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见证抽样检验委托单 委托编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谷城县闷山沟等8座小(二)型水库除工 程 名 称 险加固工程 联系电话 委 托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见 证 单 位 (盖章) 检 测 原 因: 湖北省谷城县水利水电工程公司 谷城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湖北省谷城县水利水电工程公司 湖北和众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 程 地 点 检 验 编 号 见 证 人 (签字) 检 测 项 目: 建设单位代表 施工单位代表 检测单位代表 监理单位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其 他 说 明 1.见证单位为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为其单位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的持证人员。 2.委托单位应及时提供地勘报告、桩基设计图、施工记录。 3.检测结果以书面报告为准。 4.检测试验报告上应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否则,其报告一律无效。 5.有关事项请与本公司签订具体的检测协议,按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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