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评价准则
1、目的
对生产供方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本厂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所有与形成产品质量有关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零部件等采购供方年度业绩评价控制.
3、职责
供销科负责组织审批初选供方,组织供方年度业绩评价工作.
4、评价标准
4.1初选合格供方评价准则
4.1.1有营业执照.
4.1.2有生产许可证等其它生产所必需的证件.
4.1.3产品出厂有规定的技术标准,样品检查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
4.1.4价格同行业相比较低.
4.1.5近两年没有因产品不合格受到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
4.1.6对新供方通过书面或现场考察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或采取样品试用的办法;对老供方评定其2-3年的供货业绩,作出昰否为合格供方的评价结论.
4.2符合4.1要求的初选供方可确定为合格供方,并填写《供方调查表》将各种证明材料作为附页存档备查.
4.3合格供方季/年度评价准则
每季度结束后,统计期内各供方的质量、价格等情况,按厂家分别填写《供应商考核表》经签字批准后存档,反馈供方,根据考核结果,对供方质量进行评等分级.
4.3.1供方评价项目
(1)产品质量:满分40分;
(2)产品价格:满分30分;
(3)交货情况:满分20分:
(4)售后协调:满分10分.
合计满分100分.
4.3.2供方评价分类细则
(1)积分在85-100分(含85分),属于优秀合格供应商,可以合理加大采购量:
(2)积分在75-84分(含75分),属于B级一般合格供应商,可以继续采购,但应加强考察力度.
(3)积分在60-74分(含60分),属于C级应辅导性供应商,可以减少采购量后暂停采购.
(4)积分在60分以下,属于D级不合格供应商,应立即停止采购.
4.3.3供方评价方法
(1)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的得分根据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率来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退货率=评价期内退货批数÷评价期内交货批数
本项得分=40分×(1—退货率)
(2)产品价格
根据期初所定的标准价格进行计算,标准价格得分为15分,评价期内加权平均价格比标准价格每高1%,得分减2分,每低1%则加2 分,以0分和30分为上下限.
(3)交货情况
交货情况得分根据评价期内交货逾期率来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逾期率=评价期内批数÷评价期内交货批数
本项得分=20分×(1—逾期率)
计算得分后,可视交货逾期时间长短适当降低得分.
(4)售后协调
a) 8-10分:服务响应速度快、解决问题能力强:
b) 4-7分:服务、解决问题能力一般;
c)0-3分:服务响应速度慢,解决问题能力差.
4.3.4供方年度考核办法
供销科组织对合格供方进行年度评价,评价结果记入供方档案,年度评价根据上述评价方法进行,评为A类的供方,可适当发展为免检供方,享受相关待遇:评为B类和C类的供方,进行指导,要求改善,指定为下一年度的合格供方:评为D类的供方,淘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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