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据说李白武功很高,有没有史料记载”。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关于李白与游侠,唐刘全白《唐故翰林学士李君记》:“少任侠,不事产业,名闻京师。”辛文房《唐才子传》也有类似记载:“喜纵横,击剑为任侠,轻财好施。”李白中年至晚年也是宝剑不离身,仍有几分侠气。“匣中盘剑装蜡鱼.闲在腰间未用渠。且将换酒与君醉,醉归托宿吴专诸。”[16]据詹鍈《李白诗文系年》考证,此诗为49岁时所作。“袖中赵匕首,买自徐夫人。玉匣闭霜雪,经燕复历春。”[17]此诗为56岁时所作。由此可知,李白晚年还是地道的游侠装束,并且还以刺客自居。
李白不仅有游侠风仪,而且也有任侠经历。他早年行侠大致有如下内容:(一)斗殴杀人。魏颢说李白:“少任侠,手刃数人。”[20]魏不远数千里追访李白,宾主相见甚欢,李白还以后事相托。“手刃数人”之事无疑听李白亲口所说。这个问题值得思考,唐代建国至开元、天宝,已有上百年之久,社会秩序比较稳定,法制的执行不会太疏,为何没有追究李白的刑事责任?笔者推测,李白杀人可能是斗殴时出于自卫,所杀对象又可能是流氓无赖。杀了之后一走了之,未被人抓到确凿证据。反之,法令再宽,李白不可能如此潇洒。这个推测证据有二:其一,手刃数人之事为李白晚年自己说出,别人不知底细;其二,他的诗作反映了这种情况:“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21]斗殴杀人是游侠尚气尚勇的表现。(二)散金三十万济维扬落魄公子。李白慷慨好施,有古侠遗风。他家资富有,出蜀时带钱甚多。他说:“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22]李白带的钱没有多久已用光。他后来经济拮据.不得不向朋友伸手:“夫子秉家义,群公难与邻。莫持西江水,空许东溟臣。”[23](三)安葬亡友吴指南。李白笃于友谊,存交重义。他可能没有亲兄弟,但对诗朋酒侣则视为手足。他自叙过这样一段感人至深的故事:“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指南死于洞庭之口,白禫服恸哭,若丧天伦。炎月伏尸,泣尽而继之以血。行路闻者.悉皆伤心。猛虎前临,坚守不动。逐权殡于湖侧,便之金陵。数年来视,筋肉尚在。白雪泣持刃,躬申洗削,裹骨徒步,负之而趋。寝兴携持,无辍身手,遂丐贷营葬于鄂城之东。”[24]在这样的情况下,能保护朋友的遗体,并两次将其安葬,不是极重情义,极有勇气的人,孰能至此?这种急人之困的义薄云天之举的确难得。
解决方案2: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白的《侠客行》不仅仅在写他所景仰的古时的侠客,同时在暗写他自己的经历。《新唐书?文苑传》特别指出,李白“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李白在向别人推介自己的特长时曾说:“十五好剑术,……三十成文章。”明明白白地强调:自少年时,他就开始学剑。他生怕别人会因为他的五短身材而瞧不起他的功夫,解释性地说:“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王公大人许与义气!”(《上韩朝宗》)
李白身材不够高大,但身轻体健,有万夫不挡之勇。唐代流行斗鸡活动,年轻时的李白脾气火爆,在一次斗鸡活动中,大发神威一连手刃了好几个泼皮。“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在闹市拿刀砍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折不扣的古惑仔。首都师范大学的教师檀作文就写了一本《大唐第一古惑仔李白实录》。
为了学剑术,提高武艺,李白又专门到山东。他在《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一诗中写道:“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唐代文人裴敬写过一篇文章《翰林学士李公墓碑》,里面讲李白“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大唐有三绝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术、张旭的草书。张旭和李白都是饮中八仙;裴将军是李白的,是大唐第一剑客。李白作为裴旻的徒弟,其剑客身份确定无疑。
李白除了有一个著名的剑客外,还有一个杀手徒弟,有诗为证——《赠武十七谔》,他的徒弟叫武谔,排行十七。武谔是个杀手,不是诗人。他拜李白为师,是要学武艺,而不是学诗文。