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对装置生产运行中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减少职业伤害、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确保生产运行满足公司安全管理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3. 职责:
安全部: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生产部:制定隐患整改措施,负责整改工艺路线与所需设备的确定。 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的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4.程序与内容: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季节、专业、综合性四种检查形式。 4.1 日常安全检查
(1)生产调度、安全员、班长和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2)非生产岗位的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2 季节性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2)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3)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安全防护设施和防冻保温为重点; (4)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4.3 专业性检查
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还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 4.4 综合性检查
综合检查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分别由公司领导、部门经理、生产调度组织有关部门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公司级(包括节假日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部门级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周一次。 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见附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上报给安全部。 4.5 隐患整改
4.5.1.隐患整改的范围
1)危及装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的各种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4)可能对大气、地下水资源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 4.5.2 隐患整改程序
1)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是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项目整改治理方案的审批、整改治理资金的落实和整改治理工作的责任考核。
2)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3)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4)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三不交”。“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
5)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有条件解决而不及时整改的应实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通知单由安全部填写,经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签署后发出,整改部门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否则造成事故,依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6)整改完成后,由生产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组织生产操作人员学习培训,纳入正常管理。
7)安全部组织隐患整改项目进行实际效能的考核。
杭州和通仓储有限公司 2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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