

(5)加强社会诚信意识的培养。

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提高,是诚信消费环境建设的动力。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的道德规范教育,加强社会诚信道德意识培养。通过经济、社会、行政的手段,提高诚信在社会活动中的制约作用。通过加强对诚信意识的灌输,让全社会充分认识消费环境对消费实现的重要性,形成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构建和维护诚信消费环境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i姜彩芬、余国扬、李新家、符莎莉:《消费经济学》,中国经济出版

社,2008年版,第63页。

ii汪万里:《东莞查获病死猪制毒腊肉 两年来日产5000斤》,新

华网, 2011年10月24日,转引自大洋网。

iii张璐:《百元假画“眨眼”卖过万》,北京晨报,2011年10月24

日。

iv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4年10月20日。

v 企业社会责任,百度百科。

vi张惠屏:《深圳立法建设企业征信体系》,http://news.sina.com.

cn,2009年1月7日,引自深圳商报。

(责任编辑:陈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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